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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腐蝕金屬材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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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有色金屬緊固件的機械性能標記制度、指標、試驗項目、試驗方法及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由銅及銅合金或鋁及鋁合金制造的、螺紋直徑為1.6~39mm的粗牙螺紋,其螺紋尺寸及公差按GB196和GB197規定的螺栓、螺釘、螺柱和螺母等商品緊固件產品。 本標準不適用于緊定螺釘及類似的未規定抗拉強度或螺母保證載荷的螺紋緊固件。 本標準未規定抗腐蝕性、導電性的性能要求。
GB/T 3098的本部分規定了由奧氏體耐腐蝕不銹鋼制造的、在環境溫度為10 ℃~35 ℃條件下進行試驗時,緊定螺釘及類似的不受拉應力的緊固件的機械性能。在較高或較低溫度下,其性能可能不同。本部分適用的緊定螺釘及類似的緊固件:--螺紋公稱直徑1.6 mm≤d≤24 mm;--直徑和螺距等符合GB/T 192、GB/T 193和GB/T 9144規定的普通螺紋;--任何形狀的。本部分不適用于有特殊性能要求的螺釘,如可焊接性。本部分未規定特殊環境下耐腐蝕和氧化性。對高溫或零度以下使用的耐腐蝕性、抗氧化性和機械性能,可以由使用者與制造者按每一特殊場合進行協議。附錄D顯示了有關高溫條件下,含碳量對晶間腐蝕的風險取決于含碳量的情況。本部分是對耐腐蝕不銹鋼緊固件按硬度等級進行分級。所有奧氏體不銹鋼緊固件在固熔狀態下,通常是無磁的;經冷變形加工后,有些會呈現明顯的磁性(見附錄E)。
GB/T 3098的本部分規定了由奧氏體、馬氏體和鐵素體耐腐蝕不銹鋼制造的、在環境溫度為10 ℃~35 ℃條件下進行試驗時,自攻螺釘的機械性能。在較高或較低溫度下,其性能可能不同。本部分適用于GB/T 5280規定的螺紋為ST 2.2~ST 8的自攻螺釘。本部分不適用于有特殊要求,如可焊接性的自攻螺釘。本部分未規定特殊環境下耐腐蝕性和耐氧化性,而在附錄C中給出了在特殊環境中使用材料的一些信息。關于腐蝕和耐腐蝕的定義,見GB/T 10123。本部分對耐腐蝕不銹鋼自攻螺釘按硬度等級進行了分級。對高溫或零度以下使用的耐腐蝕性、耐氧化和機械性能,可以由使用者與制造者按每一特殊場合進行協議。附錄D顯示了有關高溫條件下,含碳量對晶間腐蝕的風險取決于含碳量的情況。所有奧氏體不銹鋼緊固件在固熔狀態下,通常是無磁的;經冷變形加工后,有些會呈現明顯的磁性(見附錄E)。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消火栓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型號和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使用說明書、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室內消火栓。
GB/T 3682的本部分規定了在規定的溫度和負荷條件下測定熱塑性塑料熔體質量流動速率(MFR)和熔體體積流動速率(MVR)的方法。方法A是質量測量方法,方法B是位移測量方法。通常,熱塑性塑料材料標準參考本部分規定測定熔體流動速率的試驗條件。附錄A中列出了熱塑性塑料常用的試驗條件。熔體體積流動速率特別適用于填充和非填充的熱塑性塑料的比較,以及不同填充量的填充材料的比較。如果已知材料在試驗溫度下的熔體密度,則MFR可以由MVR的測定結果確定,反之亦然。本部分也可用于流變行為受水解(斷鏈作用)、縮聚和交聯影響的熱塑性塑料,但僅當這些影響及測試結果的重復性和再現性在可接受的范圍內時才適用。本部分不適用于在測試過程中流變行為受到顯著影響的材料。這些情況下,可采用GB/T 3682.2。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低壓電器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和代號、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裝和運輸條件、結構和性能要求、試驗、分類、標志、安裝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壓電器(以下簡稱電器),包括船舶和移動式、固定式近海裝置用控制電器和配電電器。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本標準規定了砝碼的分類、計量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質量標稱值為1 mg~5 000 kg,準確度等級為E<下標 1>等級、E<下標 2>等級、F<下標 1>等級、F<下標 2>等級、M<下標 1>等級、M<下標 12>等級、M<下標 2>等級、M<下標 23>等級、M<下標 3>等級的砝碼。
本部分規定了手提式滅火器的定義、分類、規格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等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手提式滅火器。
GB 5135 的本部分規定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溝槽式管接件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部分適用于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溝槽式管接件。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總的來說,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GB 7956的本部分規定了泡沫消防車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泡沫消防車。本部分不適用于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和高倍泡沫消防車。
GB 7956的本部分規定了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
GB/T 8005的本部分界定了鋁及鋁合金產品及加工處理工藝等方面涉及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鋁及鋁合金產品及加工處理工藝過程。
GB/T 8013的本部分規定了鋁及鋁合金有機聚合物涂膜的分類、表面預處理、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本部分適用于機械、市政、交通、電氣、包裝、建筑及裝飾等領域用鋁材有機聚合物涂膜。
GB/T 8117的本部分主要適用于驅動發電機的凝汽式汽輪機高準確度的熱力性能驗收試驗,某些條款也適用于非發電用途的汽輪機。本部分提供了過熱蒸汽或飽和蒸汽輪機的試驗方法。其中包括確定濕蒸汽比焓所需的測量及方法,并敘述了在核電廠中考慮到放射性安全條例情況下,進行試驗所需要的預防措施。本部分的部分內容也適用于背壓式汽輪機、抽汽式汽輪機及混壓式汽輪機的熱力性能試驗。對于具體情況,只需應用本標準的相關條款。本部分規定了驗收試驗的準備、實施、評估的統一規則,同時也包含進行驗收試驗條件的細節。如有本部分未涉及的任何復雜或特殊情況,則制造商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之前達成適當的協議。
本標準規定了大型蒸汽滅菌器技術要求——自動控制型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與基本參數、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可以裝載一個或者多個滅菌單元、容積大于 60 L 的大型蒸汽滅菌器 ( 以下簡稱滅菌器 ) 。該滅菌器主要用于醫療保健產品及其附件的滅菌。 按本標準設計和生產的滅菌器應考慮產品壽命周期中的環境因素的影響。環境因素參見附錄 A 。 本標準未規定用于控制滅菌器制造生產的各個階段的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 本標準不適用于手動控制型的大型蒸汽滅菌器。
GB 10395的本部分規定了保證操作者及其他作業人員在排灌泵和泵機組正常運轉、保養和使用過程中安全的技術要求,本部分是GB 10395.1的補充。 本部分適用于各類排灌泵和泵機組,不適用于各種工業作業用泵和泵機組(以下統稱機器)。
本標準規定了螺栓連接閥蓋鋼制截止閥和升降式止回閥結構型式、技術要求、材料、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儲運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壓力PN16~PN420、公稱尺寸 DN15~DN400、使用溫度-29℃~538℃,螺栓連接閥蓋的、端部連接形式為法蘭或焊接,用于石油、石化及相關工業用的鋼制截止閥和升降式止回閥。 本標準適用于直通式結構、角式結構形式和Y型結構形式的鋼制截止閥,鋼制升降式止回閥、鋼制截止止回閥。 鋼制節流閥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商用車輛和掛車制動系統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GB/T 15089規定的M<下標2>、M<下標3>及N類機動車輛和O類掛車。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車輛:--設計車速不超過25 km/h的車輛;--不能與設計車速超過25 km/h的機動車輛掛接的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