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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壓破碎錘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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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67的本部分界定了內燃機車用柴油機分類、柴油機工作過程、柴油機的動力、經濟指標及使用性能、柴油機試驗及柴油機的主要零部件方面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內燃機車用柴油機。
本標準規定了手持式非電類動力工具噪聲輻射值的測量、確定和標示方法,規定了如下加載和運轉條件下能測定的項目:a)在規定加載條件下的噪聲輻射,用聲功率級表示;b)在規定加載條件下、工作位置上的輻射聲壓級。本標準適用于典型的手持式非電類動力工具,包括回轉式工具、有軌跡和無軌跡磨光機、帶回轉和不帶回轉的往復式和沖擊式工具以及各種裝配工具。本標準不適用于彈藥驅動工具、夾持驅動工具(如自動打釘機、訂書機等)以及所有用內燃機作為動力的工具,也不適用于破碎機或要求滿足法定試驗方法的條款而出售的、并對噪聲輻射加以強制限定的其他動力工具,例如露天使用的設備。
GB/T 6247的本部分界定了各類鑿巖機械、氣動工具和氣動機械及其所屬附件的術語。術語按類別分為通用術語、鑿巖機械術語、去除或成形材料氣動工具術語、裝配用氣動工具術語、擠壓工具術語、切削和扣壓工具術語、提升用氣動機械術語、氣動振動器術語、攪拌用氣動工具術語、氣動馬達及其他工具術語。本部分適用于鑿巖機械、氣動工具和氣動機械產品。
GB/T 6247的本部分界定了各種類型的固定式和便攜式液壓工具及其所屬附件的術語。術語分通用、去除和成型材料工具以及裝配工具等類目給出。本部分適用于各種類型的固定式和便攜式液壓工具及其所屬附件。
GB/T 7679的本部分規定了礦用提升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未規定礦用提升設備用鋼絲繩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礦用提升設備的設計、科研、制造、使用、教學、管理、出版、學術交流和貿易等領域。
GB/T 7679的本部分規定了礦用運輸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未規定露天和地下礦山使用的機車、汽車、各種輸送機和斗式提升機等通用型運輸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礦用運輸設備的設計、科研、制造、使用、教學、管理、出版、學術交流和貿易等領域。
GB/T 7679的本部分規定了破碎粉磨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礦山機械破碎粉磨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營銷、教學、標準制定、管理和出版等領域。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工程技術服務專用的術語及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服務領域,石油天然氣工業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GB/T 8910的本部分規定了手持便攜式動力工具在建筑工程用路面破碎機和鎬手柄振動測量的實驗室方法。這種型式試驗方法用于測定在特定負載下運轉時的動力工具的手柄振動量。本部分適用于以電動、氣動、液壓或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建筑工程用路面破碎機和鎬。本部分的目的是可以使用所獲得的結果對不同的動力工具或同類動力不同型式的工具進行比較。雖然在模擬工作狀態下檢測,但可以評估真實工作狀態下產品的振動性能。
本標準規定了巖土成分與結構、巖土工程性質、巖土工程分類、巖土工程改良以及土體工程等各種工程地質條件、問題、作用研究方法和工程地質勘察等工程地質方面的數據分類與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地質礦產信息系統建設,是確定數據庫標準體系和數據字典,制定各類地質數據文件格式標準的基礎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客運架空索道的設計、制造、安裝、檢驗、使用與管理等方面基本的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往復式客運架空索道和循環式客運架空索道。本標準不適用于貨運索道、地面纜車、拖牽索道、非公用客運索道以及礦山井下用途的通勤索道。
GB/T l2763的本部分規定了海洋生物調查的一般規定、技術要求和調查(測定)要素、采樣、樣品分析及資料整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海洋環境基本要素調查中的海洋生物調查。
本部分規定了海洋工程地質調查的內容、方法與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l:10萬、l:25萬和l:50萬比例尺的區域海洋工程地質調查。大比例尺的海洋工程地質調查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包括了工程地質學的基本理論和主要實際應用學科常用的基本術語。 本標準適用于工程地質生產、科研、教學及交流。
本標準規定了天然橡膠的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天然橡膠工業所使用的術語。除非另有說明,所有術語均為名詞。
本標準規定了炭素企業安全和衛生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炭素企業的設計、施工、驗收、生產、維護、檢修和管理。
GB/T 15663的本部分規定了車輛運輸、輸送機運輸、鋼絲繩運輸和提升的術語。本部分適用于與提升運輸有關的所有文件、標準、規程、規范、書刊、教材和手冊等。
本標準規定了鍛壓機械設計、制造和使用的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鍛壓機械。
本標準規定了與挖泥船相關的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僅適用于開挖和維護航道以及進行挖泥作業的設備。 本標準所定義的術語可用于各類文件中。不推薦使用本標準不包含的術語同義詞。本標準規定的術語縮略語可用于不會引起誤解的場合。術語組合也允許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消除、減少及控制手持式機械(或工具)作業時手傳振動危害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要求。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主要手傳振動源(簡稱振源)的識別;通過工作任務、產品及工藝再設計減少振動危害;如何選擇低振動機械、防振系統和個體防護用品;控制手傳振動危害的管理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各行業使用手持式機械(或工具)和手導式機械作業的場合,也適用于工作時必須由手握機械的振動部位或手握持工件進行加工作業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