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鋼材及合金鋼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規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鋼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設計溫度范圍:-269℃~900℃。鋼制容器不得超過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的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確定。
GB 150的本部分規定了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材允許使用的鋼號及其標準,鋼材的附加技術要求,鋼材的使用范圍(溫度和壓力)和許用應力。 本部分適用于設計溫度-253℃~800℃、設計壓力不大于35MPa的壓力容器。 本部分不適用的范圍為:GB 150.1規定的不適用范圍;制冷、造紙行業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簡單壓力容器;TSG R0004中1.4條所規定的范圍。
GB 150.3規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范性附錄E)。
本部分規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商規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鋼鐵產品牌號表示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編寫生鐵、碳素結構鋼、低合金結構鋼、優質碳素結構鋼、切削鋼、合金結構鋼、彈簧鋼、工具鋼、軸承鋼、不銹鋼、耐熱鋼、焊接用鋼、冷軋電工鋼、電磁純鐵、原料純鐵、高電阻電熱合金及有關專用鋼等產品牌號。本標準中未規定的鋼鐵產品牌號表示方法,應按本標準規定的原則編寫牌號。
本標準規定了非合金鋼(沸騰鋼除外)、低合金鋼、合金鋼的成品鋼材(包括鋼坯)的化學成分相對于規定的熔煉化學成分界限值的允許偏差,并給出了相關術語的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鋼的產品標準、技術規范對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的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鋼的脫碳層取樣、測定方法和試驗報告的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測定鋼材(坯)及其零件的脫碳層深度。
本標準規定了優質碳素結構鋼棒材的分類與代號,訂貨內容,尺寸、外形及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公稱直徑或厚度不大于250 mm熱軋和鍛制優質碳素結構鋼棒材。經供需雙方協商,也可供應公稱直徑或厚度大于250 mm熱軋和鍛制優質碳素結構鋼棒材(以下簡稱鋼棒)。本標準所規定牌號及化學成分也適用于鋼錠、鋼坯、其他截面的鋼材及其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碳素結構鋼的牌號、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以交貨狀態使用,通常用于焊接、鉚接、栓接工程結構用熱軋鋼板、鋼帶、型鋼和鋼棒。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成分也適用于鋼錠、連鑄坯、鋼坯及其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優質碳素結構鋼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厚度不大于100 mm、寬度不小于600 mm的優質碳素結構鋼熱軋鋼板和鋼帶(以下簡稱鋼板和鋼帶)。
本標準規定了橋梁用結構鋼的術語和定義、牌號表示方法、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厚度不大于150 mm的橋梁用結構鋼板、厚度不大于25.4 mm的橋梁用結構鋼帶及剪切鋼板,以及厚度不大于40 mm的橋梁用結構型鋼。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壓蒸安定性試驗方法的儀器、操作方法和結果評定等。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等主要因方鎂石水化可能造成的水泥體積不均勻變化,也適用于其他指定采用本標準的水泥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冷拉圓鋼、方鋼、六角鋼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本標準適用于尺寸為3~80mm的冷拉圓鋼、方鋼、六角鋼。
GB/T 1149的本部分規定了活塞環的通用特征(單獨的尺寸特征在相應的標準中規定)、代號、標記和標志。本部分適用于汽缸直徑小于或等于200mm的往復式內燃機和壓縮機的活塞環。
本標準規定了熱軋、鍛制、冷拉彈簧鋼的術語和定義、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公稱直徑或邊長不大于120 mm的彈簧鋼圓鋼和方鋼(以下簡稱棒材)、公稱寬度不大于160 mm且公稱厚度不大于60 mm的彈簧鋼扁鋼、公稱直徑不大于40 mm的彈簧鋼盤條。本標準規定的牌號及化學成分也適用于鋼錠、鋼坯及其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工模具鋼的分類、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工模具鋼熱軋、鍛制、冷拉、銀亮條鋼及機加工交貨鋼材,其化學成分同樣適用于錠、坯及其制品。
本標準規定了鑿巖釬桿用六角形和圓形中空鋼的分類及代號、尺寸、外形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鑿巖釬桿用六角形和圓形中空鋼。
GB/T 1499的本部分規定了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光圓鋼筋(以下簡稱鋼筋)的術語和定義、牌號、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測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本部分適用于鋼筋混凝土用熱軋直條、盤卷光圓鋼筋。本部分不適用于由成品鋼材再次軋制成的再生鋼筋。
GB/T 1499的本部分規定了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以下簡稱鋼筋)的術語和定義、分類、牌號、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本部分適用于鋼筋混凝土用普通熱軋帶肋鋼筋和細晶粒熱軋帶肋鋼筋。本部分不適用于由成品鋼材再次軋制成的再生鋼筋及余熱處理鋼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