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異步發電機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GB/T 2820的本部分規定了發電機組用交流(a.c.)發電機在其電壓調節器控制下的基本特性,是對GB 755-2008有關要求的補充。本部分適用于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陸用和船用交流(a.c.)發電機組用、但不適用于航空驅動陸上車輛和機車的發電機組用交流(a.c.)發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旋轉電機產品型號的編制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旋轉電機(控制電機除外)產品型號的編制。
GB/T 16895的本部分包括低壓發電設備、輔助回路以及固定電氣裝置的燈具和照明裝置的選擇和安裝。
本標準規定了小型水電站機電設備運行條件、技術要求以及檢查、交貨、安裝、運行和維護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裝機容量50 MW及以下水電站的機電設備。本標準僅涉及供需雙方之間關于機電設備的技術關系,不涉及土建工程、行政事務或商務。
本標準規定了定槳距失速型并網風力發電機組控制系統的相關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產品信息、包裝、運輸和儲存。本標準適用于與電網并聯運行、采用異步發電機的定槳距失速型風力發電機組控制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定槳距失速型并網風力發電機組控制系統試驗條件、試驗方法及試驗報告編寫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與電網并聯運行、采用異步發電機的定槳距失速型風力發電機組控制系統。
GB/T 19071的本部分規定了并網、定速型風力發電機組異步發電機的主要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檢試項目以及標志與包裝、運輸等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并網、定速型單速或雙速異步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其他類型的發電機可參照使用。
GB/T 19071的本部分規定了并網、定速型風力發電機組異步發電機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并網、定速型風力發電機組單速或雙速異步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的性能試驗。
本標準規定了風力發電機組安裝調試并網發電后,預驗收和終驗收的一般原則、內容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風輪掃掠面積大于200 m<上標2>的水平軸風力發電機組(簡稱“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以失速功率控制調節為特征的水平軸風力發電機組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儲存、運輸與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風輪掃掠面積等于或大于40 m2的失速型風力發電機組(以下簡稱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水平軸雙饋式變速恒頻風力發電機組(以下簡稱“機組”)的等級與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運輸與保管等。本標準適用于風輪掃掠面積大于200 m<上標2>的雙饋式變速恒頻風力發電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小型水輪發電機組現場驗收試驗的內容、測量方法,以及合同保證條件的評價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單機輸出功率不大于15 MW和轉輪直徑不大于3.0 m的沖擊式和反擊式水輪發電機組(含同步或異步發電機)的現場驗收試驗。本標準給出了以下內容:a) 小型水輪機驗收試驗的內容,如安全驗收試驗、試運行試驗、性能保證試驗等,及可選的空化、噪聲和振動試驗等試驗。b) 小型水輪發電機組中的典型試驗方法,并分成以下三個等級(詳見表1):c) 合同中應包含的水輪發電機性能指標,以便在各試驗等級下對試驗結果進行評估、計算和比較。供方或監理負責所進行的各項試驗符合標準。本標準不涉及水輪機和各種部件的的具體結構。
本文件規定了額定電壓1 140 V及以下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用低壓雙饋異步發電機的型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警示標志、產品信息、包裝、運輸與貯存、環保、安全等。本文件適用于額定電壓1 140 V及以下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用低壓雙饋異步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特種用途汽輪機設計、材料、安裝、檢驗、試驗和裝運準備方面的要求。本標準還涉及到潤滑油系統、儀器儀表、控制系統和輔助設備。本標準適用于石油、石化和天然氣工業特種用途汽輪機。本標準不適用于石油、石化和天然氣一般用途汽輪機,此類汽輪機適用GB/T 28573.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在海拔1 000 m以上至海拔5 000 m環境的風力發電設備運行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的風力發電設備主要指:發電機(包括雙饋異步發電機和永磁同步發電機)、變流器(包括雙饋式變流器和全功率變流器)和控制系統(包括主控制系統和電動變槳控制系統等)。控制系統使用在海拔2 000 m以上至海拔5 000 m。
本標準規定了整裝微型水輪發電機組(以下簡稱整裝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參數、型號、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并對出廠檢驗、銘牌、包裝、運輸和貯存、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提出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額定功率為100 kW及以下的整裝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設計、建設和運行應遵循的一般原則和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通過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分布式電源。
本標準規定了測量和評估風力發電機組及其組件機械振動的條件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額定功率大于200 kW,并具有下列結構和運行特征的風力發電機組:——由鋼制塔架和混凝土基礎組成的支撐結構;——水平軸,多葉片;——主軸承獨立或集成在齒輪箱中;——發電機通過齒輪箱驅動或風輪直接驅動;——同步發電機或異步發電機;——極數固定的發電機或是為了實現轉速調節的變極發電機;——通過變槳或失速進行輸出控制;——發電機通過變流器連接電網或直接上網;——有主動偏航系統保持與風向同向的機艙。本標準不適用于齒輪箱和發電機的出廠試驗。本標準不適用于傳動鏈上主軸承和齒輪箱的扭振狀態評估。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用戶供配電設施的巡視檢查、試驗檢測、缺陷處理、更新改造、涉網管理等方面的運行維護要求。本標準適用于10(6)kV及以上電壓等級電力用戶。
本標準適用于通過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接入電網的陸地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風光儲聯合發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