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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尼振蕩磁場發生器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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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113規定了9 kHz~18 GHz頻率范圍騷擾的測量方法,本部分則規定了9 kHz~30 MHz頻段的傳導騷擾測量方法。使用CDNE測量時,頻率范圍為9 kHz~300 MHz。
本標準規定了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基本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電力系統二次回路所用有或無繼電器、量度繼電器、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保護裝置和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裝置)及其接口設備等產品的試驗。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和通信設備用變壓器和電感器的測量方法和試驗程序,這些測量方法和試驗程序可包含在這類元件的任何規范中,特別是構成IEC電子元器件質量評定體系(IECQ體系)的那部分規范之中。
本標準界定了電子測量儀器領域范圍內的基本術語及電子測量儀器部分門類中的通用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在電子學范圍內制定電子測量儀器(以下簡稱“儀器”)的各種標準、編制各類技術文件,也適用于科研、教學等方面。
GB/T 12726的本部分給出了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后輻射和流體(氣態或液體)放射性水平監測設備的一般要求,包括設計原則和性能準則。本部分僅適用于事故及事故后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應遵守的一般要求和給出輕水反應堆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后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驗收方法的實例。本部分規定了這類設備的一般特性、一般試驗方法、輻射特性、電氣特性、安全特性和環境特性以及設備的鑒定和檢驗合格證明。如果設備是核設施集中輻射連續監測系統的一部分,可能需要增加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標準的要求。樣品的取樣和實驗室分析是排出流監測總大綱的一部分,不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遠動終端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設備供應和保證期限。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遠動終端設備(以下簡稱為設備),變電站、電廠測控單元和數據轉發設備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式劑量率儀、報警裝置和監測儀,這些儀器用于防止或減輕放射性釋放或燃料劣化使其保持在核動力廠(NPP)/核設施(NF)的設計基準之內,并在核動力廠/核設施出現或導致放射性釋放或者人員受到輻射照射危險的事件期間或之后,對人員發出警告以保證其安全。按照IEC 61226:2009,設備分為“A”類、“B”類、“C”類或“無類別”。本標準涉及的設備用于各向同性地測量由能量范圍在50 keV~7 MeV的X或7輻射產生的空氣比釋動能、周圍劑量當量或其他照射量。設備主要用于輻射防護目的并可在獲得或保持核動力廠安全中起輔助或間接作用。在本標準規定的范圍內,儀器測量的有限能量范圍至少覆蓋80 keV~1.5 MeV。一般規定這類裝置作為區域輻射監測儀。通常這些裝置用于連續確定在輻射場可能隨時間變化的工作區域(例如,核動力廠、粒子加速器、高放射性實驗室、核燃料后處理廠)中的放射性狀況,并在輻射場超出預定限值時提供報警。這些裝置也用于與安全有關的保護系統中,例如,允許進入可能受輻射場照射區域的人員通道控制系統。本標準也為在脈沖輻射場使用的設備給出了指導,例如,測量由脈沖輻射或粒子加速器產生的輻射。由于本標準規定的大多數設備在脈沖輻射場中工作可能給出錯誤讀數,所以這種指導十分重要。本標準涉及的裝置至少包括:--探測器(例如,電離室、蓋革-米勒計數管、閃爍計數器、半導體)裝置;--測量裝置可安裝在中央控制盤上,并對報警裝置和監測儀提供輸出信號并能觸發報警或緊急停堆/聯鎖電路的觸點以達到輻射防護目的。本標準還適用于為特
概述GB/T 14598的本部分適用于電力系統保護所用的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包括與這些裝置一起使用的控制、監視、通信和過程接口設備。本部分規定了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的電磁兼容要求。對于不含有電子電路的裝置,例如機電式繼電器,不要求做本部分規定的試驗。本部分的各項要求適用于新的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所規定的所有試驗僅為型式試驗。發射本部分規定了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可能對其他設備產生干擾的電磁發射限值和試驗方法。本部分所選擇的發射限值表明了電磁兼容的要求,以確保工作在變電站和發電廠中的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所產生的騷擾不會超出規定的試驗等級而妨礙其他設備的正常工作。這些試驗要求是為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的外殼和輔助電源端口規定的。抗擾度本部分規定了與連續的和瞬時的傳導騷擾、輻射騷擾以及靜電放電有關的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的抗擾度試驗要求。這些試驗要求闡明了電磁兼容的抗擾度要求,以確保變電站和發電廠中正常運行的量度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具有足夠的抗擾度水平。
本部分規定了振蕩、信號和相關器件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電信技術領域。
本部分適用于沖擊高電壓和沖擊大電流試驗中測量用數字記錄儀(包括數字示波器),模擬示波器和峰值電壓表。本部分規定了為滿足GB/T 16927.2中測量不確定度和程序所要求的測量性能和校驗。 本部分包括: ——數字記錄儀、模擬示波器和峰值電壓表有關的專用術語的定義; ——對這些儀器必需的要求,以保證它們符合高電壓和大電流沖擊試驗的要求; ——滿足這些要求所必須的試驗和程序。 本部分僅涉及可從長期或臨時的存儲器中存取原始數據的數字記錄儀,這些原始數據連同相關的刻度因數等資料,可以: ——打印或繪圖; ——以數字形式存貯。
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3kV及以上的系統中的設備。由相關的技術委員會負責選取電器、設備和設施的現場試驗電壓、試驗程序和試驗電壓水平。對與本部分所描述的現場試驗電壓不同的特殊情況,可以由相關的技術委員會進行規定。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和電子設備遭受直接來自操作者及其操作者對鄰近物體的靜電放電時的抗擾度要求和試驗方法,還規定了不同環境和安裝條件下試驗等級的范圍和試驗程序。本部分的目的在于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現的基準,以評估電氣和電子設備遭受靜電放電時的性能。此外,它還包括從人體到靠近關鍵設備的物體之間可能發生的靜電放電。本部分的規定包括:——放電電流的典型波形;——試驗等級的范圍;——試驗設備;——試驗配置;——試驗程序;——校準程序;——測量不確定度。本部分對“實驗室”試驗和“設備安裝完成后的試驗”提出了技術要求。本部分不對特殊設備和系統的試驗進行規定。其主要目的是為所有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供一個通用的基本準則。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設備的使用者和制造者)負責選擇試驗和確定試驗條件的嚴酷等級。為了不妨礙協調和標準化的任務,極力建議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用戶和制造商考慮(在其未來的工作或原標準的修改中)采用本部分中規定的相關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的本部分適用于電氣、電子設備的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要求,規定了試驗等級和必要的試驗程序。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電氣、電子設備受到射頻電磁場輻射時的抗擾度評定依據。在本部分中給出的試驗方法描述了評估設備或系統抵抗一定環境的抗擾度的符合性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防止所有發射源的射頻電磁場的抗擾度試驗。特別關注對防止數字無線電話和其他射頻發射裝置的射頻輻射。本部分是一個獨立的試驗方法。不可使用其他試驗方法替代來聲稱符合本部分。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在運行條件下的設備主要對下述場所的脈沖磁場騷擾的抗擾度要求:—工業設施和發電廠;—中壓和高壓變電站。本部分的適用性是由安裝在不同地點的設備,如第3章中所述出現的現象而決定。本部分不考慮在現場設施的電纜中或其他部分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騷擾。與此有關的傳導騷擾在其他EMC標準中考慮。本部分的目的是制定一個具有通用性和重復性的基準,以評價處于脈沖磁場中的家用、商業和工業用電氣和電子設備的性能。本部分規定了下列幾項:—推薦的試驗等級;—試驗設備;—試驗配置;—試驗程序。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在運行條件下的設備對中壓和高壓變電站中的阻尼振蕩磁場騷擾的抗擾度要求。本部分主要適用于安裝在高壓變電站中的電子設備。其他可能的應用由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慮。對安裝在不同地點的設備,本部分的適用性由第3章中所描述的電磁現象確定。本部分不考慮在電纜中或現場設備的其他部件中的容性和感性耦合而引起的騷擾。與此有關的傳導騷擾在其他標準中考慮。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具有共同性和重復性的基準,以評價中壓、高壓變電站中處于阻尼振蕩磁場中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性能。本部分規定了以下幾項:——推薦的試驗等級;——試驗設備;——試驗布置;——試驗程序。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與低壓供電網連接的電氣和電子設備對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方法和優選的試驗等級范圍。本部分適用于額定輸入電流每相不超過16A連接到5OHz或者6OHz交流網絡的電氣和電子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與400Hz交流網絡相連接的電氣和電子設備。這些網絡的試驗將在以后的標準中涉及。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種評價電氣和電子設備在經受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的通用準則。GB/T17626 的本部分中所規定的試驗方法為評估設備或系統對定義的電磁現象的抗擾度表述了一致的方法。正如GB/Z 18509-2001中所述的,這是IEC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所用的EMC基礎出版物。也正如GB/Z 18509-2001聲明的,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確定本抗擾度標準是否適用,若適用,則負責確定適當的試驗等級和性能判據。電磁兼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其分委員會準備與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合作,評估用于他們產品的特定抗擾度試驗值。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低壓電網(5O Hz)中每相額定電流小于或等于 16A 的電氣和電子設備對騷擾頻率高至 2kHz 的諧波、諧間波的抗擾度試驗方法,并提出了基本試驗等級的范圍。 本部分不適用于連接到16<上標2/3>Hz或40OHz交流網絡的電氣和電子設備,對這些網絡中的設備的試驗將在其他標準中考慮。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共同的基準,以評價電氣和電子設備對諧波、諧間波和電網信號頻率的低 頻抗擾性能。本部分中規定的試驗方法是評價電氣和電子設備對諧波、諧間波和電網信號頻率的抗擾性能的通用方法。GB/Z 18509-2001中詳細說明本部分是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使用的基礎標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權決定是否使用該抗擾度標準,如果確定使用該標準,則負責確定使用的試驗等級和性能判據。GB/Z 18509-2001 也表明電磁兼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其分委員會將準備和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合作制訂相關產品特殊抗擾度試驗的評價標準。 電氣部件(例如電容器,濾波器等)的可靠性鑒定不屬本部分的范圍,本部分也不考慮長期(超過15分鐘)的熱效應。 推薦的試驗等級非常適合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對重工業環境,產品委員會根據需要的水平負責確定等級X,也可能根據需要規定更復雜的波形。不過,建議的簡單波形已經在單相網絡(單相系統 中經常出現平頂波)和工業網絡(三相系統中經常出現尖頂波)中觀測到。
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和/或電子設備在其所處的電磁環境下的抗擾度試驗。本部分僅考慮傳導現象,包括連接到公用和工業供電網絡的設備的抗擾度試驗。 本部分的目的是給出一個基準,用以評估電氣和電子設備在遭受正和負的低幅值電壓波動時的抗擾性能。 本部分所涉及的電壓波動不包括閃爍,它是由燈光亮度波動產生的生理現象。 本部分適用于每相額定電流不大于16A的電氣和/或電子設備。不適用于連接到直流或400Hz交流配電網絡的電氣和電子設備。有關連接到這些網絡的設備的試驗在其他的標準中給出。 特殊電磁環境下要求的抗擾度試驗水平及相關的性能判據,在適用的產品、產品類或通用標準中給出。但是很多類型的產品對電壓波動不敏感,因此這些設備不需要進行本項試驗。
本部分規定了閃爍測量儀器的功能和設計規范,旨在為所有實際的電壓波動波形顯示正確的閃爍感知電平。本部分列出了組建這樣一種儀器的信息,并給出了基于符合本部分的閃爍儀的輸出結果來評估閃爍嚴酷度的方法。本部分有些內容是基于電熱聯盟(UIE)\"騷擾\"工作組的工作,有些內容是基于IEEE的工作, 其他內容是基于IEC本身的工作。本閃爍儀規范,涉及輸入為230 V/50 Hz和120 V/60 Hz的測量;對于其他電壓和頻率的規范正在考慮中。本部分適用于設計模擬或數字閃爍測量設備提供基本信息,并沒有給出閃爍嚴酷度的容許限值。
GB/T 17626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電子設備在0Hz~150kHz頻率范圍內,對于共模傳導騷擾抗擾度的試驗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電氣、電子設備經受共模傳導騷擾測試的通用和可重復性準則。本部分適用于設備的電源端口、控制/信號端口和通信端口。 本部分規定了: ——試驗電壓和電流波形; ——試驗等級的范圍; ——試驗設備; ——試驗布置; ——試驗程序。 對一些類型的端口,例如:與高度平衡線相連的端口,需要產品規范給出額外的試驗規定。 本部分的規定旨在驗證電子、電氣設備對諸如來自電力線電流和接地系統中的回路泄漏電流等傳導共模騷擾的抗擾性能。 本部分不包括來自于40OHz電力系統所產生的騷擾。由于這些騷擾源造成的實際干擾相對比較少(工業環境除外),因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根據情況在產品/產品類標準中判斷采用。(見本部分第4章) 試驗不適用于連接長度小于20m的短線纜端口。 本部分的試驗適用于電氣和電子設備或系統。如果EUT(受試設備)的額定功率大于本部分6要求的試驗發生器的容量,也同樣適用于模塊或子系統。 交流電源端口的諧波和諧間波,以及電源信號的差模抗擾度試驗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包括在GB/T 17626.13中。 對于有意電磁發射產生的騷擾抗擾度試驗也不包括在本部分中,包括在GB/T 17626.6中。 一些ITU建議,如:K17、K20和K21,已經規定了類似的試驗,但是它們適用于在交流電源和電氣化鐵路頻率范圍下的通信端口和電力線感應。 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在制定產品標準時,考慮應用以上ITU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