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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排水管、廢水管和通風管及管件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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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使用硫酸亞鐵酸性水溶液劑量測量系統測量電離輻射水中吸收劑量的制備方法和測試程序。該系統又稱為Fricke劑量測量系統,由劑量計和相關的分析儀器組成。本標準規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測定Fricke劑量計的程序。本標準適用于γ射線、X射線(軔致輻射)和高能電子束吸收劑量的測量。本標準適用于在下述條件下測量吸收劑量的Fricke劑量計劑量測量系統:吸收劑量范圍:20Gy~400Gy。吸收劑量率:≤10<上標 6>Gy?s<上標 -1>。輻射能量:γ射線源的初始光子能量應大于0.6MeV;對于X射線(軔致輻射),用于產生光子的電子初始能量應等于或大于2.0MeV;對于電子束,電子的初始能量應不小于8.0MeV(見ICRU 34和35號報告)。劑量計的輻照溫度:10℃~60℃。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鋼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設計溫度范圍:-269℃~900℃。鋼制容器不得超過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的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確定。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X射線熒光分析方法和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對燒失量(LOI)、SO<下標3>、不溶物(IR)、SiO<下標2>、Fe<下標2>O<下標3>、Al<下標2>O<下標3>、CaO、MgO、TiO<下標2>、Cl<上標->、K<下標2>O、Na<下標2>O、S<上標2->、MnO、P<下標2>O<下標5>、CO<下標2>、ZnO、F<上標->、游離氧化鈣(fCaO)、SrO的測定。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又分為基準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種測定方法,當有爭議時以基準法為準。本標準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和制備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標準規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鎂量。 本標準適用于鑄鐵、碳鋼、低合金鋼及高溫合金中鎂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2%~0.100%。
本標準適用于鑄鐵、碳鋼、低合金鋼中銅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5~0.50%。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警告:適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GB/T 的本部分規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鋼鐵中錳含量。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2%~2.0%錳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鋼鐵中鈷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鋼鐵及合金中質量分數為0.003%~5.0%鈷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釩量。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及合金中釩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5%~1.0%。
本標準規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鈣量。 本標準適用于鑄鐵、碳鋼、合金鋼及高溫合金中鈣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05%~0.010%。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中硫含量的方法。本方法適用于質量分數為1.10%~0.35%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中硫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2%-0.10%的硫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測定鋼鐵總碳含量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3%~4.5%的碳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鋼的脫碳層取樣、測定方法和試驗報告的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測定鋼材(坯)及其零件的脫碳層深度。
GB/T 230的本部分規定了標尺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屬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固定式和便攜式洛氏硬度計。對于特定的材料或產品,適用其他特定標準,例如:GB/T 3849.1、GB/T 9097。
GB/T 231的本部分規定了金屬材料布氏硬度試驗的原理、符號及說明、試驗設備、試樣、試驗程序、結果的不確定度和試驗報告。本部分適用于固定式布氏硬度計和便攜式布氏硬度計。特殊材料或產品的布氏硬度試驗,可參考GB/T 9097和本部分。
本標準規定了采用蒸餾法測定石油產品中水含量的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石油產品、焦油及其衍生產品,水含量的測定范圍為不大于25%。本標準可以測定水含量超過25%的試樣,但其精密度未被考查過。若試樣中存在揮發性水溶性物質,將被作為水測出。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瀝青和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沖擊穿刺試驗方法。防水卷材的靜態長時間荷載不同于動態短時間荷載的機械壓力。本方法屬于沖擊引起穿刺的動態荷載。 本部分也適用于其他防水材料。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瀝青和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靜態穿刺試驗,卷材上的長時間靜態荷載與短時間動態荷載的機械壓力是不一樣的,本方法表示的是存在一定時間的表態種類的壓力。 本部分也可用于其他防水材料。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瀝青和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吸水性的測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