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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所列名詞術語適用于電信各的生產、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科研、教學、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標準定義了用于塑料工業中的術語。當術語有一個或多個同義詞時,同義術語跟隨在優選的術語之后。進而以正確的字母排序詳細地列出同義詞。不贊成的術語用“不贊成”指明。可能找不出定義或沒有指明定義時,在其術語后面利用一個符號→。縮略符號“cf.”(參見)指明使用者可以參見其他術語(不是同義詞)、定義或以下述的符號對該術語所含信息進行注解。
本標準規定了傳遞安全信息的標志及其設置、使用的原則。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場所、工業企業、建筑工地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
GB/T 4146的本部分規定了紡織品化學纖維及其原材料檢驗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化學纖維的生產、使用、商業、科研、教學等領域的概念交流。
本部分適用于來自正態分布的樣本中離群值的判斷和處理。
本標準規定了通過測定紙漿在特定濃度(質量分數為18%、10%或其他)的氫氧化鈉溶液中所溶出的還原性物質在特定條件下對重鉻酸鉀的消耗量,以反映紙漿在特定濃度的氫氧化鈉溶液中所溶出的有機物含量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漂白漿、半漂漿及未漂漿的堿溶解度的測定,也可用于制造漂白漿各階段的研究。
本標準界定了毛紡織半制品、紗線、織物、成品以及檢驗的術語和定義。本標準主要包括以下術語:——半制品:對原毛進行加工后用于紡紗工序的毛纖維和毛條。——紗線:由毛紡設備紡制的紗線,包括絨線。——織物:以毛紗線為原料織造的織物,包括機織物和針織物。——成品:以毛紗線為主要原料,經織造工藝后,不經或僅經簡單的縫制工序制成的終產品,包括毛針織品、毯、氈等。——檢驗:毛紡織產品特有的疵點和性能試驗術語。本標準不包括進入紡織工廠前的原毛術語,也不包括由機織毛織物經縫制加工的服裝、家用紡織品等產品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毛紡織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纖維回潮率的試驗方法——箱內熱稱法和箱外冷稱法。本標準適用于化學纖維。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纖維含油率的試驗方法:萃取法(方法A)、中性皂液洗滌法(方法B)、光折射率法(附錄A)、核磁共振法(附錄B)、快速擠壓法(附錄C)。本標準適用于聚酯(滌綸)、聚酰胺(錦綸)、聚丙烯腈(腈綸)、聚丙烯(丙綸)、聚乙烯醇縮甲醛(維綸)、再生纖維素纖維(粘膠)化學纖維,其他種類化學纖維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纖維長絲沸水收縮率和干熱空氣收縮率的試驗方法(處理后)——絞絲法和單根法。絞絲法提供了手工測量和儀器測量兩種方式,有爭議時采用手工測量。本標準適用于線密度小于3 000 dtex的化學纖維長絲。本標準不適用于預取向絲。
本標準規定了滌綸長絲染色均勻度試驗方法--織襪染色法。本標準適用于滌綸低彈絲和牽伸絲。其他類型長絲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有關染料名詞術語及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染料行業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是指、修訂標準及編寫有關染料技術文件的基礎標準,供在染料科研、生產、應用、教學以及有關技術交流時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手動起錨機的基本型式、性能基本參數及產品標記,設計的基本準則,結構要求,強度要求,材料,工廠試驗,配套件、備品和附件,標志和包裝等。 本標準適用于拋深一般不大于45m,由人力直接驅動的船舶用起錨機及起錨絞盤(統稱為手動起錨機)。
本標準規定了涂裝(涂覆、涂布,下同)作業使用的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作業場所和涂裝施工的安全管理基本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涂料及有關化學品(包括有機溶劑)在金屬或非金屬表面的涂裝作業,包括露天涂裝作業,建筑物、構筑物內外涂飾作業,塑料制品、紡織品、皮革制品、漆布等非金屬的涂覆、涂布、印染、上光等有機溶劑作業。也適用于涂料及有關化學品、涂裝工藝、涂裝設備器械、涂裝廠房(涂裝作業場所)的科研、設計、生產、制造、運輸、施工安裝、經營(包括經營活動的技術交流、商品展覽)與管理。 其他有機溶劑作業亦可參照執行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采用釘錘法測定組織勾絲性能的試驗方法和評價指標。本標準適用于針織物和機織物及其他易勾絲的織物,特別適用于化纖長絲及其變形紗織物。本標準不適用于具有網眼結構的織物、非織造布和簇絨織物。
本標準描述了靜電放電與引燃,規定了靜電防護措施、靜電危害的安全界限及靜電事故的分析和確定。 本標準適用于存在靜電引燃(爆)等靜電危害場所的設計和管理。其他的靜電危害(如靜電干擾、靜電損壞電子元件)可以參考本標準的有關條款。 本標準不適用于火炸藥、電火工品的靜電危害防范。
GB/T l2763的本部分規定了海洋生物調查的一般規定、技術要求和調查(測定)要素、采樣、樣品分析及資料整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海洋環境基本要素調查中的海洋生物調查。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用環氧乙烷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及安全。 本標準適用于乙烯直接氧化法制取的環氧乙烷。該產品主要用作合成助劑、醫藥、化纖、燃料中間體等。 分子式:C<下標2>H<下標4>O 相對分子質量:44.05(按2001年相對原子質量)。
本標準規定了纖維級聚酯(PET)切片各分析項目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以對苯二甲酸、乙二醇為原料生產的纖維級聚酯(PET)切片,其他差別化、功能性聚酯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纖維線密度的兩種試驗方法,束纖維中段稱量法(方法A)和單纖維振動儀法(方法B)。本標準適用于聚酯(滌綸)、聚酰胺(錦綸)、聚丙烯腈(腈綸)、聚丙烯(丙綸)、聚乙烯醇縮甲醛(維綸)、再生纖維素纖維等化學短纖維的線密度測定。絲束可參照使用。以上兩種方法試驗時均應對纖維施加一定的張力,是纖維伸直卷曲消失,保證測試結果的有效性。方法A和方法B的采用,根據具體條件由有關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