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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頻籠型異步電動機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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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用內燃機為原動機的下列類型的一般用途的移動電站(含汽車電站、掛車電站、移動式發電機組,以下簡稱電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及貯運要求等; a)工頻(50Hz)電站(60Hz電站可參考使用); b)中頻(400Hz)電站; c)雙頻(50Hz、400Hz)電站; d)直流電站(含內燃機組經整流裝置供電的型式)。 本標準適用于0.3~1250kW的電站。
本標準確立了起重機總體、結構、機械、電氣與安全等部分設計應共同遵守的必要準則,規定了設計、計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為對設計進行分析和評價的技術依據。本標準適用于橋架型起重機、臂架型起重機和纜索型起重機,但不涉及上述起重機設計的特殊問題。本標準也可供其他起重機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實現三項異步電動機經濟運行的原則與技術要求,判定經濟運行的指標及計算方法等。 本標準適用于在用的中小型三項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電動機拖動系統設計與機電一體化產品配套選擇電動機時,也可參照使用。
GB/T 12668的本部分適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調速傳動系統,該系統包括電力變流器、控制設備和一臺或數臺電動機。不適用于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 本部分適用于連接交流電源電壓1kV以下,50Hz或60Hz,負載側頻率達600Hz的電氣傳動系統(PDS)。 IEC 61800-3中包括了電磁兼容性(EMC)特性。 本部分給出了變流器的特性及其與整個交流傳動系統的關系。同時說明了關于變流器額定值、正常使用條件、過載情況、浪涌承受能力、穩定性、保護、交流電源接地和試驗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標準還論述了諸如控制方案、診斷和拓撲的應用指南。
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力變流設備、控制設備和電動機的交流調速電氣傳動系統。但不包括鐵路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 本部分適用于變流器電壓(線電壓)范圍為交流1kV~35kV、輸入側頻率為50Hz或60Hz、負載側頻率至600Hz的電氣傳動系統。對電壓15kV以上的系統的要求未包括在內、由制造商和系統供應商商定。 對于電壓1kV以上、采用與低壓變流器(低于1kV)連接的降壓輸入變壓器和/或升壓輸出變壓器的電氣傳動系統,GB/T 12668.2-2002適用。 GB 12668.3-2003給出了電磁兼容性(EMC)方面的要求。 IEC 61800-5給出了對電壓1kV以上的電氣傳動系統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給出了變流器的特型、變流器的拓撲結構及其與整個交流電氣傳動系統的關系。同時還說明了關于額定值、正常使用條件、過載情況、浪涌承受能力、穩定性、保護、交流電源接地、拓撲結構和試驗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部分還給出了諸如控制方案、扭振分析的應用指南,并給出有關接地和電氣傳動系統部件集成的推薦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GB/T 6974.3所定義的塔式起重機設計計算的規則、要求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可組裝與拆卸的塔式起重機;——永久性安裝的塔式起重機;——電力或內燃機(發動機)驅動的塔式起重機;——其他型式或用途的塔式起重機。本標準不適用于:——可裝設塔身的流動式起重機;——帶或不帶臂架的安裝桅桿;——標準發布前制造的塔式起重機。
本標準規定了變頻器供電三相籠型感應電動機的試驗要求、試驗前準備、空載試驗、堵轉試驗、負載試驗及損耗和效率的確定、熱試驗、大轉矩和小轉矩試驗等。本標準適用于變頻器供電的三相籠型感應電動機。本標準不適用于牽引電機。
GB/T 25123的本部分適用于驅動軌道機車車輛和公路車輛的由電子變流器供電的交流電動機。本部分為通過試驗確定電動機的性能并評定該電動機對某一規定工作制的適應性以及與其他電動機進行比較提供依據。可按照GB/T 25117.1、GB/T 25117.3選擇進一步的試驗,為避免重復,一些型式檢驗項目和研究性試驗項目可在聯合試驗臺上進行。按照5.1的要求,電動機設計者和對應的變流器設計者之間應相互協作。
本標準規定了印刷機械資源利用技術條件的術語和定義、設備、要求、產品評價。本標準適用于制版、印刷、印后加工設備及相關輔助設備。本標準主要包括下列資源:水;電能;油;材料;其他。
本標準規定了電機系統設計的基本要求,電動機選型,電動機調速方式和調速裝置的選擇,以及風機系統、泵系統、空氣壓縮機系統的優化設計和評價。本標準適用于電機系統(風機、泵、空氣壓縮機)的節能優化設計和評價。
本標準規定了YVF系列變頻調速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以及標志、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由變頻器供電的、變頻調速運行的高壓籠型三相異步電動機,機座號355~630(以下簡稱電動機),電動機適用于拖動一般用途的恒轉矩和二次方轉矩特性的負載。
本標準規定了額定起重量為3.2 t~100 t的港口固定式起重機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分類與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主要適用于內河港口露天作業的固定式起重機(以下簡稱“起重機”),其取物裝置為吊鉤、集裝箱吊具、抓斗或起重電磁鐵(電磁吸盤),或同時利用其中兩種或三種。對于額定起重量大于100 t的固定式起重機和其他環境下使用的固定式起重機,可參照使用。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作業環境下使用的起重機:--易燃易爆、可燃性氣體、粉塵及有腐蝕性氣體環境(鹽霧除外);--核輻射環境、有毒氣體環境;--吊運熔融或熾熱金屬的環境。
GB/T 29562的本部分規定了 YZP系列起重及冶金用變頻調速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的能效測試方法。本部分適用于YZP系列起重及冶金用變頻調速三相異步電動機,凡屬本系列電動機所派生的各種系列電動機均可參照執行。
GB/T 29562的本部分規定了 YZR/YZ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繞線/籠型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的能效測試方法。本部分適用于YZR/YZ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繞線/籠型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凡屬本系列電動機所派生的各種系列電動機均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YZP-H系列船用起重用變頻調速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以及標志、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YZP-H系列船用起重用變頻調速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
本標準規定了YZP系列起重及冶金用變頻調速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標志、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變頻器供電的各種起重機械及冶金輔助設備電力傳動用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企業原料場能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評估步驟、邊界及能耗統計范圍、基準能耗、實際能耗、能效指數、能效分析及能效優化措施。本標準適用于鋼鐵企業原料場的能效評估和節能潛力分析。
本標準規定了焦化工序能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評估步驟、邊界及能耗統計范圍、基準能耗、實際能耗、能效指數、能效分析及能效優化措施。本標準適用于鋼鐵企業焦化工序的能效評估和節能潛力分析,獨立焦化企業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高爐工序能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評估步驟、邊界及能耗統計范圍、基準能耗、實際能耗、能效指數、能效分析及能效優化措施。本標準適用于鋼鐵企業高爐工序的能效評估和節能潛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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