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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和公共空間的照明燈具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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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全社會經濟活動的分類與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在統計、計劃、財政、稅收、工商等宏觀管理中,對經濟活動的分類,并用于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職業的分類結構、類別、代碼及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按職業分類的各種普查、調查統計及行政管理和國內外信息交流等。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總的來說,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GB 7000系列標準本部分規定的要求適用于:--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場所照明的燈具;--隧道照明;--在正常地面以上總高度低為2.5 m的柱式合成燈具;并且這些燈具使用電光源的電源電壓不超過1000V。
本標準規定了涂裝(涂覆、涂布,下同)作業使用的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作業場所和涂裝施工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涂料及有關化學品(包括有機溶劑)在金屬或非金屬表面的涂裝作業,包括露天涂裝作業,建筑物、構筑物內外涂飾作業,塑料制品、紡織品、皮革制品、漆布等非金屬的涂覆、涂布、印染、上光等有機溶劑作業。也適用于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涂裝廠房(涂裝作業場所)的科研、設計、生產、制造、運輸、施工安裝、經營(包括經營活動的技術交流、商品展覽)與管理。 其他有機溶劑作業亦可參照執行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光度測試的標準條件,并推薦了測試程序,同時為光度實驗室的試驗和燈具性能數據的表達提供指導。對于實際測試條件不同于標準測試條件的燈具,標準給出了修正系數的測量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大部分類型燈具的光度測試。為極其的設施設計的特殊燈具類型,對測量和數據表達有特殊需要時,本標準不能覆蓋其特性,應使用補充標準。這些補充標準在本標準適當章條內引用,并在必要時定義特殊要求和測量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志的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安全標志、導向標志、位置標志、綜合信息標志、無障礙標志的內容、形式和設置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設施和場所。
本標準規定了對熟肉及熟肉制品加工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管理、生產過程、衛生質量控制和人員等方面的基本衛生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熟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加工過程,包括醬肉類、燒烤肉、火腿、灌腸類、西式火腿及其他方式加工經營的直接可食的畜、禽類肉制品。
本標準包含了大部分類型燈具光度測試的通用要求。本標準規定了光度測試的標準條件,并推薦了測試程序,使所確定的燈具光度特性及其陳述報告有足夠的準確度和復現性,這些規定為統一標準提供基礎,并為光度實驗室的試驗和燈具性能數據的表達提供指導。對于實際測試條件不同于標準測試條件的燈具,標準給出了修正系數的測量要求。對于實驗室人員和工程師來說,光度測量方法的詳細描述是重要的,對于數據使用者來說這同樣重要。對數據的適當解釋通常依賴于所涉及測量過程的充分了解,同時,本標準也提供給使用者理解光度測量程序和表達的數據。為極其的設施涉及的特殊燈具類型,對測量和數據表達要求相關的特殊推薦有需求時,此類通用標準不能覆蓋其特性,應以許多補充標準將本標準適當章節內引用,并在必要時定義特殊要求和測量條件。對于沒有特定標準覆蓋的燈具,可以使用適合的標準和本通用標準的要求來指導實際的測量程序。
本標準規定了主題公園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主題場景、服務提供、安全與應急、投訴處理與滿意度測評。本標準適用于主題公園的服務與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250 V的一般照明用LED筒燈的性能要求。本標準不包括使用一體化LED燈的筒燈。
本標準規定了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250 V的室內一般照明用嵌入式燈具(以下簡稱燈具)的性能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使用一體化LED模塊、半一體化LED模塊、非一體化LED模塊、半一體化LED燈或非一體化LED燈的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使用一體化LED燈的燈具。本標準不適用于嵌入式LED筒燈。
本標準規定了重大毒氣泄漏事故公眾避難室的設立條件、位置、功能要求、設置配置等。本標準適用于毒氣泄漏事故下的針對公眾的對室外毒氣進行防護的避難室。
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廠房;倉庫;民用建筑;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可燃材料堆場;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筑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標準時,宜從其規定。本規范不適用于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筑防火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向城市、鄉鎮或居民點供給居民生活、商業、工業企業生產、采暖通風和空調等各類用戶作燃料用的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城鎮燃氣工程設計。 注:1 本規范不使用于城鎮燃氣門站以前的悵距離輸氣管道工程。 2 本規范不適用于工業企業自建供生產工藝用且燃氣質量不符合本規范質量要求的燃氣工程設計,但自建供生產工藝用且燃氣質量符合本規范要求的燃氣工程設計,可按本規范執行。工業企業內部自供燃氣給居民使用時,供居民使用的燃氣質量和工程設計應按本規范執行。 3 本規范不適用于海洋和內河輪船、鐵路車輛、汽車等運輸工具上的燃氣裝置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下列范圍:農村消防規劃;農村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設計;農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農村消防安全管理。除本規范規定外,農村的廠房、倉庫、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5m的居住建筑的防火設計應執行現行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等的規定。
為了使小型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發電廠)在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高溫高壓及以下參數、單機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燒方式、主要燃用固體化石燃料的新建、擴建和 改建火力發電廠的設計。小型火力發電廠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和農村中小學校(含非完全小學)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規劃和工程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港口工程的規劃、勘測、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科研和管理。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特大型和大、中型露天煤礦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