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鉆井液,完井液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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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中產生的直接排放入海的污染物在不同海區的排放濃度限制。本標準適用于我國的內水、領海及其他管轄海域,對從事石油勘探開發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實體在作業中所使用或生成后直接排放入海的生產水、鉆井液、鉆屑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油氣鉆井液材料的性能和測試步驟。這些材料包括重晶石粉、赤鐵礦粉、鉆井級膨潤土、未處理膨潤土、OCMA級膨潤土、凹凸棒石、海泡石、技術級低黏羧甲基纖維素、技術級高黏羧甲基纖維素、淀粉、低黏聚陰離子纖維素、高黏聚陰離子纖維素及鉆井級生物聚合物。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地質、油氣田開發、采油采氣工程和采油用油田化學劑等領域的術語及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地質與勘探、油氣藏工程、采油工程、采氣工程和油田化學劑等領域,石油天然氣工業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工程技術服務專用的術語及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服務領域,石油天然氣工業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用鉆井設備、采油設備、海洋專用設備、鉆采工具、石油管材和石油儀器等領域的術語。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工程、鉆井工程、采油工程、石油管工程和石油儀器儀表等應用領域。
GB/T 16783的本部分提供了水基鉆井液下述性能的測試程序:a)鉆井液密度;b)黏度和切力;c)濾失量;d)水、油和固相含量;e)含砂量;f)亞甲基藍容量;g)pH值;h)堿度和石灰含量;i)氯離子含量;j)以鈣離子計的總硬度。附錄A~附錄J提供了附加的試驗方法,可用于:--鈣離子、鎂離子、硫酸鈣、硫離子、碳酸鹽、鉀離子的化學分析;--靜切力測定;--電阻率測定;--從鉆井液中除氣;--鉆桿腐蝕監測;--取樣、檢驗和拒收;--井場取樣;--玻璃量具、溫度計、黏度計、蒸餾器杯和鉆井液密度計的檢驗和校正;--用兩種測試儀器進行高溫高壓滲透性封堵測定。附錄K提供了水基鉆井液報表格式。
GB/T 16783的本部分提供了油基鉆井液下列性能的標準測試程序:a) 鉆井液密度;b) 黏度和切力;c) 濾失量;d) 油、水和固相含量;e) 堿度、氯根和鈣含量;f) 電穩定性;g) 石灰、氯化鈣和氯化納含量;h) 低密度固相和加重材料含量、附錄B、C、D、E、G、H、J給出了附加的試驗方法,可以選擇使用,以測試下列性能:a) 靜切力;b) 鉆屑上的油和水含量;c) 鉆井液活度;d) 苯胺點;e) 鉆屑活度;f) 活性硫化物;g) 非水基鉆井液含砂量、附錄I給出了供選擇使用的程序,可用于:--玻璃量具、溫度計、黏度計、蒸餾器杯和鉆井液密度計的檢驗和校正、附錄F給出了下述計算的示例:--石灰、礦化度和固相含量、本部分適用于油基鉆井液的現場測試和分析、
本標準給出了石油天然氣工業用套管和油管的維護與使用指南。詳細說明了套管、油管起下作業,包括通徑、對扣、現場上扣、下入和聯頂作業,同時也包含了套管和油管的故障原因以及運輸、裝卸、儲存、檢測和附件的現場焊接。
本標準規定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作業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部分污染物在不同海區的生物毒性檢驗的頻率和容許值,并對樣品的檢驗方法、結果判定等提出了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作業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中的鉆井液、基液、鉆屑和生產水的生物毒性分級,本部分限定外的污染物的生物毒性分級參照使用。
本部分規定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作業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的部分污染物在生物毒性檢驗中采用的試驗方法,以及試驗方法中有關樣品的處理、實驗生物、試驗程序、結果判定、質量控制等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海洋石油勘探開發作業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的鉆井液、基液、鉆屑和生產水的生物毒性檢驗,本部分限定外的污染物的生物毒性檢驗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油井水泥應用性能的試驗方法和有關參數的計算,對于水泥石抗壓強度試驗和水泥漿稠化時間試驗,還給出了具有代表性的試驗方案。本標準適用于油、氣井注水泥作業用油井水泥漿的設計和性能評價,油井水泥漿可基于(但不限于)GB 10238規定的油井水泥級別和類型。
本標準規定了鉆井和采油作業適用的提升設備的設計、制造和試驗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下列鉆井和采油提升設備:a)提升滑輪;b)游車和游車大鉤;c)游車與大鉤的連接件;d)連接件和連接耳;e)鉆井大鉤;f)油管和抽油桿吊鉤;g)吊環;h)套管、油管、鉆桿和鉆鋌吊卡;i)抽油桿吊卡;j)旋轉水龍頭提環連接件;k)旋轉水龍頭;l)動力水龍頭;m)動力短節;n)卡盤(可用作吊卡時);o)死繩固定器;p)鉆柱運動補償器;q)用作提升設備的方鉆桿旋扣器;r)安裝在提升設備上的壓力容器和管線;s)安全卡瓦(可用在提升設備時);t)游動設備(例如游車、大鉤等)的導向小車。本標準制定了兩種產品規范等級(PSLs)的要求。這兩種PSL代號規定了不同等級的技術要求。除非特別指明為PSL 2,否則,第4章~第11章的所有要求均適用于PSL 1。PSL2包括PSL 1的所有要求以及本標準規定的附加作法。附加要求只有當規定時才使用。附錄A給出了一些規范性的附加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注水泥浮動裝置的性能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水基鉆井液工況的注水泥浮動裝置,不適用于非水基鉆井液工況。
本部分敘述并提出了在石油天然氣生產以及脫硫裝置中處于硫化氫(H(下標2)S)環境中設備的金屬材料評定和選擇的一般原則、要求和推薦方法。這些設備的失效,會給工作人員以及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或環境帶來很大的危害。本部分有助于避免設備發生這種高昂代價的腐蝕損壞。本部分補充而不是代替相關的設計標準和規范或細則中已有的材料技術要求。 本部分描述了所有由硫化氫所引起的腐蝕開裂機理,包括硫化物應力開裂、應力腐蝕開裂、氫致開裂及階梯型裂紋、應力定向氫致開裂、軟區開裂和電偶誘發的氫應力開裂。 表1給出了適用于本部分的不詳盡的設備清單,包括了允許的例外。 本部分適用于按常規彈性準則設計和制造設備所用材料的選擇和評定。 本部分不一定適用于煉油或下游的加工設備。
注意:按本部分選擇的碳鋼、低合金鋼和鑄鐵, 在油氣開采中規定的含硫化氫環境里是抗開裂的,但并不一定在所有的使用環境下都可避免開裂。為預期的使用環境選擇合適的碳鋼、低合金鋼及鑄鐵是設備使用者的責任。GB/T 20972的本部分給出了在油氣開采及天然氣處理廠含硫化氫(H
本部分規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人工舉升用螺桿泵的設計、設計驗證、設計確認、生產和數據控制、性能評價、維修、操作和貯存的相關要求。本部分包括了規范性附錄,對定子橡膠材料的測試、設計確認以及性能評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此外,資料性附錄包含以下信息:螺桿泵需求信息表、安裝指南、操作指南、螺桿泵橡膠的選擇和測試、修理和檢查、使用后的螺桿泵的評價、螺桿泵驅動桿柱的選用以及輔助設備。本部分適用于人工舉升用螺桿泵的設計、制造、檢驗、試驗、維護及貯存。
本部分制定了整套水下生產系統從設計到廢棄各個階段的一般要求和推薦做法,作為一個綱領性文件用于指導和制定涉及到水下生產系統各個組成部分更為詳細要求的子系統標準。同時,對于子系統標準內未包括的某些部分,如系統設計、結構、管匯、吊裝設備、顏色和標記等,也給出了較為詳細的要求。對那些應用范圍有限的特種設備,如密閉在干式艙中的組合式采油樹、采油樹和管匯等,這里未做專門討論,但本部分中的相關條款同樣適用于這類設備。
GB/T 21412的本部分規定了過出油管(TFL)系統及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操作要求,并給出了相應的推薦做法。 本部分涉及的程序和要求適用于井下設備、水下采油樹及油管掛、出油管(包括管線內設備)的液壓作業。 本部分主要闡述了TFL系統在海上及水下的應用,同時它也可用于其他場合,如大斜度井和水平井。 本部分不涉及水下分離、增壓、計量和井下泵送的相關內容。
GB/T 21412的本部分規定了水下井口裝置、泥線井口裝置、鉆通泥線井口裝置以及水下立式和臥式采油樹規范,以及設備搬運、試驗和安裝所需的相關工具。還規定了獨立的分總成(用來建造完整的水下采油樹總成)和完整的水下采油樹總成的設計、材料、焊接、質量控制(包括工廠驗收試驗)、標志、貯存和運輸。用戶有責任確保水下設備滿足其安裝地所屬政府法規的任何附加要求。這不在本部分的范圍之內。當適用時,本部分也可應用于衛星井、叢式井和用于基盤式的多層完井等方面的設備。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設備:a)水下采油樹--采油樹連接裝置和油管懸掛器;--閥、閥組和閥驅動器;--節流閥和節流閥驅動器;--排放閥、測試閥和隔離閥;--TFLY形四通;--再入接口;--采油樹帽;--采油樹管路;--采油樹導向架;--采油樹送人工具;--采油樹帽送入工具;--采油樹安裝的出油管線或控制管纜連接裝置;--油管頭和油管頭連接裝置;--出油管線底座和送入回收工具;--采油樹安裝的控制裝置接口(儀器、傳感器、液壓管或管配件、電氣控制裝置電纜和附件);b)水下井口裝置--導管頭;--井口頭;--套管懸掛器;--密封總成;--導向基座;--孔保護裝置和耐磨襯套;--防腐帽;c)泥線懸掛系統--井口裝置;--送入工具;--套管懸掛器;--套管懸掛器送入工具;--水下完井回接工具;--泥線井口裝置水下完井異徑連接裝置;--油管頭;--防腐帽;d)鉆通泥線懸掛系統--導管頭;--表層套管懸掛器;--井口頭;--套管懸掛器;--環空密封總成;--孔保護裝置和耐磨襯套;
GB/T 21412的本部分在公認及廣泛接受的工業規范及標準框架內,提出水下結構物及管匯的推薦做法。因此,它并不取代或排除其他工業規范規定的任何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對水下油氣生產及水下注入進行壓力控制的水下管匯及基盤。水下生產系統實例見圖1。本部分涵蓋下列設備:a)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和配管系統:——生產及注入管匯;——模塊化和集成的單衛星井及多井基盤;——水下處理及水下增壓站;——出油(氣)立管基座以及外輸立管基座(FRB,ERB);——管道終端管匯(PLEM);——管道終端(PLET);——T型及Y型連接;——水下隔離閥結構物(SSIV)。b) 水下生產系統結構部件:——水下控制和分配結構物;——其他水下結構物。c) 與上述設備相關的保護結構。下列部件及其應用不在本部分范圍內:——管道及管匯閥門;——管道及連接器;——油嘴;——生產控制系統。與上述內容有關的一般信息可從其他規范處獲取,如13628-1及API Spec 2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