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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水溶性灰分、水不溶性灰分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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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及保健食品的質量控制中,灰分檢測是評價產品純度、加工工藝及原料質量的重要指標。水溶性灰分與水不溶性灰分作為灰分的重要組成部分,分別反映了樣品中可溶于水的礦物質(如鉀、鈉鹽)和難溶物質(如硅酸鹽、氧化鈣等)的含量。通過兩者的測定,可判斷食品中是否摻入無機雜質、原料加工是否規范,并為保健食品中礦物質成分的合規性提供依據。例如,水溶性灰分異常偏高可能提示過量添加食鹽或加工污染,而水不溶性灰分超標則可能與原料中泥沙殘留或加工設備磨損有關。
本檢測主要針對以下項目:
1. 水溶性灰分:樣品灰分經水溶解、過濾后殘留物的質量占比;
2. 水不溶性灰分:總灰分減去水溶性灰分的差值占樣品質量百分比;
3. 總灰分:樣品經高溫灼燒后的總殘留物含量。
實驗需配備:
- 馬弗爐(550±25℃控溫精度)
- 分析天平(精度0.1mg)
- 恒溫干燥箱(105℃控溫)
- 水浴鍋或恒溫振蕩器
- 定量濾紙(無灰型,孔徑2-3μm)
- 真空抽濾裝置
- 鉑坩堝或石英坩堝
依據《GB 5009.4-2016 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1. 總灰分測定:稱取2-5g樣品于坩堝中,先炭化后于550℃馬弗爐灼燒4小時至恒重;
2. 水溶性灰分提取:將總灰分用25mL熱水溶解,經無灰濾紙過濾,殘渣經洗滌后與濾紙一同灼燒;
3. 結果計算:
水溶性灰分(%) = (總灰分質量 - 水不溶性灰分質量)/樣品質量×
水不溶性灰分(%) = 水不溶性殘留物質量/樣品質量×
1. 樣品預處理需確保均勻性,液體樣品應預先蒸發濃縮;
2. 炭化階段需緩慢加熱防止迸濺,采用電爐梯度升溫至無煙;
3. 馬弗爐灼燒時應避免樣品與坩堝發生反應,優先選用鉑金器皿;
4. 恒重判定標準為兩次稱量差值不超過0.5mg;
5. 濾紙灰化空白值需≤0.0005g,實驗用水須符合GB/T 6682三級水標準。
除GB 5009.4外,相關標準還包括:
- 《GB 5009.268-2016 食品中多元素的測定》
- 《GB 16740-2014 保健食品通用標準》
- 《AOAC 920.153 植物性食品灰分測定》
- 《ISO 2171:2007 谷物及谷物制品灰分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