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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商規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輸電線路鐵塔(以下統稱“鐵塔”)制造過程中的材料、技術要求、檢驗、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輸電線路角鋼塔制造,電力微波塔、電力通信塔及類似鋼結構制造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鋁及鋁合金拉制圓線材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及質量證明書與訂貨單(或合同)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導體、焊接、鉚釘、線纜編織及蒸發料用鋁及鋁合金線材(以下簡稱線材)。
本標準規定了焊接(包括軟、硬釬焊及熱切割)的常用標準術語名稱、定義及對應英文名稱。 本標準適用于編寫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以及技術書籍、教材、論文報告。
本標準規定了不銹鋼5%硫酸腐蝕試驗方法的試樣、試驗溶液、試驗設備、試驗條件和步驟、試驗結果的評定及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測定含鉬奧氏體不銹鋼在5%硫酸溶液中的腐蝕失重,以試驗不銹鋼耐均勻腐蝕性能。其他不銹鋼也可參照執行。
本部分規定了熔化焊接頭中焊接缺欠的分類和說明。本部分適用于熔化焊接頭中的各類焊接缺欠。本部分不適用于其他缺欠(如冶金缺欠)。
本標準規定了液化氣體鐵路罐車(以下簡稱罐車)的材料、設計、制造、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涂裝與標記標識、出廠文件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鋼制罐體的設計壓力不小于0.1 MPa,且與走行裝置永久性連接的標準軌距罐車。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罐車:a)罐體材料為有色金屬或非金屬的;b)罐體為真空絕熱結構的;c)罐體為國防軍事裝備用有特殊要求的。本標準適用的罐車范圍包括罐體、管路、安全附件、儀表及裝卸附件,以及走行裝置、走行裝置與罐體的連接件等。罐體界定范圍如下:a)罐體與管路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的坡口面;b)罐體與管路、安全附件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c)罐體開孔部分的端蓋、端塞及其緊固件;d)罐體與非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罐體主要受壓元件包括筒體、封頭以及公稱直徑不小于50 mm的接管(承壓)、凸緣、法蘭、法蘭蓋板等。管路包括所有與罐體相連接的管子與管件。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輔鍋爐及壓力容器(以下簡稱鍋爐及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藝評定、焊接、焊縫檢查、焊后熱處理和焊接試板力學性能試驗。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于2.5 MPa,介質為水及飽和蒸汽的鍋爐;設計壓力不大于6.4MPa,介質為水或空氣的壓力容器。
本標準規定了鋼制球形儲罐(以下簡稱“球罐”)的設計(包括規則設計和分析設計,下同)、制造、組焊、檢驗與驗收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于6.4 MPa、設計溫度范圍按鋼材允許使用溫度的桔瓣式或混合式以支柱支撐的球罐。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球罐:核能裝置中的球罐;經受相對運動(如車載或船載)的球罐;公稱容積小于50 m<上標3>的球罐;雙層結構的球罐。
本標準規定了鎳及鎳合金焊條的分類和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品質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焊條電弧焊用鎳及鎳合金焊條。
本標準規定了復合鋼板焊接接頭(以下簡稱焊接接頭)的拉伸、彎曲、沖擊和硬度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壓力容器、核反應堆、儲槽和艦船及其他用途的以鋼材為基材,以不銹鋼或有色金屬為覆材,總厚度不小于8 mm的軋制、爆炸、堆焊、鑄造、爆炸軋制、堆焊軋制及鑄造軋制的單面和雙面復合鋼板焊接接頭力學和工藝性能試驗、對于總厚度小于8 mm的復合鋼板和其他金屬復合板焊接接頭力學性能試驗亦可執行本標準、
GB/T 18442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應變強化技術建造固定式真空絕熱深冷壓力容器的內容器(以下簡稱內容器)的材料、設計、制造與檢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內容器:a)符合GB/T 18442.1中1.2的規定,盛裝介質為冷凍液化氣體;b)材料為奧氏體不銹鋼;c)名義厚度不小于4 mm且不大于24 mm,由單一直徑的圓筒和標準橢圓形封頭構成;d)在室溫下完成應變強化處理。本部分不適用于盛裝毒性危害程度為中度及以上介質的內容器。
GB/T 21412的本部分在公認及廣泛接受的工業規范及標準框架內,提出水下結構物及管匯的推薦做法。因此,它并不取代或排除其他工業規范規定的任何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對水下油氣生產及水下注入進行壓力控制的水下管匯及基盤。水下生產系統實例見圖1。本部分涵蓋下列設備:a)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和配管系統:——生產及注入管匯;——模塊化和集成的單衛星井及多井基盤;——水下處理及水下增壓站;——出油(氣)立管基座以及外輸立管基座(FRB,ERB);——管道終端管匯(PLEM);——管道終端(PLET);——T型及Y型連接;——水下隔離閥結構物(SSIV)。b)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水下控制和分配結構物;——其他水下結構物。c) 與上述設備相關的保護結構。下列部件及其應用不在本部分范圍內:——管道及管匯閥門;——管道及連接器;——油嘴;——生產控制系統。與上述內容有關的一般信息可從其他規范處獲取,如13628-1及API Spec 2C等。
本標準適用于測量溫度在75K~2800K范圍內,熱擴散系數在10<上標 -7>m<上標 2>/s~10<上標 -3>m<上標 2>/s時的均勻各向同性固體材料。本標準適用于對能量脈沖光譜不透明材料的測試,也適用于經預處理后完全或部分透光材料試樣熱擴散系數的測定(詳見附錄A)。本方法適用于本質上完全致密的材料。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應用于多孔材料也可獲得比較滿意的結果。由于氣孔率、氣孔的形狀、尺寸和氣孔的分布特性影響材料的擴散行為,所以分析數據時須加以注意。對于應用此法測定材料的導熱系數時,本標準也提出了特殊注意事項。
本標準規定了燃氣機熔焊的通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燃氣機部件的熔焊,適用的母材包括:鋼、鎳及鎳合金、鋁及鋁合金、鈦及鈦合金和鎂及鎂合金等。
GB 25974的本部分規定了煤礦用液壓支架立柱和千斤頂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部分適用于煤礦用液壓支架立柱和千斤頂。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材料焊縫宏觀和微觀檢驗的術語和定義、原理、檢驗目的、試樣的截取、檢驗程序及檢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金屬材料焊縫的宏觀和微觀檢驗。
本標準規定了與煉油臨氫高壓設備熱壁加氫反應器、加氫換熱器等制造質量有關的設備監理的基本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煉油臨氫高壓設備熱壁加氫反應器、加氫換熱器及化工、煤化工、化肥的臨氫設備的制造監理。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站用非核安全級碳鋼及合金鋼焊接鋼管的訂貨內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本標準適用于核電站建造用非核安全級承壓設備用碳鋼及合金鋼焊接鋼管。
GB/T 32260的本部分規定了下列自拘束冷裂紋試驗的試件尺寸、取樣要求、試驗程序和評定方法:——CTS(控制熱強度)試驗;——鐵研(斜Y型坡口)或里海(U型坡口)試驗。本部分主要適用于(但不限于)碳鋼和低合金鋼焊接冷裂紋敏感性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