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鎧裝連續熱電偶電纜及鎧裝連續熱電偶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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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電纜及相關的專用術語和定義。
《爆炸性環境》的本部分說明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光輻射設備的潛在點燃危險,規定了爆炸性環境用光輻射傳輸設備的預防措施和要求,同時也規定了一種試驗方法,在通過評定或光束強度測量不能保證光學限值時,驗證光束在選定的試驗條件下不會發生點燃。本部分也適用于位于爆炸性環境外部,但發射的光輻射會進入爆炸性環境的設備。本部分適用于波長范圍為380 nm~10 μm的光輻射。點燃機理如下:——表面或顆粒吸收光輻射后,溫度升高,在某些條件下,會達到點燃周圍爆炸性環境的溫度。——強光束聚焦處激光直接導致氣體分解,產生等離子和沖擊波,二者終成為點燃源。接近分解點的固體材料會加劇這個過程。本部分不包括紫外線輻射的點燃和爆炸性混合物本身吸收輻射造成的點燃,也不包括爆炸吸收物或含有自身氧化劑的吸收物以及催化吸收物造成的點燃。本部分規定了適用于大氣條件下光輻射設備的要求。本部分在GB 3836.1—2010通用要求內容的基礎上,有增加和補充。
《爆炸性環境》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于煤礦井下,以及用于煤礦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塵環境的Ⅰ類EPL Ma級設備的設計、結構、試驗和標志的要求。本部分適用的環境條件為:大氣壓力80 kPa~110 kPa、環境溫度-20 ℃~+60 ℃,空氣中標準氧含量(體積比):21%。本部分適用于煤礦井下,以及煤礦地面存在瓦斯和/或煤塵環境的Ⅰ類EPL Ma級設備的所有電氣和非電氣設備的設計、結構、試驗和標志。如果輸電電纜、管道和光纖構成用于瓦斯和/或煤塵危險環境設備的一部分,則本部分也適用于這些電纜、管道和光纖。本部分不適用于礦用帽燈(GB 7957另有規定)。
GB 4706. 1-2005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從空調和制冷設備中回收制冷劑的器具的安全。 本部分適用于從空氣調節器和制冷設備中將制冷劑回收和/或再生的,裝有開啟式或全封閉電動機一壓縮機驅動的電器的安全,單相器具的大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其他器具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00 V。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人員使用的器具。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個工廠或多個工廠生產的組件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組件,而且這些單獨的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部分的技術要求應以裝配在一起的組件使用為基礎。
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在TC48范圍內的電子設備用機電元件的詳細規范要求時,應給以采用。類似元件的詳細規范要求時,也可以采用。
本標準適用于船舶電氣設備。 除非另有規定,本標準的定義和一般規定也適用于其他船舶電氣設備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反應堆堆芯和主冷卻劑回路內的溫度測量裝置的特性、設計、制造以及測試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反應堆堆芯和主冷卻劑回路中使用的溫度計,包括熱電偶和電阻溫度計(RTD)。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考本標準執行。
GB/T 7424的本部分規定了光纖復合架空地線(OPGW)的產品型號、結構、性能特性、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標志要求。 GB/T 7424的本部分適用于沿高壓輸電線桿塔布放的光纖復合架空地線(OPGW)。
本標準規定了在給定拉力下靜止的輸送帶與轉動的鋼制滾筒相摩擦而導致明焰和熾燃的可能性的試驗方法,以及改變拉力的方式。本標準適用于輸送帶滾筒摩擦試驗。
GB/T 9326的本部分適用于徑向電場、紙或聚丙烯復合紙絕緣金屬套充油電纜及其附件的試驗。電纜及其附件運行時小靜壓力為20kPa~300kPa,大靜壓力不大于800kPa,小瞬時壓力不小于20kPa(所述壓力為表壓,高于大氣壓力的值)。除3.2、4.5和5.2可經買方和制造廠協議適當修改外,本部分亦適用于大靜壓力超過800kPa的電纜及附件。這些試驗適用于在標稱相間電壓不超過500kV系統中使用的電纜及附件。這些試驗適用于在標稱相間電壓不超過500kV系統中使用的電纜及附件。對于大長度電纜,本部分經買方和制造方協議適用。
本標準規定了儀器儀表用機械元件、彈性元件、敏感元件、機電元件、儀表電機、儀器光源及顯示器件七類產品的名稱、性能特性等方面的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儀表元器件的生產、使用、科研和教學等方面,作為統一技術用語的依據。
GB/T 14099的本部分給出了采購方從成套商采購各種用途的燃氣輪機和燃氣輪機系統(包括用于聯合循環系統的燃氣輪機)及其輔助設備的設計要求,同時,為采購過程提供幫助和技術信息。本部分不涉及設備安裝地需遵守的地方或的立法規定。本部分適用于開式系統中的簡單循環、聯合循環和回熱循環的燃氣輪機。本部分不適用于推進式飛機、筑路和運輸機械、農業用和工業用的牽引機械和公路車輛用的燃氣輪機。本部分的基本內容也適用于利用特殊熱源(如化學過程、核反應堆、增壓鍋爐)的燃氣輪機。GB/T 14099的相關部分適用于閉式和半閉式的系統。
GB/T 15663的本部分規定了煤礦供電、煤礦用電氣設備、煤礦主要電耗指標、煤礦監測與控制、煤礦通信、煤礦信息化等術語。本部分適用于與煤礦電氣有關的所有文件、標準、規程、規范、書刊、教材和手冊。
GB/T 15969的本部分規定了可編程序控制器(PLC)及其相關外圍設備(例如,編程和調試工具(PADT),人機界面(HMI)等)的要求和相關試驗,它們具有(按其預期使用)機械、工業過程的控制和命令。本部分還適用于執行可編程序控制器(PLC)和/或其相關外圍設備功能的任何產品。本部分不涉及整個自動化系統的功能安全或其他方面。
GB/T 16839的本部分規定了有字母標志熱電偶(R、S、B、J、T、E、K、N、C和A型)的分度函數和允差。溫度(符號t<下標90>)依據1990年溫標ITS-90,用攝氏度表示,電動勢(符號E)用微伏表示。分度函數是用多項式的形式,將熱電偶參比端為0 ℃時的電動勢(E,單位為μV)用溫度(t<下標90>,單位為℃)的函數來表示。附錄A以列表形式給出了以1 ℃為間隔所對應的電動勢值。為便于計算溫度,附錄B給出了反函數,在設定的允差內將溫度用電動勢的函數來表示。本部分規定了按本部分要求制造的熱電偶的允差。這些允差值適用于絲材公稱直徑為0.13 mm~3.2 mm的熱電偶向用戶交貨時的狀態,不適用于使用中產品的漂移校準。附錄C給出了根據溫度范圍和環境條件選用熱電偶的指南。
本標準規定了額定電壓3.6/6(7.2)kV到26/35(40.5)kV電力電纜附件型式試驗的試驗方法。試驗方法適用于符合GB/T l2706.2、GB/T l2706.3的擠包絕緣電力電纜的附件和符合GB/T l2976的紙絕緣電力電纜的附件。
本標準適用于輸入和輸出繞組分開的獨立式或內裝式單相變壓器;它們采用50 Hz或60 Hz、1 000 V以下交流電源,可向冷陰極管形燈(或此類燈的組合件)供電并使之穩定工作。此類燈的空載額定輸出電壓大于1 000 V但不超過l0 000 V,適宜于照明、電氣廣告、燈光信號以及類似用途。 為確保此類變壓器的安全性,需檢驗其性能。由于沒有對此類燈的特性加以標準化,因此,本標準將對基準負載加以定義,以保證試驗結果的可重復性。 在船舶、車輛等特殊場所以及存在爆炸等危險場所,要求采用特殊結構。 本標準不適用于向以下各類燈供電的變壓器,低壓和高壓鈉燈、高壓汞燈、鹵鎢燈、氙燈、熱陰極管形熒光燈以及復印機等設備用的特殊燈。 本標準不適用于自耦變壓器和電子轉換器。 本標準也可作為其用途與本范圍的規定不相同的變壓器,例如照相燈用變壓器等的指導原則。但是,它們的特性應屬于本標準范圍所規定的總原則之內,并且其沒有特定的標準。 電容器應符合GB l8489--2001。 本標準中的試驗屬于型式試驗。有關例行試驗見附錄B。
GB/T 19518的本部分規定了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電阻式伴熱器應用的通用和試驗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阻式伴熱器,可包括工廠裝配或現場(工地)裝配的裝置,既可以是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說明裝配和/或端接的串聯伴熱電纜、并聯伴熱電纜,也可以是伴熱墊和伴熱板。本部分還包括伴熱器使用的端接要求和控制方法,本部分中所涉及的危險場所見GB 3836.14—2014中的定義。
本標準規定了普通照明用放電燈(熒光燈除外)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低壓鈉燈和高強度放電燈(HID)即高壓汞燈(包括自鎮流汞燈)、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本標準對單端燈和雙端燈均適用。附錄A列出了所有燈頭型號。 本標準的各項要求只涉及型式試驗。合格條件(包括統計評定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符合本標準的燈在配以相應鎮流器、啟動裝置和燈具的情況下可以在90%~110%的額定電源電壓下安全地工作,其中鎮流器應符合GB 19510.10,GB 15042;啟動裝置應符合GB 19510.2,IEC 60927;燈具應符合GB 7000.1。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移動式剩余電流裝置(以下稱為PRCD)的分類、特性、標志和產品資料、使用和安裝的標準工作條件、結構和操作的要求、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PRCD由一個插頭、一個剩余電流裝置(RCD)和一個或幾個插座或接線器件組成,其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或與電源電壓無關。PRCD 不帶過電流保護,適用于對地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250V,額定電流不超過16A 的單相電路。除了固定裝置提供的保護以外,PRCD 用來對其下端的電路提供直接接觸的電擊危險保護。 PRCD的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超過0.03A。 插頭和插座應符合有關的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能同時執行檢測剩余電流,把該剩余電流值與剩余動作電流值相比較以及當剩余電流超過該值時,斷開被保護電路等功能的移動式裝置。 PRCD不能用來作為固定裝置的一部分使用,他們的連接裝置可以是插頭,插座,端子或電纜等。 本標準技術要求適用于7.1規定的環境條件。在更嚴酷環境條件下使用的PRCD 可能需要補充的技術要求。 包含電池的PRCD沒有包括在本標準的范圍內。 本標準不適用于具有檢測電源側故障的附加功能,并能在供電電路故障時防止其閉合的PR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