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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907的本部分界定了與火災預防有關的常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火災預防、消防管理、消防標準化、消防安全工程、消防科學研究、教學、咨詢、出版及其他有關的工作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安裝在垂直分隔構件開口處的門和卷簾總成的耐火試驗方法。如:——鉸鏈門、樞軸門;——水平滑動門、垂直滑動門,包括鏈接滑動門和分段門;——卷簾門;——其他滑動、折疊門;——翻板門;——可在墻中移動的門。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也可通過類推法用于測定非承重水平門和卷簾的耐火性能,第13章中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不適用于水平門。本標準不包括機械適應性方面的要求,例如震動試驗或耐久試驗,它們包含在相關產品標準中。
GB/T的本部分規定了各種結構構件在標準受火條件下確定其耐火性能的試驗方法。
GB/T 9978本部分提供的信息是建議性的,目的是為耐火試驗方法和實驗數據的應用提供指南。GB/T 9978本部分也確定了將來的修訂版可能通過研究而獲得的改進內容,如:與試件組件性能相關的試驗現象及其與實際建筑結構之間的關系,與試驗儀器和試驗方法相關的技術。
GB/T 9978的本部分規定了測試承重垂直分隔構件一面受火時的耐火性能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承重垂直分隔構件的耐火性能試驗;當未經過試驗的建筑構件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直接應用范圍規定條件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耐火試驗建筑構件,其耐火性能結果可應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
GB/T 9978的本部分規定了確定表面為受火面的承重水平分隔構件耐火性能的試驗方法。如果屋頂或樓板等構件沒有梁的支撐無法進行試驗時,本部分也適用于該類帶梁的承重水平分隔構件。然而,實驗數據不能直接在這兩種試件構件間進行傳遞應用。當未經試驗建筑構件的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規定的條件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耐火試驗的構件耐火性能結果可應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
GB/T 9978的本部分內容規定了在判定梁耐火性能時應遵循的試驗方法。通常情況下梁是底面和兩側面受火。當梁四面受火或少于三面受火是,受火條件應作必要改變。梁作為樓板結構的一部分,應按GB/T 9978.5的相應規定和樓板結構共同試驗,并對其完整性和/或隔熱性進行評定。當未經試驗建筑構件的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規定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了耐火試驗的構件,其耐火性能結果可應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本部分試驗方法的總則指南見附錄A。
GB/T 的本部分規定了確定柱構件耐火性能的試驗程序。柱在進行耐火試驗時所有軸向側面均受火,當實際受火面少于四個時,應重新確定相應的試驗條件。當未經試驗建筑構件的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規定的條件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耐火試驗的構件耐火性能結果可應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附錄A提供了該實驗方法的一般性指導。
GB/T 9978的本部分規定了確定一面受火并符合本部分條件的非承重垂直分隔構件耐火性能的試驗程序。不適用于幕墻(懸掛于樓板低端的非承重隔墻)和鑲玻璃(或帶門)隔墻。當未經試驗建筑構件的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規定的條件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耐火試驗的構件耐火性能結果可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
注意事項:試件的安裝、試驗和剩余物的處理過程中都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試驗期間還可能會產生一些有毒或有害的煙塵和氣。因此,相應部門要對與試驗有關的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之充分了解試驗的危險性,并在試驗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試驗后應妥善處理試件的殘余物,以充分保證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GB/T 9978中本部分規定了確定下部受火的非承重吊頂構件耐火性能的試驗程序,該類吊頂構件具有的耐火性能不受其上部任何建筑構件的影響。本部分適用于非承重吊頂構件,包括自支承式吊頂、懸掛式吊頂和簡支式吊頂。當未經試驗建筑構件的結構符合本部分給出的直接應用范圍規定的條件時,已按本部分規定進行耐火試驗的構件耐火性能結果可應用于未經試驗的同類建筑構件。本部分不適用于作為水平防火分隔構件用以保護其上方承重構件的吊頂,該類吊頂構件的耐火性能可以按GB/T 9978.5進行試驗。
本標準規定了評價振動對建筑物影響所需進行的測量和數據處理的基本原則。這里關心的除振源的動態范圍、頻率或其他參數以外,并不關心振源本身。結構振動的影響的評價主要是針對結構的響應,并且包括適當的分析方法,用以確定頻率、持續時間和幅值。本標準只適用于結構振動的測量,不考慮聲壓及其他形式的壓力波,但是需要考慮這些激勵的響應。這里定義的建筑物是地面上的且有人居住的,某些特定的廠房像柱、煙囪、井架、構筑物等不在考慮的范圍內,雖然他們經常有工作人員進出。建筑物的結構響應與激勵源有關,制定本標準的終目的是檢驗建筑物受振源(即激勵的頻率、持續時間、幅值等)作用下的測量方法。我們關注的激勵源主要有地震、爆炸、風壓、聲震、內部機器、交通、建筑施工等。
本標準規定了衡器的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衡器的標準編寫、書籍出版、文件編制、技術交流等方面。
GB/T 16895的本部分規定了布線系統的選擇和安裝的要求。
本標準界定了人造板及其表面裝飾的術語及其定義。本標準適用于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纖維為主要原料的各類人造板及其表面裝飾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纖維增強水泥(GRC)輕質多孔隔墻條板的分類與分級、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產品標志、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耐堿玻璃纖維與硫鋁酸鹽水泥為主要原料的預制非承重輕質多孔內隔墻條板。
本標準規定了霓虹燈工程中霓虹燈裝置(包含霓虹燈管、燈管支架、霓虹燈變壓器)、配電控制箱(柜)、避雷裝置以及類似裝置的安裝要求、檢驗方法和驗收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室內、室外霓虹燈工程以及類似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產品的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在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用做非承重內隔墻的,以粉煤灰、經煅燒或自燃的煤石干石、爐渣、礦渣、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廢棄物等廢渣為集料制成的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墻板。 以粉煤灰陶粒和陶砂、頁巖陶粒和陶砂、天然浮石等為集料制成的混凝土空心隔墻墻板可以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隔墻用保溫條板(以下簡稱條板)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產品的標志、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非承重用保溫隔墻板。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用金屬面絕熱夾芯板(以下簡稱\"夾芯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廠化生產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外墻、隔墻、屋面、天花板的夾芯板。其他夾芯板也可參照本標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