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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應用-機車車輛上使用的電子設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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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使用硫酸亞鐵酸性水溶液劑量測量系統測量電離輻射水中吸收劑量的制備方法和測試程序。該系統又稱為Fricke劑量測量系統,由劑量計和相關的分析儀器組成。本標準規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測定Fricke劑量計的程序。本標準適用于γ射線、X射線(軔致輻射)和高能電子束吸收劑量的測量。本標準適用于在下述條件下測量吸收劑量的Fricke劑量計劑量測量系統:吸收劑量范圍:20Gy~400Gy。吸收劑量率:≤10<上標 6>Gy?s<上標 -1>。輻射能量:γ射線源的初始光子能量應大于0.6MeV;對于X射線(軔致輻射),用于產生光子的電子初始能量應等于或大于2.0MeV;對于電子束,電子的初始能量應不小于8.0MeV(見ICRU 34和35號報告)。劑量計的輻照溫度:10℃~60℃。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
GB 146的本部分規定了1 435 mm標準軌距鐵路機車車輛限界。本部分適用于標準軌距機車車輛。
本限界標準適用于762毫米軌距的鐵路。 本限界標準僅適用于蒸汽及內燃機車牽引的地方鐵路和工礦企業地面運輸的專用鐵路;不適用于地下運輸的鐵路和電力牽引的鐵路。在列車編組作業時,不考慮采用設有車輛緩行器的機械化駝峰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用氧彈量熱法測定煤的高位發熱量的原理、試驗條件、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測定步驟、測定結果的計算、熱容量、儀器常數標定和方法精密度等,以及低位發熱量的計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泥炭、褐煤、煙煤、無煙煤、焦炭、碳質頁巖等固體礦物燃料及水煤漿。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產品牌號表示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編寫生鐵、碳素結構鋼、低合金結構鋼、優質碳素結構鋼、切削鋼、合金結構鋼、彈簧鋼、工具鋼、軸承鋼、不銹鋼、耐熱鋼、焊接用鋼、冷軋電工鋼、電磁純鐵、原料純鐵、高電阻電熱合金及有關專用鋼等產品牌號。本標準中未規定的鋼鐵產品牌號表示方法,應按本標準規定的原則編寫牌號。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本標準規定了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使用下列標尺的壓入硬度(邵爾硬度)試驗方法:——A標尺,適用于普通硬度范圍,采用A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型硬度計;——D標尺,適用于高硬度范圍,采用D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D型硬度計;——AO標尺,適用于低硬度橡膠和海綿,采用AO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O型硬度計;——AM標尺,適用于普通硬度范圍的薄樣品,采用AM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M型硬度計。
本標準規定了電氣設備(包括電氣器件、儀器、儀表等設備)的電流等級,適用于用電系統或設備的設計及運行的特性。 本標準適用于電氣設備內部的零部件的電流等級。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絕緣子瓷件的技術要求、試驗、包裝和標志的一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標準電壓高于1 000 V,頻率不超過100 Hz的交流系統的架空電力線路、電氣裝置和設備上使用的絕緣子瓷件。 本標準不適用于在有破壞瓷及釉的介質(氣體或液體)中工作的瓷件。
GB/T 778的本部分規定了測量封閉滿管道中水流量并配有累積流量指示裝置的飲用冷水水表和熱水水表的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本部分既適用于基于機械原理的水表,也適用于基于電或電子原理以及基于機械原理帶電子裝置、用于計量飲用冷水和熱水體積流量的水表。本部分還適用于通常作為選裝件的電子輔助裝置。但法規可能會規定某些選裝件為使用水表的必備輔助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公稱直徑d=10~36mm的粗制小半圓頭鉚釘。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加工工藝裝備的基本術語和定義。包括:一般術語、金屬切削刀具術語、模具術語、金屬切削機床夾具術語、輔具術語、鉗工工具術語、計量器具術語、工位器具術語及工藝裝備管理術語。標準適用于機械裝備制造業的生產、科研、教學等。
GB/T 1040的本部分規定了在規定條件下測定塑料和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則,并規定了幾種不同形狀的試樣以用于不同類型的材料,這些材料在本標準的其他部分予以詳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規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硬質和半硬質(見3.12和3.13)熱塑性模塑、擠塑和澆鑄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熱致液晶聚合物。鑒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定了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見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適用于用單向纖維增強的,并滿足GB/T 1040本部分測試要求(包括破壞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復合材料。本部分適用于用熱塑性材料或熱固性材料制成的復合材料,包括預浸漬材料(預浸料)。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包括碳纖維、玻璃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幾何形狀,包括單向(即完全成一條直線的)纖維、無捻粗紗以及單向織物和窄帶織物等。本部分不適用于由幾種單向層壓板在不同角度下復合成的多向復合材料(見GB/T l040.4-2006)。本部分應使用兩種不同類型試樣中的一種,試樣類型取決于與纖維方向有關的施加應力的方向(見第6章)。見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標準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熱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本標準規定了優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調節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起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防爆礦用變壓器;--深水(浸水)用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干式變壓器(GB 1094.11);--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充氣式電力變壓器(IEC 60076-15);--風力發電用變壓器(GB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本部分中有幾處規定或建議涉及的是某些替換方案、附加技術方案或程序需要達成的協議。這類協議需要由制造方與用戶達成。問題應在早期提出,協議應包含在技術規范中。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液浸式變壓器。本部分規定了變壓器冷卻方式的標志、變壓器溫升限值及溫升試驗方法。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額定容量從100 kVA~10 000 kVA的風力發電用的干式和液浸式變壓器,其設備高電壓不大于40.5 kV,且至少一個繞組的工作電壓大于1.1 kV。適用于本部分的變壓器應符合GB 1094系列標準的相關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板面安裝式指示、記錄和控制電測量儀表尺寸的定義、分類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板面安裝的方形儀表、矩形儀表(包括水平放置和垂直放置兩種)、方圓形儀表、矩圓形儀表和條形儀表。
本標準規定了印制電路網格體系,以確保印制電路與在其網格交點上安裝的元器件之間的一致性。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牽引供電系統電壓的主要特征參數,如電力牽引地面裝置(包括由接觸網供電的各個輔助設備)和機車車輛(含動車組)的電壓特性參數。本標準應用于以下范圍: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如地鐵車輛、輕軌車輛、無軌電車、有軌電車、低速磁懸浮車輛;工礦企業電氣化運輸(包括井下巷道運輸);本標準不適用于以下范圍:在軌道上的升降設備、傳送平臺與類似的運輸設備,暫時性的構架(例如展覽會構架),因它們不通過接觸網直接或經由變壓器供電,不會受到牽引供電系統的危害;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