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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愈式高電壓并聯電容器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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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適用于擬連接到由頻率為100 Hz及以下的單相系統供電的異步電動機繞組的電動機電容器,以及與三相異步電動機連接從而使這種電動機可以由單相系統來供電的電容器。本部分適用于浸漬或不浸漬的電容器。這些電容器用紙、塑料薄膜或兩者復合作為介質,采用金屬化或金屬箔電極,額定電壓為660 V及以下。電動機起動電容器將納入GB/T 3667.2中。本部分目的是:a) 闡述關于性能、試驗和額定值的統一規則。b) 闡述特定的安全規則。c) 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GB/T 3984的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不大于3.6kV,頻率為50kHz及以下的可控或可調的交流電壓系統中,專門用來改善感應加熱、熔化、攪拌或鑄造裝置,以及類似應用場合的功率因數的戶內電容器單元和戶內電容器組。 對于由內部元件熔絲保護的電容器的附加要求在GB/T 3984.2中給出。 本部分不適用于下列電容器: ——電力系統用串聯電容器; ——電動機用電容器及其類似者; ——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 ——標稱電壓1k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自愈式并聯電容器; ——標稱電壓1k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 ——標稱電壓1k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非自愈式并聯電容器; ——熒光燈和放電燈用小型交流電容器; ——電力電子電路用電容器; ——微波爐用電容器; ——抑制無線電干擾用電容器; ——擬在疊加有直流電壓的交流電壓下使用的電容器。 各附件,諸如絕緣子、開關、儀用互感器、外部熔斷器等均應符合相應的標準。 本部分的目的是: a)闡述關于性能、試驗和定額的統一規則; b)闡述特殊的安全規則; c)提供安裝和使用導則。
GB/T 6115的這一部分適用于擬串聯連接在交流輸電線路或配電線路中,成為頻率為15Hz~60Hz的交流電力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的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本部分主要適用于輸電。串聯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通常擬用于接入高壓電力系統。本部分適用于整個電壓范圍。本部分不適用于自愈式金屬化介質類型的電容器。下列電容器即使其與回路串聯連接也不適用于本部分。——感應加熱裝置用電容器(GB/T 3984.1);——交流電動機電容器(GB/T 3667.1);——電力電子電容器(GB/T 17702);——管型熒光燈和其他放電燈線路用電容器(GB 18489和GB/T 18504)。絕緣子、開關、互感器、外部熔斷器等附件的標準類型均應符合相應的標準。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有關性能、試驗和額定值的統一要求;——制定專門的安全規則;——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GB/T 11024的本部分規定了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的性能、試驗、定額、安全要求、安裝和運行導則。本部分適用于在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頻率15 Hz~60 Hz的交流電力系統中,專門用來提供無功功率、改善功率因數的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本部分還適用于擬在電力濾波電路中使用的電容器。交流濾波電容器的附加定義、要求和試驗在附錄B中給出。有內部熔絲保護的電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對內部熔絲的要求在GB/T 11024.4—2019中給出。有外部熔斷器保護的電容器的要求以及對外部熔斷器的要求在附錄C中給出。本部分不適用于自愈式金屬化電介質電容器。本部分也不包括下列電容器:——感應加熱裝置用電力電容器[參見GB/T 3984(所有部分)];——電力系統用串聯電容器[參見GB/T 6115(所有部分)];——電動機用電容器及其類似者[參見GB/T 3667(所有部分)];——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參見GB/T 19749(所有部分)];——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參見GB/T 12747(所有部分)和GB/T 17886(所有部分)];——熒光燈和放電燈用小型交流電容器(參見GB/T 18489和GB/T 18504);——電力電子電容器(參見GB/T 17702);——微波爐用電容器(參見GB/T 18939.1);——抑制無線電干擾用電容器;——擬在疊加有交流電壓的直流電壓下使用的電容器。各附件,諸如絕緣子、開關、互感器、外部熔斷器等均符合相應的標準。本部分的目的如下:a) 闡述關于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的性能、定額及電容器單元試驗的統一規則;b) 闡述特殊的安全規則;c) 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GB/T 12747的本部分適用于專門用來改善標稱電壓為1 000 V及以下、頻率為15 Hz~60 Hz交流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的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本部分也適用于在電力濾波電路中使用的電容器。電力濾波電容器的附加定義、要求和試驗在附錄A中給出。本部分不適用于下列電容器:——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非自愈式并聯電容器;——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在頻率50 kHz以下運行的感應加熱裝置用電容器;——串聯電容器;——交流電動機電容器;——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電力電子電容器;——熒光燈和放電燈中用小型交流電容器;——抑制無線電干擾用電容器;——用于各種電氣設備中并作為其部件的電容器;——在疊加有直流電壓的交流電壓下使用的電容器。各附件,諸如絕緣子、開關、互感器、熔斷器等,均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并不包括在本部分內。本部分的目的是:a) 闡述關于性能、試驗和定額的統一規則;b) 闡述特殊的安全規則;c) 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GB/T 12747的本部分適用于符合GB/T 12747.1-2017的電容器,并規定了這些電容器的老化試驗、自愈性試驗和破壞試驗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專門用來提高標稱電壓為1kV及以下、頻率為15Hz~60Hz交流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的電容器單元和電容器組。 本標準也適用于在電力濾波電路中用的電容器。在附錄A中給出了濾波電容器的附加定義、要求和試驗。 對由內部熔絲保護的電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對內部熔絲的要求,均在GB/T17886.3中給出。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電容器: --標稱電壓1k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自愈式并聯電容器; --標稱電壓1k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 --運行頻率40Hz~240040Hz感應加熱裝置用電容器; --串聯電容器; --電動機用電容器及其類似者; --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 --在電力電子電路中使用的電容器; --用于熒光燈和放電燈中的小型交流電容器; --抑制無線電干擾的電容器; --用于各種電氣設備中并作為其部件的電容器; --用于有直流電壓疊加于交流電壓的電容器。 各附件,諸如絕緣子、開關、儀用互感器、熔斷器等,均應符合有關標準。 本標準的目的是: 闡述關于性能、試驗和定額的統一規則; 闡述特殊的安全規則; 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本標準規定了額定電壓不超過1 000 V、電容量不低于0.1μF、無功功率不超過2.5 kvar、能持續承受交流電壓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電容器的要求,電容器用于工作頻率為50 Hz或60 Hz,海拔不超過 3 000 m的放電燈線路。 本標準包括用于與燈線路并聯、串聯或串并聯組合的電容器。 本標準只包括用紙或塑料膜絕緣或用二者相組合絕緣的浸漬式或非浸漬式電容器,它們經金屬化處理或帶有金屬箔電極。 本標準不包括射頻干擾抑制電容器,對于這類電容器的要求,見GB/T 14472。 本標準中的試驗屬于型式試驗,不包括在生產過程中對個別電容器的試驗。
GB/T 25121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力電子電容器的使用條件、質量要求和檢驗、過負載、安全要求、標識、安裝和應用導則。本部分適用于軌道交通機車車輛中使用的電力電子電容器。本部分所涵蓋的電容器的額定電壓高到10 000 V。使用此類電容器系統的工作頻率通常低于15 kHz,而脈沖頻率可達到5倍~10倍的工作頻率。電容器分為交流電容器和直流電容器。電容器作為部件安裝在殼體中。本部分不適用于以下電容器:——頻率在50 kHz及以下運行的感應加熱裝置用電容器(見GB/T 3984.1和GB/T 3984.2);——交流電動機及類似應用的電容器(見GB/T 3667.1和GB/T 3667.2);——電力供電網中抑制一種或多種諧波的電路中使用的電容器;——熒光燈和放電燈用的小型交流電容器(見GB/T 18489和GB/T 18504);——抑制電磁干擾用的電容器(見GB/T 6346.14);——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見GB/T 11024.1、GB/T 11024.2、GB/T 11024.3和GB/T 11024.4);——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的交流電力系統用自愈式并聯電力電容器(見GB/T 12747.1和GB/T 12747.2);——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的交流電力系統用非自愈式并聯電力電容器(見GB/T 17886.1、GB/T 17886.2和GB/T 17886.3);——電力系統用串聯電容器(見GB/T 6115.1、GB/T 6115.2、GB/T 6115.3和GB/T 6115.4);——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見GB/T 19749.1);——用于要求儲存能量/大電流放電,如影印機和激光機中的電容器;——微波爐電容器(見GB/T 18939.1);——軌道交通之外的電力電子電容器(見GB/T 17702)。
本標準對高壓無源電力濾波裝置進行了定義、分類,規定了設計原則、設計依據、設計方法、應用技術的基本內容等。本標準適用于工頻50Hz、額定電壓為1 000V 及以上至110kV 及以下高壓無源電力濾波裝置(以下簡稱濾波裝置)。濾波裝置的設計與應用,除應符合本導則的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裝置的性能、試驗、安全要求等,提供了安裝和運行導則。本標準適用于裝設在標稱電壓1 000 V以上、頻率50 Hz或60 Hz的交流電力系統中用來改善功率因數的并聯電容器裝置(以下簡稱裝置)。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電容器裝置或電容器組:--在頻率40 Hz~24 000 Hz下運行的感應加熱裝置中所用的電容器組;--電力系統用串聯電容器裝置;--高壓直流輸電系統用并聯電容器及交流濾波電容器組;--用自愈式電容器組成的高壓并聯電容器裝置;--標稱電壓1 000 V及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并聯電容器裝置;--電力濾波裝置。裝置中的電容器及各附件,諸如絕緣子、開關、串聯電抗器、放電線圈、避雷器、互感器、外熔斷器和控制器等均應符合相應的標準。本標準的目的如下:a)闡述關于裝置的定額、性能及試驗的統一規則;b)闡述裝置的分類、主接線和結構;c)闡述裝置的參數選擇方法;d)闡述裝置的保護方式;e)闡述裝置的安全規則;f) 提供安裝和運行導則。
本標準規定了電能質量領域有關的基本名詞、術語及定義。本標準適用于電力的生產、輸送、分配、儲存與使用中的電能質量技術和管理的有關領域。
本規范適用于l00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變電站、配電站(室)中無功補償用三相交流高壓、低壓并聯電容器裝置的新建、擴建工程設計。
本標準規定了耦合電容器及電容分壓器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等。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電容器: a)工頻為50Hz或60Hz、載波頻率范圍為30~500 kHz的電力線載波系統用的耦合電容器; b)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電容分壓器; c)有一個端子永久接地或處于低電位的過電壓保護和其他類似用途的電容器。
本校驗損耗角正切的方法適用于額定頻率為15Hz到60Hz的并聯電容器和串聯電容器,并可穿插在相應標準規定的熱穩定試驗的過程之中。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電力濾波裝置的術語和定義、使用條件、技術性能要求、結構和導體要求、安全要求、質量要求和試驗、標志、包裝等。本標準適用于并聯連接在交流額定頻率為50 Hz、標稱電壓為l kV以上電力系統中,用來濾除特定的諧波電流,以減少電網電壓波形畸變,改善電能質量和功率因數的高壓電力濾波裝置(以下簡稱濾波裝置)。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的20kV配電網絡、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設施的設計。擴建或改造的20kV配電網絡、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設施的設計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20kV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設施的設備選型。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applies to capacitors for power electronics applications.The operating frequency of the systems in which these capacitors are used is usually up to 15kHz, while the pulse frequencies may be up to 5 to 10 times the operating frequency.The standard distinguishes between a.c. and d.c. capacitors which are considered as components when mounted in enclosures.This standard covers an extremely wide range of capacitor technologies for numerous applications, e.g. overvoltage protection, d.c. and a.c. filtering, switching circuits, d.c. energy storage, auxiliary inverters, etc.The following are excluded from this standard:– capacitors for induction heat-generating plants operating at frequencies between 40 Hz and 24 000 Hz (see IEC 60110-1 and IEC 60110-2);– capacitors for motor applications and the like (see IEC 60252-1 and IEC 60252 -2);– capacitors to be used in circuits for blocking one or more harmonics in power supply networks;– small a.c. capacitors as used for fluorescent and discharge lamps (see IEC 61048 and IEC 61049);– capacitors for suppression of radio interference (see IEC 60384-14);– shunt capacitors for a.c. power systems having a rated voltage above 1 000 V (see IEC 60871-1 and IEC 60871-2);– shunt power capacitors of the self-healing type for a.c. systems having a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1 000 V (see IEC 60831-1 and IEC 60831-2);– shunt power capacitor of the non-self-healing type for a.c. systems having a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1 000 V (see IEC 60931-1 and IEC 60931-2);– electronic capacitors not used in power circuits;– series capacitors for power systems (see IEC 60143);– coupling capacitors and capacitors dividers (see IEC 60358);– capacitors for microwave ovens (see IEC 61270-1);– capacitors for railway applications (see IEC 61881).Examples of applications are given in Clause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