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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電氣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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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力市場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與電力有關的學科和技術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工作電壓1 000V(AC)或1 500(DC)以下電子設備模擬雷擊試驗的試驗條件、試驗電路和試驗程序。本標準適用于電子設備的模擬雷擊試驗。
GBT 3859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電子閥器件的所有半導體電力變流器和半導體電力開關的性能。電子閥器件主要有半導體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極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種晶閘管和功率晶體管)??煽仄骷煞聪蜃钄嗷蚍聪驅?可借助電流、電壓或光控制。假設非雙穩器件在開關狀態下工作。本部分主要從總體上規定對變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適用于把交流電變換為直流電或把直流電變換為交流電的電網換相變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類型的電力電子變流器尚無產品標準,本部分的內容也適用。這些特定的要求適用于進行功率變換、換相(例如:半導體自換相變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電動機傳動用半導體變流器 )的半導體電力變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組合(例如:電傳動機車車輛用直接直流變流器)。本部分適用于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或特殊性能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的所有電力變流器。電力變流器的專用產品標準應參考本部分。
本部分涉及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的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就實際情況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種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人可能會遇到的。 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GB 4706.1-2005的該章以下述內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規定了軟片加熱元件的安全。本部分適用于預定安裝在建筑物內為其所在的房間加熱的軟片加熱元件,其單相裝置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其他裝置額定電壓不超過480 V。按照說明中安裝在建筑物內,達到要求的危險防護等級后,軟片加熱元件即成為加熱單元。
1.1.1 本部分適用的設備GB 4793的本部分規定了預定作用、工業過程用以及教育用的電氣設備的通用安全要求,當在1.4的環境條件下使用時,這些符合下列a)~d)定義的任何一種設備可以配備計算裝置: a) 電氣試驗和測量設備 是指用電氣方法試驗、測量、指示或記錄一個或多個電量或非電量的設備,也包括非測量設備,如信號發生器、測量標準器、電源、換能器和發射機等。 注:除了設計成僅嵌裝在其他設備上的面板儀表外.所有指示和記錄用的電氣測量儀器(1.1.2的那些設備除外)均在GB 4793的范圍內。嵌裝式面板儀表被認為是元件,僅需要滿足GB 4793的相關要求,或者作為嵌裝這些儀表的設備的一個部件滿足其他標準。 b) 電氣控制設備 是指將一個或多個輸出量控制在特定量值的設備,而且每一個量值由手動設置、本地或遠地編程,或者由一個或多個輸入變量來確定的。 c) 電氣實驗室設備 是指測量、指示、監視或分析物質的設備,或者用于制備材料的設備,包括體外診斷(IVD)設備。 這種設備也可用于實驗室以外的地方,例如自我檢查用的IVD設備就可以在家庭中使用。 d) 預定要與上述設備一起使用的附件(例如樣品處理設備)。1.1.2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設備 不適用于包括在下列標準范圍內的設備: a) GB 8898(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安全要求); b) GB 470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c) GB 4943(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但1.1.3規定的設備除外); d)GB 9706(醫用電氣設備); e) GB/T 15283(0.5、1和2級交流有功電度表); f) GB l9212(電力變壓器、電源裝置和類似產品的安全); g)IEC 60204(電氣機械控制裝置); h)IEC 60364(建筑物電氣裝置); i)IEC 60439-1(低壓開關裝置和控制裝置)。1.1.3 計算設備本部分僅適用于組成本部分范圍內的設備的一部分或設計成僅與設備一起使用的計算機、處理器等。 注:在GB 4943范圍內的并符合其要求的汁算裝置和類似設備被認為適合與本部分范圍內的設備一起使用。但是,GB 4943對防潮和防液體的某些要求沒有本部分嚴格。如果潮濕和液體引起的危險可能會影響符合GB 4943的設備,而且該符合GB 4943的設備如果又與符合本部分的設備一起使用,則使用說明要規定出所需要的任何附加的預防措施。
GB 5226的本部分適用于電氣和電子設備與機械系統,包括以協同方式在一起工作的一組機械,但不包括系統更高層次的方面(例:系統之間的通信)?! ”静糠挚蓱糜陬~定電壓高于1000Va.c.或1500Vd.c.。但不超過36kV和額定頻率不超過200Hz的情況下工作的設備或設備的部件,對較高的電壓或頻率,需滿足特殊要求。 在本部分中“高壓設備”一詞也覆蓋了作為再高壓下工作的設備整體中部分的低壓設備。除非特別注明,本部分中的技術條件主要適用于高壓下工作的部分。這些技術條件引用GB 5226.1-2002,亦適用于高壓設備。 本部分所覆蓋的電氣設備是從電源到機械電氣設備的連接點處開始的(見5.1)。 本部分是一個應用標準,不限制或約束技術進步。它不包括所有技術要求(如保護、聯鎖或控制),這些要求是其它標準或規則為保障人身免受非電氣傷害所需要的。有特殊要求的各種類型機械對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静糠志唧w適用于,但不限于3.26所定義的機械。(附錄A列出的機械,其電氣設備屬本部分范圍) 下述機械的電氣設備可以附加特殊技術要求: ——露天使用(例:在戶外或其他的保護性建筑之外)的機械; ——使用、處理和生產易爆炸的物質(例:油漆或鋸屑)的機械; ——在易燃和易爆的環境中使用的機械; ——在使用或加工某種物質時存在著特殊危險的機械; ——礦山機械。 直接用電能作為加工手段的動力電路不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GB 5226.1—2008中第1章由以下內容替換:本部分適用于為工業用途專門設計的縫紉機、縫制單元和縫制系統的電氣和電子設備。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入端開始(見5.1)。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額定頻率不超過200 Hz。本部分不包括全部要求(例如防護、聯鎖、控制),這些要求是其他標準中保護人員免遭非電氣危險所必要的。本部分適用于安裝在干燥和潔凈場所并且縫制干式縫料(如工業布料)的縫制單元和系統。對于在潮濕和污染場所使用的縫紉機單元和系統應采取更嚴格的措施,該措施需要制造商與客戶達成一致??p紉機電氣電子設備產生的噪聲并不視為一種相關傷害,因此GB/T 5226不包含任何有關噪聲的特定要求。
GB/T 5226的本部分規定了半導體設備相關的制造、測量、組裝和測試的電氣、電子和可編程電子設備及系統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入處開始的(見5.1)。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標稱電壓不超過1 000 Va.c.或1 500 Vd.c.,額定頻率不超過200 Hz。對于更高的電壓或頻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針對電氣安全隱患的防護措施和針對非電氣安全隱患的電氣聯鎖保護電路,但不涵蓋由其他標準或法規規定的對人身安全保護的所有要求(如化學品危險、機械危險、輻射危害)。每種類型的機械適應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夠的安全。下列半導體制造設備的電氣裝置應提供附加和特殊技術要求:——使用、加工或生產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環境中使用;——當生產或使用某種材料時有特殊風險;——作為起重機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導體設備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規范。本部分不涉及對人類健康可能造成影響的源于半導體設備的排放(如電磁場,噪聲)。本部分沒有規定電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 5959的本部分適用于如下電熱裝置:——直接電弧加熱爐,如:直接電弧爐、埋弧爐、電弧加熱鋼包爐;——間接電弧加熱爐。
GB/T 5959的本部分適用于以電磁力為主對液態金屬作用的裝置,包括:--低頻液態金屬電磁(感應)攪拌或輸送裝置;--以電磁場影響澆注過程的裝置;--直接受電磁攪拌、輸送或澆注裝置影響的部件。應用舉例:--鑄造機、電弧爐、鋼包等的攪拌裝置;--用于排空或加注爐子、流槽或鑄模的液態金屬的輸送;--液態金屬定量輸送裝置,例如加注壓鑄機;--在連鑄過程中通過電磁場影響鑄錠表面或澆注流以強化結晶;--熔融容器機械縫隙的密封,例如,用于垂直鍍鋅線。本部分包括:--對液態金屬電磁力作用裝置的通用要求;--對電磁澆注設備的特殊要求(附錄A);-對具有爐襯的電磁設備的特殊要求(附錄B)。
下列內容替換GB 5959.4-2008第1章:本部分適用于工作在第1電壓區段和第2電壓區段,用于玻璃加熱和熔化的間接電阻加熱設備。這些特殊要求同樣適用于電流經電極流過被加熱爐料的直接電阻加熱和熔化玻璃的設備。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用于玻璃加熱和熔化的間接和直接電阻加熱設備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也適用于電加熱與其他加熱方式如液態燃料加熱相結合的電氣部分的安全要求。由于工藝原因,這些要求不適用于GB 5959.3、GB 5959.2和GB 5959.8適用的直接電阻加熱設備。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440 V,主要用于電擊危險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以下稱為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簡稱RCD)。本標準的技術要求作為技術委員會和有關單位起草產品標準時使用,并且只有在與相關標準組合時或在相關標準中引用時才適用。本標準不作為一個獨立標準使用,例如單獨作為認證標準用。本標準適用于:——檢測剩余電流(見3.3.2);將其同基準值(見3.3.3)相比較;以及當剩余電流超過該基準值斷開被保護電路(見3.3.4)的單一電器?!M合電器,其每個部分分別執行上述一個或兩個功能,但是一起作用以完成所有三個功能。對預期僅完成上述三個功能中一個或兩個功能的電器,可能需要特殊的技術要求。任何只能完成上述三個功能中一個或兩個,或不能完全符合本標準的所有部分的附件、裝置或設備的標準不能稱為RCD標準,或引用“RCD”,無論是縮寫或全稱“剩余電流裝置”。這些附件、裝置或設備在其產品上或技術文件中均不能標志“RCD”。本標準適用于第7章規定的條件。對于其他條件,可能需要補充技術要求。根據GB/T 17045—2008和GB/T 16895.21—2011,剩余電流保護電器通過自動切斷電源來防止人和牲畜由于觸及外露的導電部件而產生的電擊的有害影響。根據GB/T 16895.4—1997,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超過300 mA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也可以對持續接地故障電流引起的火災危險提供防護。根據GB/T 16895.21—2011,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超過30 mA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也可以在基本保護措施失效或者電氣裝置或設備使用者疏忽的情況下,提供附加保護。對于能夠執行附加功能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本標準與包含附加功能的相關標準一起適用,例如:當剩余電流保護電器與斷路器組合時,應符合相應的斷路器標準。對下列情況可能需要補充的或者特定的技術要求,例如:——由非人員使用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與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組合的插座、插頭、適配器和連接器。本標準規定:——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使用的術語和定義(第3章);——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分類(第4章);——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特性(第5章);——動作值和影響量的優選值(5.4);——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標志和信息(第6章);——使用時安裝和工作的標準條件(第7章);——結構和操作的要求(第8章);——少試驗要求明細表(第9章)。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及型號、材料及結構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安裝、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額定熱負荷不大于70 kW的家用供熱水燃氣快速熱水器(以下簡稱供熱水熱水器);額定熱負荷不大于70 kW,大供暖工作水壓不大于0.3 MPa、供暖水溫不大于95 ℃的室內型強制給排氣式、室外型家用供暖燃氣快速熱水器(以下簡稱供暖熱水器)和家用兩用型燃氣快速熱水器(以下簡稱兩甩熱水器),包括冷凝式的供熱水熱水器、供暖熱水器和兩用熱水器的特殊要求。本標準不適用于燃氣容積式熱水器。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偟膩碚f,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GB/T 7251的本部分定義了ACS的特殊要求:——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1 000 V或者直流不超過1 500 V的成套設備;——ACS中變壓器的標稱初級電壓和標稱次級電壓在上述規定的限值內;——計劃用于建筑工地,戶內和戶外,例如公眾一般不進入的臨時工作場所和建筑施工、安裝、修理、地產(建筑物)拆除或變化、土木工程(公共建筑)、挖掘或者任何類似的工作場所;——可運輸的(半固定的)或移動的帶外殼的成套設備。制造和/或組裝可能由初始制造商以外的制造商實施。本部分不適用于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單獨器件和整裝的組件,例如電機起動器、熔斷開關、電子設備等。本部分不適用于建筑工地的行政中心(辦公室、更衣室、成套設備間、食堂、餐廳、宿舍、衛生間等)使用的成套設備。依據本部分制造的設備所提供的電氣保護要求在GB/T 16895.7中給出。
GB 7251的本部分定義的成套設備特定要求如下:--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的成套設備;--帶外殼的固定式或移動式成套設備;--擬與發電、輸電、配電和電能轉換的設備以及控制電能消耗的設備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設備;--由一般人員操作的成套設備;--擬安裝和用于碼頭、露營地、市集廣場和其他類似外部公共場所或類似場所的成套設備;--擬用于電動車輛充電站的成套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IEC 60670-24中定義的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電器附件安裝盒和外殼。
在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GB 7251(所有部分)中,含有由用戶規定的系統和應用細節,以使制造商制造出滿足用戶需求和期望的成套設備。GB 7251的本部分從用戶的角度指出,在規定成套設備時宜定義的功能和特性,包括:? GB 7251(所有部分)中成套設備特性和選項的解釋;?如何使用實用的方法選擇適當的選項和定義特性以滿足特定應用需求的指南;?協助說明成套設備。本部分中提及的成套設備接口特性及其遵循的要求,是假設成套設備已依據GB 7251的相關部分設計、制造和驗證。
本標準規定了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以下簡稱移動變電站)及其各組成部分,即礦用隔爆型干式變壓器(以下簡稱干式變壓器)、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高壓負荷開關(以下簡稱高壓負荷開關)或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高壓真空開關(以下簡稱高壓真空開關)、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電纜連接器(以下簡稱電纜連接器)和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低壓側饋電開關(以下簡稱低壓側饋電開關)或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低壓側保護箱(以下簡稱低壓側保護箱)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項目及方法、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移動變電站及其專用的干式變壓器、高壓負荷開關或高壓真空開關、電纜連接器和低壓側饋電開關或低壓側保護箱。
本標準規定了對高頻介質加熱設備的各項要求,包括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技 術分級、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訂購和供貨等。本標準適用于頻率為1~300MHz、輸出功率大于或等于50W的高頻介質加熱設備(以下簡稱設備)。該設備可在自然氣氛、保護氣氛和真空中,對諸如塑料、木材、橡膠、織品、玻璃、陶瓷、紙張、食品等部分導電性或非導電性材料進行加熱、軟化、熱合和干燥等熱加工工藝。設備的產品標準應根據本標準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