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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車載衛星導航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車載衛星導航設備的研制和生產。以無線通信和衛星導航相結合,并具備路徑導航功能的其他車載電子產品可參照采用。
GB/T 19678的本部分規定了設計和編寫各類使用說明的一般原則和詳細要求。使用說明對于產品的用戶來說非常有必要或有用。產品范圍小到一罐油漆,大到大型或非常復雜的產品,比如大型工業成套設備或建筑。本部分適用于參與使用說明編制工作的各方,例如:供方、技術文檔寫作者、插圖作者、軟件設計者、譯者或從事構思和起草說明書工作的其他人員。GB/T 19678的本部分未規定需要與產品共同交付的文件的固定數量,因為本部分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產品,所需文件數量將取決于產品的性質、其復雜性和預期用戶的技能。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收費系統框架模型的總體架構、邏輯實體和實體間的接口描述、規定了系統中涉及的安全體系。 本標準適用于公路收費系統、城市道路收費系統,停車場收費系統也可參考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自適應巡航系統(以下簡稱ACC)系統的基本控制策略、低的功能要求、基本的人機交換界面、故障診斷及處理的低要求以及性能檢測規程。本標準適用于ACC系統的性能檢測。
1.1 概述 本部分說明了RDS—TMC的編碼協議。RDS—TMC中所使用的ALERT-C協議主要用于提供面向事件的道路使用者信息。 考慮到未來的發展,本部分預留了許多“接口”,本部分也包括了部分面向狀態的道路使用者信息報文。本部分的設計緊密結合了ALERT_PLUS協議(見ENV 12313—4,在同樣的RDS系統中,ALERT-C、ALERT-PLUS協議均可用)。1.2 內容 本部分顯示部分規定了符合ALERT—C總體要求的可向用戶顯示的報文,規定了報文的結構、內容以及向駕駛員顯示的內容。 RDS—TMC的報文具有語言獨立性,用戶可選擇不同的顯示語言。本部分使用道路事件信息標準列表(見GB/T 20612.2)以說明包括交通問題和天氣狀況在內的事件報文的編碼值。 本部分定義了報文中的兩類信息:基本項和可選項。原則上,所有報文的顯示均應具備基本項信息,在需要時可在報文中增添可選項信息。 標準的RDS TMC用戶報文提供下列5類明確的廣播信息基本項: a)事件描述,詳細地給出道路事件情景、一般交通問題和天氣情況(例如由事故引起的擁堵),并給出嚴重程度(例如引起的排隊長度); b)地點,指出問題源所在地區、路段或點的位置; c) 方向和范圍,確定受事件影響的臨近路段或特定點的位置,并確定受影響的交通方向; d) 持續時間,指出問題的預計持續時間; e)分流建議,指出是否建議駕駛員繞行。 可選信息可給出更多的細節情況或異常情況處理信息,用一個或幾個附加的RDS數據組將可選信息添加到任何報文中,可在每條基本報文中增添任何數量的附加字段,但不能超過大報文長度(5個RDS數據組)要求。
本部分定義了GB/T 20612.1《交通及出行者信息(TTI)經交通報文編碼的TTI報文第1部分:使用ALERT-C的廣播數據系統-交通報文頻道(RDS-TMC)編碼協議》的廣播數據系統-交通報文頻道(RDS-TMC)編碼協議中TTI報文編碼所使用的“事件列表”。
本部分適用于RDS-TMC(Radio Data System-Traffic Message Channel)系統,該系統是一種在FM廣播基站上,使用ALERT-C協議通過無聲數據頻道為出行者提供數字化編碼的交通及出行信息的方式。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的總體要求、車站設施、運營車輛、運營服務人員、運營調度、行車服務、車廂服務、智能化信息服務、運營安全、服務監督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
本標準規定了車載導航系統所需的通訊信息內容和信息格式,主要強調產生或提高路徑指令的信息,同時也強調一些不須被包括在通常的交通管理信息列表的信息。雖然本標準主要包括采用車載地圖數據庫數據來確定路徑的本地型路徑誘導系統的需求信息,但是也包括主要利用導航中心數據確定路徑的中心型路徑誘導系統的需求信息和某些增值信息。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公共汽電車車載智能終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安裝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范圍內城市公共汽電車上安裝的車載智能終端的設計、生產、檢驗與使用。車載視頻監控終端、車載調度終端以及其他營運車輛的智能終端在相同技術條件下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水路貨物運輸地理信息數據元的基本概念、類目分組和表示,并給出了詳細的數據元目錄。本標準適用于涉及道路、水路貨物運輸地理信息的各種信息系統的設計與開發應用。
行互操作的基本原則。該概念框架涉及或包含了本體論、分類系統、設計模式和用UML表示的核心LBS服務抽象 規范。本標準還對該概念框架與其他框架之間的關系、地理信息應用與服務以及客戶端應用作了進一步說明。本標準討論關于LBS系統在開放式分布計算參考模型(RM-ODP,參見ISO/IEC 10746-1)中所定義的前三個基本視角,它們是:a) 企業視角—細化系統的目標、范圍和方針。b) 信息視角—細化信息的語義和系統的處理過程。c) 計算視角—細化系統的功能分解。其余的兩個視角僅針對需求或范例,它們是:d) 工程視角—細化基礎設施的部署。e) 技術視角—細化實現技術。參考模型和框架可以從概念設計到軟件文檔的各個層次進行定義。本標準中:—定義包含在LBS中的概念框架和應用類型;—建立同時適用于移動和固定客戶端的LBS通用原則;—規定在漫游時的數據存取接口;—定義與其他ISO地理信息標準在架構上的關系;—確定在LBS領域中需進一步標準化的其他方面。本標準不討論下列問題:—開發LBS的規則;—針對移動客戶端和跟蹤目標漫游協議的通用原則。
本標準規定了車載導航和個人位置服務所用導航電子地圖的圖形符號及其表示方法,并對導航電子地圖各類圖形符號進行了唯一性編碼。本標準適用于車載導航和個人位置服務導航電子地圖的生產和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管理中直接和檢測器相關的數據元的分類原則和方法、內部標識符編碼原則與編碼結構、數據元屬性描述和數據元表。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管理領域的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本標準規定了面向公眾出行的動態道路交通信息服務質量水平、數據質量評測的基本方法、要求、測試參數和測試項。本標準適用于面向公眾出行的道路交通信息服務質量評測,包括但不限基于調頻廣播、通用分組無線業務、數字音頻廣播、互聯網等提供服務的通信方式。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信息服務中涉及的通過蜂窩網絡發布的交通信息內容、分類及發布方式等。本標準適用于無線網絡環境下,發布道路交通信息的內容及發布方式等。
本標準規定了景區數字化技術應用的術語和定義,數字化技術的基礎數據平臺、應用服務平臺及相關體系的規范標準。本標準適用于應用數字化技術的各類景區。
GB/T 30290的本部分規定了衛星定位車輛信息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的體系結構和功能描述等內容。本部分適用于通過衛星定位技術、采用公眾移動通信網絡或專用移動通信網絡、具有車輛信息服務中心的信息處理系統,可作為系統的設計依據。通過非衛星定位技術、具有車輛信息服務中心的信息處理系統亦可參照執行。
GB/T 30290的本部分定義了衛星定位車輛信息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車載終端與信息服務中心之間信息交換規程及幀格式等內容。本部分適用于通過衛星導航定位技術、采用公眾或專用移動通信網絡、具有服務中心的車輛信息服務系統,可作為系統通信協議設計和測試依據。通過非衛星定位技術、具有服務中心的信息系統亦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