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普通光源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水準泡的術語、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安平和測量微小傾角的圓形和管狀水準泡。
本標準規定了絞裝和簡裝生絲的重量品質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名義纖度69den及以下的生絲。
GB/T 289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于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的安全標志顏色的色度屬性、光度屬性的相關要求和測試方法,為GB/T 2893.1—2013中規定的安全色和對比色提供色度和光度規范。安全標志達到的物理要求主要與晝光顏色和正常照明環境有關。本部分還包括無照明環境中使用的安全標志和磷光材料的色度要求及測試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需關注與人身相關的安全問題的所有場所。本部分不適用于鐵路、公路、內河航運、海運以及空中交通的導向信號傳輸。總之,不適用于法律法規中對此另有規定的領域。逆反射安全標志、與熒光或磷光材料結合的逆反射材料或由放射源激活的發光安全標志的色度屬性和光度屬性沒有在本部分中規定。
本標準規定傳遞安全信息的顏色、安全色的測試方法和使用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和交通運輸、建筑、倉儲等行業以及消防等領域所使用的信號和標志的表面色。本標準不適用于燈光信號和航海、內河航運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顏色。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白熾照明燈具(以下簡稱燈具)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和儲存等。本標準適用于電源電壓在250V以下的交流(額定頻率50Hz或60Hz)或直流、以白熾燈為光源的船用照明燈具。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電氣號燈(以下簡稱號燈)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和儲存等。本標準適用于電源電壓在250V以下的交流(50Hz或60Hz)和直流的各類船舶航行用號燈(包括舷燈、桅燈、艉燈、拖帶燈、環照燈)的設計、生產和驗收。
本標準規定了碳化硅磨料及結晶塊中二氧化硅、游離硅、游離碳、酸處理失量、總碳、碳化硅、三氧化二鐵、三氧化二鋁、氧化鈣、氧化鎂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碳化硅含量不小于95%的磨料及結晶塊的化學成分測定。
本標準等效采用標準ISO1000:1992《SI單位及其倍數單位和一些其他單位的應用推薦》,參照采用計量局《單位制(SI)》(1991年第6版)。 本標準是目前已制定的有關量和單位的一系列標準之一,這一系列標準是: GB3100單位制及其應用; GB3101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 GB3102.1空間和時間的量和單位; GB3102.2周期及其有關現象的量和單位; GB3102.3力學的量和單位; GB3102.4熱學的量和單位; GB3102.5電學和磁學的量和單位; GB3102.6光及有關電磁輻射的量和單位;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家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程序、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金屬材料為主體結構的金屬家具產品。其他有金屬材料構件的家具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將塑料在太陽輻射下暴露的試驗方法,包括自然日光氣候暴露(方法A)、通過玻璃濾光改變光譜分布來模擬建筑物或汽車窗玻璃后塑料老化的間接暴露(方法B)、或用菲涅耳鏡加速日光老化暴器(方法C),目的在于評定塑料在這些規定暴露周期后的性能變化。本標準規定了對上述試驗所用裝置和操作方法的一般要求。盡管本標準沒有包括使用黑箱試驗設備的直接老化,但需注意模擬材料終使用溫度下的暴露試驗方法。用于增強太陽輻射的方法C裝置能以水噴淋的形式提供濕氣,但是方法B和方法C未考慮風和雨等氣候影響因素。當將方法C所得暴露結果與方法A和方法B所得暴露試驗結果進行比較時,宜考慮試樣溫度、紫外輻射水平和濕氣凝聚的不同。此外,當將方法C與方法B的暴露結果進行比較時,作為濾光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宜相同。相互比較的暴露結果所對應的暴露實驗宜有較為一致的紫外輻射水平。本標準也規定動作測定輻射量的方法。這些方法適用于各種塑料材料和產品以及產品的部分。
GB/T 3810的本部分規定了陶瓷磚表面耐污染性的測定方法。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本標準給出了聲學和有關聲學的常用的和基礎的名詞和術語。 本標準給出的聲學術語共有914條,分成十三章(第2-14章)。當一術語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性質的定義時,則用a,b,c分行并列敘述。附錄A為漢英聲學名詞,按漢語拼音字母次序排列,此附錄同時作為聲學術語的漢文索引。附錄B為英漢聲學名詞,按英文字母次序排列,也作為聲學術語的英文索引。 本標準聲學術語中所列的名詞(漢文或英文),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同義詞時,對于未加區別的名詞,表示這些名詞的地位是同等的,均可使用。對圓括號()里的名詞,一般表示過去曾用過的名詞,現在仍可使用,但本標準不作推薦。方括號[]里的字表示可以省略。定義中圓括號()里的字一般是注釋。名詞中的花括號{}表示主要根據所列學科的規定。斜體表示拼音。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要求,規定了工業企業鐵路道口的分級、道口的設置、道口安全設施的配備和看守、道口信號和標志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礦山和物資倉庫的鐵路和道路運輸亦可參照使用,不適用于林場、建筑工地以及鐵道、交通、公安部門管轄的鐵路和道路運輸。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企業標準軌距鐵路道口,不適用于礦山、林區、鐵路、地方鐵路的鐵路道口。
本標準規定了敏感元器件的術語及定義,包括熱(溫)敏、光敏、壓敏、濕敏、氣敏、磁敏、力敏、離子敏、生物敏、放射線敏和纖維光學敏感元器件11個部分。 本標準適用于敏感元器件的生產、使用、科研和教學等方面,作為統一技術用語的依據。
本標準適用于無論是否經過表面處理的鈉鈣玻璃、硼硅酸鹽玻璃、中性玻璃制成的容器。例如:一般玻璃瓶、小玻璃瓶、管制瓶、安瓿、燒瓶、燒杯等。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機織物密度的三種方法。根據織物的特征,選用其中的一種。但在有爭議的情況下,建議采用方法A。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機織物密度的測定。 方法A:織物分解法。適用于所有機織物,特別是復雜組織織物。 方法B:織物分析鏡法。適用于每厘米紗線根數大于50根的織物。 方法C:移動式織物密度鏡法。適用于所有機織物。 注:使用平行線光柵密度鏡、斜線光柵密度鏡和光電掃描密度儀測機織物密度的三種方法,列于附錄A(參考件)內 供參考。這些方法,測量精度低并有局限性,但可快速地粗略估計。
GB 4706.1-2005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制冷器具、冰淇淋機和制冰機的安全。本部分適用于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其他器具不超過480 V,直流電壓不超過24 V以電池供電的下述器具:--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制冷器具;--帶有一個電動機-壓縮機的制冰機和打算裝入冷凍食品儲藏室的制冰機;--用于野營、旅游車和休閑船上的制冷器具和制冰機。這些器具可由電網供電、由單獨的電池供電或由以上兩種方式供電。本部分也適用于打算作為家用的冰淇淋機,其單相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其他器具不超過480 V。本部分也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使用可燃制冷劑的壓縮式器具。本部分不包括產品性能標準中所涉及的制冷器具的結構和工作特性。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如:--用在商店、辦公室和其他工作環境中的員工廚房區域的制冷器具;--用在農場的制冷器具以及被賓館、汽車旅館和其他居住環境的客人所使用的制冷器具;--用在家庭旅館型環境的制冷器具;--用在餐飲業和其他類似的非零售用的制冷器具。本部分適用于器具出現的普通危險,而這些危險是在家庭和家庭周圍環境中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本部分通常不考慮:--下述人群(包括兒童):? 力不能及、感知能力差;? 經驗和知識缺乏。使其不能在無人監護或指導的情況下安全地使用的器具;--兒童玩耍的器具。
本部分規定了以剪切草坪為主要用途的大剪切寬度為200mm的電動手持式剪刀型草剪(以下簡稱草剪),其交流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直流電壓不大于50 V。本部分適用于所有人員在正常使用和合理預見的誤用草剪過程中出現的一般危險。 EMC和除噪聲以外的環境方面要求不在本部分中考慮。
GB 4706.1-2005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GB 4706涉及個人服務和商用用途娛樂器具的安全,單相器具的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的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