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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和定向普通照明用光源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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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船用電氣號燈(以下簡稱號燈)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和儲存等。本標準適用于電源電壓在250V以下的交流(50Hz或60Hz)和直流的各類船舶航行用號燈(包括舷燈、桅燈、艉燈、拖帶燈、環照燈)的設計、生產和驗收。
GB 7000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電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關試驗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本部分的每章都應與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關章節一起閱讀。GB 7000第2部分的每個標準詳述了電源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一個特定類型燈具或一組燈具的具體要求。為了便于修訂,這些部分單獨出版,而且當需要時,還會增添附加的部分。燈具光度數據的表述是由照明委員會(CIE)考慮提出的,因此本部分不涉及。本部分包括了帶有標稱脈沖電壓峰值不超過表11.2數值的觸發器的燈具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觸發器裝在鎮流器內和觸發器與鎮流器分開的燈具。觸發器裝在光源內的燈具的要求正在考慮之中。本部分包含了對半燈具的要求。總的來說,本部分包括了燈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適用于多數類型燈具的要求與試驗,并被GB 7000第2部分的具體標準引用。因此,不應將本部分的本身看成對任何類型燈具的規定,本部分的條款只適于GB 7000標準特殊要求部分確定范圍內的特定類型的燈具。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引用本部分某章要求時,規定了該章的適用程度、試驗順序,以及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本部分的章節序號無特殊意義,每一型式燈具或一組燈具適用條款的順序由相應的GB 7000第2部分標準規定。GB 7000第2部分的所有標準都是獨立的,不引用標準內的其他特殊要求部分。當GB 7000第2部分的標準以“應用GB 7000.1中第…章要求”的措辭引用本部分任何章的要求時,這句話是應被解讀為:除了GB 7000第2部分的該標準涉及的特定型式燈具明顯不適用的以外,本部分該章的所有要求都適用。對IEC 60079覆蓋的防爆燈具,除了IEC 60079的要求以外,還要符合GB 7000標準(在GB 7000第2部分中選擇適用的)的要求,當GB 7000標準與IEC 60079標準有矛盾時,IEC 60079的規定優先。要關注含有“燈具設計信息”的光源性能標準,為使光源正常工作應遵循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求將光源性能試驗作為燈具型式試驗認可的一部分。工藝技術狀態帶來的安全方面的改進以進行中的修訂版和修改件為基礎的方式在標準內體現。區域性標準化機構可能在其派生的標準中有一個覆蓋符合制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早先文件產品的聲明。聲明可以對這類產品提出應用標準的時間要求,即直到應使用新標準的規定日期以前,早先的標準可以繼續在生產時使用。
本標準對評估燈和燈系統,包括各種燈具的光學生物安全性給與指導。對于所有非相干寬帶點光源,也包括發光二級管(LED)但不包括激光,在200nm至3000nm波長范圍的光學輻射的光生物危害的評估和控制,本標準對曝輻射限值參考測量技術和分級計劃進行了明確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LED模塊的性能要求,以及檢驗其符合性的試驗方法和檢驗條件。LED模塊區分為以下類型,見圖1:類型1:采用250 V及以下直流或1 000 V及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電源供電的集成式LED模塊。類型2:通過獨立控制裝置的電源連接到電源電壓,且內部包含有使其工作于恒定電壓、恒定電流或恒定功率下的控制裝置的(半集成式)LED模塊。類型3:用于控制模塊工作于恒定電壓、恒定電流或恒定功率狀態下的全部控制裝置均獨立于模塊(非集成式)的LED模塊。本標準的要求僅適用于型式試驗。用于全部產品檢驗或批次檢驗的方法正在研究中。本標準所涵蓋LED模塊,基于發白光的無機LED技術。通常,LED模塊的壽命長于實踐中可行的試驗時間。因為將測試數據在時間上做進一步推算的方法并沒有標準化,所以不能以充分可信的方法對生產者宣稱壽命做驗證。因此,用6.1規定的試驗時間來驗證生產者的宣稱壽命,不屬于本標準范圍。本標準選擇指定測試時間的光通維持率代碼來代替壽命驗證。但是,光通維持率代碼并不暗示對實際壽命時間的預測值。由代碼表示的類別,是與生產者在測試開始前所提供信息一致的光通衰減特性的類別。為了驗證宣稱壽命,需要對測試數據進行外推。基于有限測試時間的測試數據的通用預測方法正在研究中。本標準所規定的壽命試驗的通過/失效準則不同于生產者所宣稱的壽命度量方法。對于所推薦壽命度量方法的解釋,參見附錄C。類型2和類型3的LED模塊的外部電子控制裝置不屬于本標準要求的測試范圍。對水和塵侵入的防護,見B.3。
本標準規定了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與命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本標準適用于在家庭和類似場合作為普通照明用、把穩定燃點部件集成為一體的非定向自鎮流LED燈。適用范圍如下:--額定功率不大于60 W;--額定電壓AC 220 V、頻率50 Hz;--采用符合GB/T 1406.1的螺口式燈頭或符合GB/T 1406.5的卡口式燈頭。凡是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燈,在額定電源電壓的92%~106%或標稱工作電壓范圍內,環境溫度為-20 ℃~45 ℃之間的條件下應能啟動并正常工作。
GB/T 30117的本部分規定了非激光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的基本原則、指導相應的通用產品規范對安全要求作出規定,同時為燈系統制造商利用燈制造商提供的安全信息提供依據。本部分規定了下列指導原則:——光輻射安全評估要求;——安全措施;——產品標識。本部分不涉及日光浴設備、眼科儀器及其他醫療/美容設備等有意輻照的光輻射安全要求,其特定的安全問題有相應的標準解決。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照明用LED筒燈、定向集成式LED燈、非定向自鎮流LED燈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顯色指數、光通維持率和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AC 250 V、頻率50 Hz,額定功率為2 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燈,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燈的LED筒燈。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 V、頻率50 Hz,燈頭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燈。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 V、頻率50 Hz,額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 W、小于或等于60 W的非定向自鎮流LED燈,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學透鏡設計的非定向自鎮流LED燈。本標準不適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備調光/調色功能的室內照明LED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的規格分類。本標準適用于在家庭和類似場合作為普通照明用、把穩定燃點部件集成為一體的非定向自鎮流LED 燈。適用范圍如下:--額定電壓AC 220 V頻率50 Hz;--采用符合GB/T 1406.1的螺口式燈頭或符合GB/T 1406.5的卡口式燈頭。
本標準規定了照明用白光LED燈、白光LED模塊和白光LED燈具(以下統稱為“LED產品”)的顏色參數表示方式以及平均顏色和空間顏色分布的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照明用白光LED產品。本標準不包含LED封裝和OLED(有機發光二極管)產品,但上述產品在遇到類似問題時,可以參考本標準。
GB/T 37600的本部分規定了產品信息管理中照明產品核心元數據的統一建模語言描述和字典描述。本部分適用于產品信息管理中對照明產品信息的描述、編碼、建庫、查詢和發布。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以及裝飾的居住、公共和工業建筑的照明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構筑物中電氣照明裝置安裝工程的施工與工程交接驗收。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與道路相關場所的照明設計。
本標準規定了電光源產品的分類和型號命名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我國銷售的各類電光源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裝飾照明用集成式LED燈的產品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和包裝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家庭和類似場所作為裝飾照明用、把LED光源和穩定燃點部件集成為一體的非定向集成式LED燈。適用范圍如下:——額定電壓AC220 V、頻率50 Hz;——采用符合GB/T 1406.1的螺口式燈頭或符合GB/T 1406.5的卡口式燈頭;——外形尺寸符合GB/T 7249的要求、燈的外形大直徑不大于50 mm。凡是符合本標準要求的燈,在額定電源電壓的92%~106%或標稱工作電壓范圍內,以及環境溫度為-20℃~45℃之間的條件下應能啟動并正常工作。
SN/T 3326的本部分規定了進出口自鎮流熒光燈的能效要求、試驗方法、檢驗及檢驗結果判定和不合格批的處置。本部分適用于進口到我國的額定電壓220 V,頻率50 Hz,標稱功率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燈頭或卡口燈頭,在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啟動和穩定燃點部件集成一體的自鎮流熒光燈。本部分適用于出口到歐盟的額定電壓100 V至250 V,標稱功率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燈頭或卡口燈頭,在家庭和類似場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啟動和穩定燃點部件集成一體的自鎮流熒光燈。本部分適用于加貼能源之星標記的:--帶有整體電子鎮流器的中型螺紋燈頭或者小型螺紋燈頭的緊湊型熒光燈;--與電子鎮流器一起測試和包裝的環形燈和方形燈,這些燈帶有中型螺紋燈頭的電子鎮流器,并且大直徑為9 in,大邊長為8 in;--帶有半透明罩和整體電子鎮流器的熒光燈管,其燈頭為中型螺紋燈頭或者小型螺紋燈頭。燈罩可以是球形、子彈形、梨形,魚雷型、蠟燭型或其他形狀;--帶有整體電子鎮流器的緊湊型熒光燈,其燈頭為中型螺紋燈頭且帶有一個敞開或者密閉的反射罩。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照明、城市照明、室外場地照明及有關領域。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特殊景觀元素、商業步行街、廣場、公園、廣告與標識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各類通信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督檢查。本規范與有關標準(規范)相矛盾時,應按標準(規范)的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