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車用壓縮天然氣纏繞氣瓶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氣瓶外表面的涂敷顏色、字樣、字色、色環、色帶和檢驗色標等要求,是識別氣瓶所充裝氣體和定期檢驗年限的主要標志之一。本標準適用于符合TSG R0006、以及相關氣瓶標準規定的可重復充裝的氣瓶。本標準不適用于非重復充裝氣瓶、滅火用氣瓶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的整車及主要總成、安全防護裝置等有關運行安全的基本技術要求,以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警車及殘疾人專用汽車的附加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在我國道路上行駛的所有機動車,但不適用于有軌電車及并非為在道路上行駛和使用而設計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閉道路和場所作業施工的輪式專用機械車。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中陸上地面工程、海洋石油工程、液化天然氣工程的基本術語及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工業中油氣地面工程、海洋石油工程、液化天然氣工程領域,石油天然氣工業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氣瓶定期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的技術條件。本標準適用于從事無縫氣瓶(含鋼質無縫氣瓶、鋁合金無縫氣瓶、不銹鋼無縫氣瓶和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焊接氣瓶(含鋼質焊接氣瓶和不銹鋼焊接氣瓶)、液化石油氣鋼瓶(含液化石油氣鋼瓶和液化二甲醚鋼瓶)、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含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和車用液化二甲醚鋼瓶)、溶解乙炔氣瓶、纏繞氣瓶[包括小容積金屬內膽纖維纏繞氣瓶、金屬內膽纖維環纏繞氣瓶(含車用)和金屬內膽纖維全纏繞氣瓶(含車用)]、絕熱氣瓶(含焊接絕熱氣瓶和汽車用液化天然氣氣瓶)的檢驗機構。本標準不適用于站用氣瓶、長管拖車及管束式集裝箱用大容積無縫氣瓶的檢驗機構。
本標準規定了氣瓶型號命名方法,供氣瓶設計、制造、使用和管理等有關部門使用。本標準適用于《氣瓶安全監察規程》中規定的各種氣瓶及溶解乙炔氣瓶。
本文件規定了車用壓縮天然氣鋼質內膽環向纏繞氣瓶(以下簡稱“纏繞氣瓶”)的型式和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涂敷、包裝、運輸和儲存等要求。本文件適用于設計、制造公稱工作壓力為20 MPa、25 MPa、30 MPa,公稱容積為30 L~450 L,工作溫度為-40 ℃~65 ℃,設計使用壽命為15年的纏繞氣瓶。按本文件制造的纏繞氣瓶,僅用于固定在汽車上、充裝符合GB 18047的用作汽車燃料的車用壓縮天然氣儲存容器;使用條件中不包括因外力等引起的附加載荷。
本文件規定了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金屬內膽纖維環纏繞氣瓶(以下簡稱“氣瓶”)的定期檢驗與評定的基本方法和技術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公稱工作壓力為20 MPa、25 MPa和30 MPa,公稱容積為30 L~450 L,貯存介質為壓縮天然氣,工作溫度為-40 ℃~65 ℃,固定在汽車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復充裝氣瓶。
本標準規定了壓縮天然氣(以下簡稱CNG)汽車維護的作業安全、分級和周期、基本作業項目和技術要求以及質量保證。本標準適用于壓縮天然氣汽車,包括壓縮天然氣單燃料汽車和壓縮天然氣/汽油兩用燃料汽車。
本標準規定了車用壓縮氫氣天然氣混合燃氣的術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輸送、儲存、使用和檢驗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壓力不大于35 MPa,氫含量不大于25%(體積分數)的車用壓縮氫氣天然氣混合燃氣。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用復合材料增強管線鋼管的設計、制造、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使用和維護、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天然氣長輸管道。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燃氣工程中下列壓縮天然氣供應站的設計:1 壓縮天然氣加氣站;2 壓縮天然氣儲配站;3 壓縮天然氣瓶組供氣站。
本規程適用于正常環境溫度(-40度~60度,注1-1)下使用,公稱容積為0.4L~3000L,公稱工作壓力為0.2Mpa~35Mpa(表壓,下同)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盛裝壓縮氣體,高(低)壓液化氣體,低溫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吸附氣體,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度的液體以及混合氣體(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氣體)的無縫氣瓶,焊接氣瓶,焊接絕熱氣瓶,纏繞氣瓶,內部裝有填料的氣瓶以及氣瓶附件。
本規則適用于《氣瓶安全監察規定》規定范圍內氣瓶的制造監檢工作。
本標準規定了天然氣公共汽車的分類、整車配置要求、燃氣專用裝置要求、安全要求和車載服務設施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天然氣公共汽車的配置和選型。
本標準界定了與液化天然氣行業的液化、接收、儲存、運輸、利用、商務等業務有關的詞匯。本標準適用于液化天然氣行業的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生產運行、技術研究、商務管理等工作。
本規定適用于北京市居民生活、商業、工業企業、采暖通風和空調等用燃氣作燃料的新建、擴建\r或改建的燃氣輸配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
本規則適用于在環境溫度 -40~60℃使用的、盛裝公稱工作壓力不大于 20 MPa(表壓,下同)的汽車用壓縮天然氣氣瓶的安裝監督檢驗
本標準適用于氣態天然氣輸氣管道、天然氣加氣站儲氣井、儲氣瓶組、天然氣氣瓶(含車用)、壓縮天然氣汽車(含長管拖車)、天然氣門站、儲備站等廠站的壓力容器、調壓站等工藝設備和設施發生泄漏時的應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