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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絕緣電梯電纜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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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13的本部分適用于額定電壓U<下標 0>/u為450/750 V及以下,硫化橡皮絕緣和護套(若有)的硬和軟電纜,用于交流額定電壓不超過450/750 V的動力裝置。 注:對某些型號的軟電纜可使用術語“軟線”。 各種型號的電纜在GB/T 5013.3、GB/T 5013.4等部分中規定,電纜的型號表示法見附錄A。 GB/T 5013的第1至第8部分規定的試驗方法見GB/T 5013.2、GB/T 18380.1及GB/T 2951的相關部分。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GB/T 5013的所有部分規定的而沒有包括在GB/T 2951 中的試驗方法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額定電壓300/500V耐熱硅橡膠絕緣電纜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纜均應符合GB/T 5013.1規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橡皮或氯丁或其他相當的合成彈性體護套軟線和軟電纜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纜均應符合GB/T 5013.1 規定的要求,并且每種型號電纜應各自符合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額定電壓300/500 V橡皮絕緣電梯電纜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纜均應符合GB/T 5013.1 規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橡皮絕緣電焊機電纜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纜均應符合GB/T 5013.1規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GB/T 5013的本部分給出了額定電壓450/750 V及以下乙烯-乙酸乙烯酯橡皮絕緣電纜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纜均應符合GB/T 5013.1規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GB/T 5013的本部分規定了額定電壓300/300 V、要求特別柔軟場合(如電熨斗)使用的橡皮絕緣和紡織物編織層的特軟電線的技術要求。每種電線均應符合GB/T 5013.1-2008規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1200V以下、直流額定電壓1500V以下的各類電氣設備。本標準不適用于:本規范規定的電氣設備的材料和輔助材料除外;不能獨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級產品;用于醫療目的的電氣設備;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電梯;電柵欄激發器;船舶、飛行器和鐵路等特殊電氣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供行動不便人員使用的(可站立或乘坐輪椅車、也可有人伴隨或無人伴隨)永久安裝的動力驅動垂直升降平臺的安全準則、尺寸和功能。本標準規定了下述升降平臺的要求:安裝在封閉井道內;設計或安裝地點允許其在未封閉的井道內使用。本標準適用于如下的升降平臺:在固定的樓層之間運行;對于安裝在未封閉井道內且不穿過樓板運行的升降平臺:提升高度不大于2m;在私人住宅里,提升高度不大于4m;額定速度不大于0.15m/s;運行方向與垂直面夾角不大于15°;額定載重量不小于250kg。
本標準規定了供行動不便人員使用的、永久安裝的動力驅動樓道升降機的安全準則、尺寸和功能。本標準適用于如下的樓道升降機:在固定層站之間的樓道或傾斜面上運行;額定速度不大于0.15m/s;導軌與水平面的傾斜角不大于75°;運載裝置由一條或多條導軌支撐或導向。
本標準規定了永久安裝的新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雜物電梯和液壓雜物電梯的制造與安裝應遵守的安全準則。雜物電梯是服務于規定層站的固定式升降設備。它具有一個轎廂,轎廂的尺寸和結構型式不允許人員進入。轎廂借助于鋼絲繩或鏈條懸掛或柱塞支撐,由電力或液壓驅動在與鉛垂線傾斜度不大于15°的剛性導軌上運行。本標準適用于額定載重量不大于300kg,且不允許運送人員的雜物電梯。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雜物電梯。
本標準適用于永久安裝的新電力驅動的曳引式和強制式以及液壓驅動的僅載貨電梯。僅載貨電梯服務于永久固定的層站,僅用于運載貨物,具有單一運載裝置在與鉛垂線傾斜度不大于15°的固定的剛性導軌上運行。它安裝于受限制區域和或僅由受過培訓并得到授權的人員使用。本標準適用于額定載重量大于300kg、額定速度不大于1.0m/s,且不用于運送人員的僅載貨電梯。本標準考慮了按照設計或制造商可預見的情況下使用僅載貨電梯時,所有與僅載貨電梯有關的主要危險、危險狀態和事件。本標準不適用于本標準實施之前制造的僅載貨電梯。
1.1 本規則適用的產品范圍a) 礦用橡套軟電纜;b) 交流額定電壓3kV 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線電纜;c) 額定電壓450/750V 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線電纜;d) 額定電壓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1.2 本規則不適用的產品范圍本規則不適用于電線組件產品,也不適用于裸電線、電力電纜、架空絕緣電纜、通信電纜、光纜、繞組線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額定電壓為300/500 V的船用電梯電纜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要求、試驗、驗收規則、交貨長度、標注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船舶及近海設施中的電梯或升降機所用的銅芯低煙無鹵隨行電纜(稱為船用電梯電纜)。
本標準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的分類。
Cancels and replaces the first edition (1980) as well as amendment 1 (1985). Contains the references to test methods published in IEC 811 instead of IEC 540 which has been withdrawn. Details the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rubber insulated lift cables of rated voltage of 300/500 V where each cable should comply with the appropriate requirements given in IEC 245-1 and the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of this part.
This is Amendment 1 to IEC 60245-5-1994 (Rubber insulated cables - Rated voltages up to and including 450/750 V - Part 5: Lift cables)
This standard details the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rubber insulated lift cables of rated voltage of 300/500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