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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一金屬封接式熱管真空太陽集熱管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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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給水排水設備和器材,包括衛生器具,水嘴,加壓、調節和貯存設備,加熱貯熱設備,地漏,檢查井,建筑水處理設備,游泳池、游樂池設備,冷卻設備,水景設備,雨水利用設備,管材,管件,閥門,計量、檢測儀表等方面的專用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建筑給水排水設備和器材的專用術語。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符號與單位、產品分類與標記、設計與安裝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文件編制、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貯熱水箱容水量不大于0.6 m3的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金屬封接式熱管真空太陽集熱管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技術要求、檢測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僅適用于玻璃-金屬封接式熱管真空太陽集熱管。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空氣源熱泵輔助型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命名、技術要求、參數測量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文件編制、標志、包裝。本標準適用于提供生活熱水及類似用途熱水的貯水箱容積在600L以下的家用空氣源熱泵輔助型太陽能熱水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太陽能重力熱管產品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材料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接受并傳遞熱量的太陽能用重力熱管。
本標準規定了帶電輔助能源的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貯熱水箱容積在0.6m<上標 3>以下帶電輔助能源的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主要部件的選材原則、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本標準適用于貯熱水箱容積不大于0.6m<上標 3>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主要部件。
本標準規定了太陽能空氣集熱器的術語和定義、符號與單位、產品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利用太陽輻射加熱、有透明蓋板、傳熱工質為空氣的只有單一入口和單一出口的平板型太陽能空氣集熱器(以下簡稱平板型集熱器),以及傳熱工質為空氣的非聚光型全玻璃真空管型太陽能空氣集熱器(以下簡稱真空管型集熱器)。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太陽能熱水系統評價的術語與定義、產品分類與部件、評價要求、評價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緊湊式、分離式和悶曬式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綠色產品評價。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Ⅲ、Ⅳ級標準軌距鐵路的設計。
為了使小型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發電廠)在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高溫高壓及以下參數、單機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燒方式、主要燃用固體化石燃料的新建、擴建和 改建火力發電廠的設計。小型火力發電廠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及科研、教學等。
本規范適用于設計生產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擴建的煤炭工業礦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本規范應與現行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配合使用。
本規范適用于陸上油田、灘海陸采油田和海上油田陸岸終端油氣集輸工程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增設和改造的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設計、安裝、驗收和運行維護。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不適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凈化與防護要求的建筑物以及臨時性建筑物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采用纏繞、噴射和手糊工藝成型的整體纖維增強塑料設備和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和工程質量驗收。本規范不適用于下列纖維增強塑料設備和管道的設計:運輸槽罐、地埋容器、貯罐和雙壁罐;不規則形狀(非回轉體)的容器、貯罐和塔器;盛裝劇毒或放射性化學物質的設備和管道;埋地給排水管道;煙囪和煙道;油氣田集輸管道。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建筑與工業的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本規范不適用于軍工等特殊行業建筑與工業的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