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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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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1的本部分將為正確執行GB 311.1—2012《絕緣配合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提供指導,以便經濟合理地確定三相交流電力系統中輸變電設備或成套裝置的額定耐受電壓、選取相應于設備高電壓U<下標m>的標準絕緣水平。本部分與GB 311.1—2012相對應,適用于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并按設備高電壓分為兩個范圍,即范圍I和范圍II。與設備高電壓的關聯性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給出或推薦的數值一般也僅適用于這些系統。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則對兩相和單相電力系統也是適用的。在導則中強調結合具體工程研究絕緣配合,以合理確定絕緣水平的必要性,這對范圍II的設備更有意義。本部分不考慮例行試驗,有關例行試驗由相關設備委員會規定。本部分的內容嚴格遵循GB 311.1—2012給出的絕緣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圖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與GB 311.1—2012圖1中相應的框格對應,給出了如何掌握絕緣配合程序原則的詳細信息,求取要求耐受電壓。本部分強調,在絕緣配合程序的初階段,必須充分考慮到運行中作用電壓的所有起因、分類以及類型,與設備高電壓的范圍(范圍I、范圍II)無關。只有在程序的后階段,在選取標準(額定)耐受電壓時,采用了用標準耐受電壓涵蓋特殊運行作用電壓的原則,給出了GB 311.1—2012中標準絕緣水平與設備高電壓之間的對應關系。附錄中給出了支撐標準正文闡述的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或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 Hz、電壓為3 000 V及以上的系統中的交流斷路器。本標準僅適用于三相系統中的三極斷路器和單相系統中的單極斷路器。用于單相系統中的兩極斷路器及用于頻率低于50 Hz時應遵從制造廠和用戶之間的協議。本標準也適用于斷路器的操動機構和其輔助設備。然而,本標準不涉及僅依靠人力操動合閘機構的斷路器,因為它不能規定額定短路關合電流,而且從安全的角度考慮,這種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應該提倡的。具有預定的極間不同期性的斷路器見GB/T 30846 — 2014;具有單極自動重合閘功能的斷路器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本標準不涉及用于電力牽引設備的移動電站中的斷路器,它們包含在IEC 60077[1]<上標1)>中。安裝在發電機和升壓變壓器之間的發電機斷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感性負載開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機械脫扣裝置或不能失效的裝置的自脫扣斷路器可參照本標準。與線路串聯電容器及其保護設備并聯作為旁路開關的斷路器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它們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泵、包括無動力消防泵、消防泵組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型號、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等。 本標準適用于輸送介質以清水、泡沫滅火劑或泡沫溶液為主要滅火劑的消防泵。
本標準規定了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以下簡稱移動變電站)及其各組成部分,即礦用隔爆型干式變壓器(以下簡稱干式變壓器)、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高壓負荷開關(以下簡稱高壓負荷開關)或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高壓真空開關(以下簡稱高壓真空開關)、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電纜連接器(以下簡稱電纜連接器)和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低壓側饋電開關(以下簡稱低壓側饋電開關)或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低壓側保護箱(以下簡稱低壓側保護箱)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項目及方法、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移動變電站及其專用的干式變壓器、高壓負荷開關或高壓真空開關、電纜連接器和低壓側饋電開關或低壓側保護箱。
GB 14048的本部分規定了主要用于工業或類似用途的安裝在支架上為銅導線提供電氣連接以及機械連接的螺紋型或非螺紋型接線端子排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1 000 V、頻率至1 000 Hz或直流不超過1 500 V電路中,用于連接截面積為0.2 mm<上標2>~300 mm<上標2>(AWG24/600 kcmil)經過或未經過特殊加工的圓銅導線的接線端子排。下列產品可采用本部分作為指南:--需要在導線上加裝特殊裝置的接線端子排,如快速連接端頭或繞接連接等;--借助棱邊或尖端穿刺絕緣來實現與導線直接接觸的接線端子排,如絕緣轉移連接件等;--特殊類型的接線端子排,例如帶有二極管或變阻器或類似元器件支架的接線端子排。在引用GB 14048.1-2012時,本部分中使用術語“夾緊件”代替“端子”。
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及類似用途的機電式接觸器,其主觸頭用于連接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440 V(線電壓)、使用類別AC-7a下額定工作電流小于或等于63 A、使用類別AC-7b和AC-7c下額定工作電流小于或等于32 A、額定限制短路電流小于或等于6 kA的電路。本標準所涉及的接觸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所以在設備安裝時應配備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見9.3.4)。本標準不適用于下述電器:——符合IEC 60947-4-1的接觸器;——半導體接觸器;——特殊用途的接觸器;——接觸器的輔助觸頭,其要求見IEC 60947-5-1。本標準規定了:a) 接觸器的特性;b) 接觸器應符合的要求:1) 操作和性能;2) 介電性能;3) 外殼防護等級(如適用);4) 結構;5) 電磁兼容性。c) 驗證滿足上述要求所采用的試驗及試驗方法;d) 試驗程序及試品數量;e) 接觸器或制造商樣本中應提供的信息。
GB/T 20626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原環境條件下電工電子產品的高原環境條件參數和標準大氣條件、技術要求、試驗、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使用的高低壓電工電子產品。本部分涉及的低壓電器及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適用的海拔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
GB/T 20626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原環境條件下電工電子產品的選型要求、檢驗規范、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使用的高低壓電工電子產品。本部分涉及的低壓電器及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適用海拔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
本文件規定了高原環境條件下電工電子產品的雷電、污穢和凝露防護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海拔1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使用的高低壓電工電子產品,其中涉及的低壓電器及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適用海拔為2 000 m以上至5 000 m高原地區。本文件不適用于通訊類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海拔2000m以上至5000m范圍內,高原型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以下簡稱高原型成套設備)的術語和定義、高原環境條件參數、要求、試驗規范、資料、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海拔2000m以上至5000m,額定電壓為交流不超過1000V、頻率不超過1000Hz。額定電壓為直流不超過1500V的高原型成套設備。本標準適用于與發電、輸電、配電和電能轉換的設備以及控制電能消耗的設備配套使用的成套設備。本標準也適用于頻率更高的裝有控制及功率器件的成套設備,如電子裝置集成到配電裝置的成套設備、帶有軟啟動功能的成套設備等。在這種情況下應采用附加的要求。本標準同時適用于那些為特殊使用條件而設計的成套設備,如船舶、機車車輛、機床、起重機械使用的成套設備或在易爆環境中使用的成套設備及民用即非人員使用的設備等,只要他們符合有關的規定要求。本標準不適用于單獨的元器件及自成一體的組件,諸如電機啟動器、倒熔開關、電子設備等,以上設備應符合它們各自的相關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交流串聯電容器用旁路開關的各項技術要求,包括額定值、設計與結構、試驗要求、安裝、運行和維護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Hz、電壓66kV及以上系統中的交流串聯電容器用旁路開關。本標準僅適用于三相系統中的旁路開關。本標準也適用于旁路開關的操動機構及其輔助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客運索道電氣裝置(以下簡稱電氣裝置)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客運索道電氣裝置的生產、使用和檢驗等領域。
本規范適用于設計生產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擴建的煤炭工業礦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下建筑電氣安裝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
本規范適用范圍如下:制漿規模0.25Mt/a及以上,生產燃料水煤漿或氣化水煤漿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設計;單臺鍋爐容量35t/h及以上,以水煤漿為燃料的新建、改建、擴建的發電、供熱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有色金屬冶煉廠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電力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800kV兩端直流輸電系統換流站工程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并網光伏發電站和100kWp及以上的獨立光伏發電站。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醫藥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
本規范適用于煤礦建設電氣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及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