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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絕緣材料絕緣電阻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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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03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用熱固性樹脂工業硬質層壓板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電氣用熱固性樹脂工業硬質層壓板。
GB/T 1981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絕緣用漆的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電氣絕緣用漆在干燥和/或固化前以及干燥和/或固化后的性能試驗。
本部分規定了電工術語中的基本術語。本部分適用于標準制修訂、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技術資料及教材或書刊,供從事電工工作的科研、設計、生產、使用、教學及出版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
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絕緣固體、液體和氣體的通用術語。包括絕緣材料與系統的電性能、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材料工藝、特定絕緣產品等術語。本部分適用于電氣絕緣固體、液體和氣體。
本部分規定了發電、輸電及配電領域中有關運行的術語。本部分適用于電力系統的規劃、管理、設計、發電、輸電及配電等領域。
本部分規定了電氣技術領域中使用的通用術語(如電學、磁學、電子學),由于連接和連接器件的通用術語,用于一般目的的電的和磁的器件的術語,如:電阻器、變壓器、繼電器等及與這些器件的試驗運行條件相關的術語。
GB/T 3048的本部分規定了耐電痕試驗的術語和定義、試驗設備、試樣制備、試驗程序、試驗結果及評定和試驗記錄。本試驗方法適用于測試電線電纜耐受在污穢條件下因表面漏電引起電痕而造成損壞的能力。不按本部分規定的污穢條件得出的結果,不能與按本試驗方法所得試驗結果相比較。本部分應與GB/T 3048.1一起使用。
GB/T 3403的本部分規定了粉狀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塑料(UF-和UF/MF-PMCs)試樣制備方法和測定性能的試驗方法,并規定了試驗材料的處理要求及試驗材料在模塑前和試樣在測試前的狀態調節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粉狀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塑料(UF-和UF/MF-PMCs)試樣制備步驟、條件以及用這些試樣測量材料性能的方法。同時也適用于表征PMCs所需的性能及其試驗方法。這些性能項目選自GB/T 19467.1-2004中的通用試驗方法。其他廣泛使用或對PMCs有特別重要的試驗方法包含在本部分中,特征性能按GB/T 3403.1-2008中4.4.3和4.4.4的規定。為了得到有重現性和可比性的試驗結果,應采用本部分規定的試樣制備方法、試樣狀態調節方法,試樣尺寸及試驗步驟。采用不同的試樣尺寸或不同方法制備的試樣而得到的測定值不一定是相同的。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低壓電器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和代號、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裝和運輸條件、結構和性能要求、試驗、分類、標志、安裝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壓電器(以下簡稱電器),包括船舶和移動式、固定式近海裝置用控制電器和配電電器。
本部分涉及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的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就實際情況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種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人可能會遇到的。 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本標準規定了印制電路用剛性覆銅箔層壓板(以下簡稱為覆銅板)的外觀、尺寸、物理和化學性能、機械性能、電性能、環境性能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印制電路用剛性覆銅箔層壓板。
GB/T 5019的本部分規定了粘合云母材料、以粘合云母材料為基的產品和云母紙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有關電氣設備用、由粘合云母或云母紙、帶或不帶補強材料粘合而成的絕緣材料,并適用于云母紙。
GB/T 5132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用熱固性樹脂工業硬質圓形層壓管和棒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電氣用熱固性樹脂工業硬質圓形層壓管和棒。
本標準適用于船舶電氣設備。 除非另有規定,本標準的定義和一般規定也適用于其他船舶電氣設備標準。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總的來說,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瓦斯環境用礦燈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本標準適用于煤礦瓦斯環境(Ⅰ類)用礦燈,包括與其他設備連接和為其他設備供電的礦燈。
GB/T 8411的本部分適用于電絕緣用陶瓷、玻璃陶瓷、玻璃結合云母和玻璃材料。本部分規定了試驗方法,目的在于用這些方法測出試樣所用材料的典型性能參數。在多數情況下,電絕緣陶瓷部件的尺寸和形狀與試樣相差很遠,因此這些測試所得出的結果僅是實際部件特性的指導性參數。對試樣成型和試樣處理方法的要求在相關處討論。
本標準規定了交流接觸器節電器的電氣、機械性能要求和相應的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與交流接觸器匹配使用的額定控制電源電壓為交流50Hz額定工作電壓為380V及以下節電器。該節電器降低交流接觸器電磁系統的電耗,并可降低其噪聲和溫升。節電器也可以對交流接觸器的主要電路兼有一些保護功能。 本標準應能在確保所匹配交流接觸器的主要技術性能,經濟合理性和安全性等要求的條件下實施,交流接觸器的節電線圈和采用節電技術的交流接觸器可引用本標準中有關性能及驗證要求。
1.1 本標準給出了電子閃光裝置的安全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于儲能不超過2000J的不被水滴或水濺的下列攝影用電子閃光裝置及其相關裝置: a)單個閃光裝置,可有一個以上可同時閃亮的閃光頭。 b)連續多次曝光攝影用閃光裝置。 c)與攝影用電子閃光裝置連接的電池充電器和電源裝置;它可能是電源插頭的一部分。 d)附屬裝置,例如:說明書中列舉的光量調節器及閃光同步器等。 本標準不適用于頻閃裝置。 就電源而言,適用于下列幾種類型: a)用電網電源工作的閃光裝置; b)用電池工作的閃光裝置; c)電網電源和電池均可用的閃光裝置。 1.3 本標準不適用于對地額定電源電壓超過250V(有效值)的裝置。 1.4 本標準僅涉及閃光裝置的安全不涉及其他性能(見第3章)。
本標準適用于用來保護戶內使用的電氣裝置、電子設備和其中元件的,符合GB 9364.2小型管狀熔斷體和符合GB 9364.3超小型熔斷體用的熔斷器座。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熔斷器座: ——大額定電流16A和 ——大額定電壓1500V(d.c.)或1000V(a.c.)和 ——用于海拔高度2000m以下,除非另有規定。 本標準的目的是為了對熔斷器座規定出統一的安全要求和電氣、機械、熱性能和氣候性能的要求,以及熔斷器座與熔斷體之間的兼容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