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40-9567|
發動機轉向油泵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GB/T 1883的本部分規定了有關往復式內燃機設計和運行的基本術語。 另外有關往復式內燃機零部件和系統的術語按GB/T 6809的定義,而往復式內燃機的性能則按GB/T 6072的定義。
GB/T 3367的本部分界定了內燃機車用柴油機分類、柴油機工作過程、柴油機的動力、經濟指標及使用性能、柴油機試驗及柴油機的主要零部件方面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內燃機車用柴油機。
GB/T 3367的本部分界定了內燃機車液力傳動、液力元件、液力傳動系統、液力傳動箱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內燃機車液力傳動系統。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在動力輸出軸(PTO)上以及在皮帶或皮帶輪軸處有效功率的試驗程序。 動力輸出軸(PTO)的標定功率按6.3規定。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和林業拖拉機的駕駛員操作位置處的(耳旁)噪聲和動態環境噪聲測量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農業和林業拖拉機駕駛員操作位置處的(耳旁)噪聲和動態環境噪聲測量。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測定農業輪式拖拉機、履帶式或半履帶式拖拉機牽引功率的試驗規程。 本部分適用于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拖拉機低溫起動性能試驗規程。 本部分適用于電起動和手起動的農業拖拉機低溫起動試驗。汽油機起動(包括二級起動型汽油機)、反沖起動(小型汽油機為動力的機型)等拖拉機亦可參照執行。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在高溫環境下適應性的試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其他類型拖拉機也可參照使用。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農業輪式、履帶式、半履帶式拖拉機動力輸出系統測定功率的試驗方法,在該動力輸出系統中,動力不是通過機械連接而直接傳輸的。 本部分適用于農業拖拉機,其他用途的拖拉機可參照采用。
GB/T 3871的本部分規定了測定具有一個或兩個驅動軸的農業輪式拖拉機、履帶拖拉機的軸功率試驗規程。 本部分適用于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
本標準界定了汽車技術狀況、汽車檢測、汽車診斷和汽車維修等方面專用的或常用的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汽車維修及相關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工業車輛分類的術語和定義、也規定了主要部件及其所屬附件的術語和定義。 某些術語并未給出定義、是因為它們是不言而喻的,或是因為它們通常在別的地方也使用。 在適當地方,采用插圖闡明定義。 本標準的附錄中給出了與工業拖車及其作業區域有關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規定了船舶裝用的壓燃式發動機及點燃式氣體燃料(含柴油天然氣雙燃料)發動機(以下簡稱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內河船、沿海船、江海直達船、海峽(渡)船和漁業船舶裝用的額定凈功率大于37 kW的第1類和第2類船機(包括主機和輔機)的型式檢驗、生產一致性檢查和耐久性要求。本標準也規定了船舶和船機實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本標準不適用于船舶裝用的應急船機、安裝在救生艇上或只在應急情況下使用的任何設備或裝置上的船機。第3類船機執行GD 01的要求。額定凈功率不超過37 kW的船機執行GB 20891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漢字鍵盤輸入用通用詞語。 本標準適用于漢字鍵盤輸入、方案優化和評測。中文信息處理的其他領域也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集裝箱正面吊運起重機(以下簡稱正面吊運機)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裝卸20ft及大于20ft集裝箱的正面吊運機。
本標準規定了離心泵(以下簡稱泵)的術語和定義、設計、材料、工廠檢查和試驗、發運準備、責任。本標準適用于較高要求條件下的工業用泵。本標準不適用于蓄能泵,石油、重化學和天然氣工業用泵。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用發動機凈功率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由制造廠提出M和N類汽車用發動機凈功率相對于轉速變化的曲線。 本標準適用于往復活塞發動機(點燃式或壓燃式)或轉子發動機(點燃式或壓燃式),但不包括自由活塞發動機。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用發動機性能臺架試驗方法,其中包括各種負荷下的動力性及經濟性試驗方法,無負荷下的起動、怠速、機械損失功率試驗方法以及有關氣缸密封性的活塞漏氣量及機油消耗量試驗方法等,用來評定汽車發動機的性能。 本標準適用于轎車、載貨汽車及其他陸用車輛的內燃機,不適用于摩托車及拖拉機用內燃機。該內燃機屬往復式、轉子式,不含自由活塞式。其中包括點燃及壓燃機、二沖程及四沖程機、非增壓及增壓機(機械增壓、渦輪增壓及中冷)、水冷及風冷機。 凡新設計及有重大改進的發動機定型試驗、轉產生產的發動機驗證試驗以及現生產的發動機質量檢驗試驗等,均按本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 本標準還可作發動機制造廠和汽車制造廠之間交往的技術依據。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維護的分級和周期、維護作業要求以及質量保證。本標準適用于以汽油或柴油為燃料的在用汽車,掛車可參照執行。
本部分規定了電動機驅動的采用蒸氣壓縮制冷循環應用于工業或商業及類似用途的冷水(熱泵)機組(以下簡稱“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型式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等。 本部分適用于制冷量為50 kW以上的集中空調或工藝用冷水的機組,也適用于為防止因室外氣溫降低而引起凍結、在水中溶解化學藥劑作載冷(熱)的機組。以發動機(柴油機或燃氣機)或透平發動機(蒸汽輪機或燃氣輪機)驅動的機組可參照執行。 本部分不適用于飲用水、飲料及不以水作載冷(熱)劑的工業專用的機組。
前沿科學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視頻
中析研究所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