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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和電子設備的直流電源輸入端口的紋波抗擾度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由外部整流系統或正在充電的蓄電池供電的設備的低壓直流電源端口。 本部分的目的是建立一個通用的和可重現的基準,以在試驗室條件下對電力和電子設備進行來自于如整流系統和/或蓄電池充電時疊加在直流電源上的紋波電壓的抗擾度試驗。 本部分規定了: ——試驗電壓的波形; ——試驗等級范圍; ——試驗發生器; ——試驗配置; ——試驗程序。 下述的試驗要求適用于電氣和電子設備及系統。當受試設備的額定功率大于第6章中描述的試驗發生器的容量時,本試驗也適用于其組件或分系統。 本試驗不適用于按開關模式轉換的蓄電池充電系統供電的設備。 本部分未規定用于特殊設備或系統的試驗。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為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供一個一般性的基本依據。有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用戶和制造商)有責任為其設備選擇合適的試驗項目和嚴酷等級。 專門的試驗程序適用于特殊的電力或電子設備,如與電話交換中心直流供電網絡相連的設備;有關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對本基礎標準中給出的試驗程序的相關性和適用性作出評價。
本標準規定了航天器用真空熱環境模擬試驗設備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識、貯存、包裝和運輸。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壓力1×10<上標-2> Pa~1×10<上標-4> Pa真空熱環境模擬試驗設備(以下簡稱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航天控制系統仿真的目的、仿真組成與功能、仿真一般要求以及概念設計、詳細設計、工程樣機、系統集成等不同階段仿真的詳細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航天飛行器控制系統仿真試驗,其他領域仿真試驗可參照使用。
為了使小型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發電廠)在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高溫高壓及以下參數、單機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燒方式、主要燃用固體化石燃料的新建、擴建和 改建火力發電廠的設計。小型火力發電廠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范適用于設計生產能力0.09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擴建煤礦的井下消防、灑水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海上風力發電工程施工。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功率為500kW且容量為500kW · h及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電站的設計,不適用于移動式電化學儲能電站的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機制砂石骨料工廠的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工業新建、技術改造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為電氣和電子系統及裝置,在安裝及運行狀態下使用時,僅與電磁現象相關的功能安全實現建立了一套方法。該方法也涉及在這些系統和裝置中使用的儀器設備。本指導性技術文件:a)適用于包含電氣/電子/可編程電子設備的安全相關系統;b)考慮了電磁環境對安全相關系統的影響;它是為安全相關系統的設計人員、制造商和安裝人員所編寫,且可作為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導則使用;c)未考慮電磁場對生命造成的直接危害,也未考慮絕緣損壞或其他機械故障對人造成電氣危險的安全性。它主要覆蓋了安全相關系統及其使用設備在設計階段的電磁兼容(EMC)相關部分,且特別涉及了--功能安全領域的一些基礎內容,--管理及實現功能安全的各種EMC特定方法,--電磁環境的描述和評估,--關于EMC的設計和集成過程,該過程要考慮兼顧系統級及設備級的EMC安全計劃編制過程,--電磁騷擾抗擾度的相關確認和驗證過程,--對安全相關系統及其使用設備的性能判據和一些試驗原理的考慮,--有關安全相關系統及其設備對電磁騷擾的抗擾度測試的部分。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要滿足IEC 61508和/或相關特定領域的功能安全標準要求的安全相關系統。對其他功能安全標準覆蓋的安全相關系統,為證明EMC和功能安全選用的相關方法是否合適,可考慮應用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要求。對其他直接服務于安全的系統而言,在考慮EMC要求時,此指導性技術文件也可作為導則來使用。
1.0.1本規定是根據設計規范和化工部有關標準并參照有關部的設計技術規程制訂。 1.0.2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化肥廠的電力設計。 1.0.3化肥廠的電力設計除應執行本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執行有關指令性文件。
本標準規定了機載懸掛物安裝和投放系統的要求?! ”緲藴蔬m用于外部和內部機載懸掛物的安裝,不包括機上煙火設備和火箭。
本標準規定了軍用飛機維修性設計準則。\n 本標準適用于殲擊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及其教練機的維修性設計,其他機種可參考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運輸機系統、分系統、設備等可靠性設計的一般要求和詳細要求。\n 本標準適用于民用運輸機和軍用運輸機系統、分系統、設備等的可靠性設計。(不適用于水上飛機和直升飛機)根據運輸機型號的具體需要,可對本標準進行剪裁。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為民用飛機綜合模塊化航空電子系統(IMA)設計提供指南,主要包括容錯、數據網絡、系統結構、軟件結構、認證、測試性和維修性、數據源和目的、標準IMA模塊等,還包括設計目標、成本目標及航空電子系統的互換性、可靠性和維修性等。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IMA的設計和認證。
本部分規定了航天器設備模型組成、模型通用要求和模型設計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系統級設計與分析用航天器設備三維模型建模。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化工工廠系統工程設計文件內容的編制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石油化工工廠系統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工程設計文件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