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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行。
GB/T 1001的本部分規定了標準電氣試驗程序及接收規則,以檢驗本部分范圍內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的規定特性。本部分適用于標準電壓高于1000V、頻率不大于100Hz的架空電力線路用瓷或玻璃絕緣子串元件組成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也適用于直流架空牽引線路用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還適用于變電所用的類似結構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還可作為直流架空電力線路用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及復合絕緣子的暫用標準。
GB/T 1094的本部分規定了電力變壓器所采用的有關絕緣試驗和低絕緣試驗水平。當用戶沒有規定時,本部分推薦了變壓器外部帶電部件之間及它們對地的小空氣絕緣間隙。本部分適用于GB/T 1094.1所規定的電力變壓器。對于有各自標準的某些類型電力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有在被這些標準明確引用時才適用。
本標準適用于GB 755規定范圍內的一般用途直流電機。對特殊用途或有特殊試驗要求的電機,凡本標準未規定的試驗方法,應在該類型電機的標準中作為補充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載貨汽車新產品設計定型試驗的實施條件、試驗項目、試驗程序及試驗報告內容。同時還規定了變型車的可靠性行駛里程和性能試驗項目。 本標準適用于總質量為1.8t以上的載貨汽車。
本標準所列名詞術語適用于電信各的生產、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科研、教學、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標準規定了電信設備常用基本文字符號、常用輔助文字符號。 本標準適用于電信系統圖、電信平面圖和框圖及其它圖樣的繪制,標明系統、設備、部件、元件及線路的名稱、性能作用和位置。 本標準不適用于通信產品的型號命名。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或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 Hz、電壓為3 000 V及以上的系統中的交流斷路器。本標準僅適用于三相系統中的三極斷路器和單相系統中的單極斷路器。用于單相系統中的兩極斷路器及用于頻率低于50 Hz時應遵從制造廠和用戶之間的協議。本標準也適用于斷路器的操動機構和其輔助設備。然而,本標準不涉及僅依靠人力操動合閘機構的斷路器,因為它不能規定額定短路關合電流,而且從安全的角度考慮,這種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應該提倡的。具有預定的極間不同期性的斷路器見GB/T 30846 — 2014;具有單極自動重合閘功能的斷路器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本標準不涉及用于電力牽引設備的移動電站中的斷路器,它們包含在IEC 60077[1]<上標1)>中。安裝在發電機和升壓變壓器之間的發電機斷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感性負載開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機械脫扣裝置或不能失效的裝置的自脫扣斷路器可參照本標準。與線路串聯電容器及其保護設備并聯作為旁路開關的斷路器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它們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GB/T 10066的本部分規定的試驗方法適用于:a) 熱等離子體炬系統:--弧等離子體系統;--感應等離子體系統。b) 使用熱等離子體炬系統的裝置:--噴涂設備;--固態、液態和氣態爐料加熱和化學熱處理設備。用于焊接、切割和相關工藝的等離子體炬的試驗方法在GB/T 15579.7-2005中規定。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測定熱等離子體炬系統和使用一個或多個等離子體炬系統的裝置(或設備)主要參數和技術特性的試驗方法和條件標準化。本部分規定的所有試驗不全適用于它所覆蓋的每一類型的設備。因此,有必要對某一特定的等離子體炬系統或裝置選擇它所適用的試驗。這種選擇在本部分中是有效的。a)和b)中規定的系統和裝置或設備的安全要求見GB 5959.5。
GB/T 10066的本部分規定了測定工業微波加熱裝置的微波可用輸出功率、工作負載功率和有效功率,以及微波加熱設備電效率和微波加熱裝置加熱效率的試驗方法。本部分僅適用于頻率在300 MHz~300 GHz范圍內的工業微波加熱設備和裝置。本部分涉及的工業微波加熱設備需在正常負載下運行。本部分不適用于家用或類似用途的(包含在GB 4706.21)、商用的(包含在GB 4706.90)或實驗用(包含在GB 4793.6)的電器。
GB/T 10066的本部分規定了工業紅外電熱裝置的試驗程序、條件和方法,根據這些內容確定了它們的主要參數和主要工作特性。本部分的范圍限制為:在空氣或真空中,大光譜輻射波長在780 nm以上,且通過熱輻射或高壓弧等發射寬波段連續光譜的紅外發射器。在工業紅外電熱裝置中,紅外輻射通常是由紅外發射器產生的,而且紅外輻射明顯超過熱對流和熱傳導,作為傳熱方式,向工件傳遞能量。GB/T 5959.1-2019將紅外定義為頻率范圍在大約400 THz~300 GHz之間的光學輻射。在真空中的對應波長范圍在780 nm~1 mm。工業紅外加熱通常使用額定溫度在500 ℃~3 000 ℃的紅外源,從這些紅外源發出的輻射主要位于780 nm~10 μm的波長范圍內。本部分范圍內的裝置非常典型地利用焦耳效應,將一個或多個紅外源內的電能轉化為紅外輻射后發射到工件上。下列紅外發射器尤為特別:——內部具有電阻元件的管狀、板狀或其他形狀的陶瓷熱紅外發射器;——以高溫燈絲作為熱源的紅外石英玻璃管或鹵素燈發射器;——由二硅化鉬、碳化硅或類似材料制成的非絕緣元件;——由鎳基合金或鐵鉻鋁合金制成的電阻金屬加熱元件;——寬光譜電弧燈。本部分不適用于:——以激光或發光二極管(LED)作為主要輻射源的紅外裝置(GB/T 20145-2006、GB 7247.1-2012及IEC/TR 60825-9:1999適用于此類裝置);——公用電器用具;——實驗室用電器用具(IEC 61010-1:2010適用于此類器具);——電阻加熱裸導線、電熱管或電熱棒作為加熱元件,且紅外輻射并非預期應用中占支配地位的副作用的電熱裝置,由GB 5959.4-2008規定;——所有紅外發射器的標稱總功率小于250 W的紅外加熱設備;——手持紅外設備。這些試驗的目的是使同一類裝置的性能能夠進行公平的比較。與裝置的安全相關的試驗在GB/T 5959.12-2020中規定。與紅外電熱發射器的性能相關的試驗在IEC 62798:2014中規定。因此,本部分適用于其范圍之內的具有電阻加熱元件的烘箱或爐子。
本標準規定了對高頻介質加熱設備的各項要求,包括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技 術分級、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訂購和供貨等。本標準適用于頻率為1~300MHz、輸出功率大于或等于50W的高頻介質加熱設備(以下簡稱設備)。該設備可在自然氣氛、保護氣氛和真空中,對諸如塑料、木材、橡膠、織品、玻璃、陶瓷、紙張、食品等部分導電性或非導電性材料進行加熱、軟化、熱合和干燥等熱加工工藝。設備的產品標準應根據本標準制訂。
GB/T 10067的本部分規定了 GWT系列工頻無心感應熔銅爐(以下簡稱熔銅爐)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存儲以及訂貨和供貨。本部分適用于額定容量為0.60 t、0.90 t、1.2 t、1.8 t、3.6 t、6.0 t、8.5 t、12 t,使用耐火材料坩堝的GWT系列銅及銅合金的無心爐,以熔煉紫銅為主。
本部分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涉及測定、標示和檢驗旋轉電機噪聲發射特性所需的所有內容。同時還規定了適用的噪聲測試方法和試驗時的運行狀態及安裝方式。 噪聲發射特性包括聲功率級和發射聲壓級,這些量的測定用于: ——電機發射噪聲的比較; ——使制造廠能確定噪聲發射標示值;以及 ——噪聲控制。 應用本部分可以保證與使用基礎噪聲測試方法測定噪聲發射特性有相同的精度等級。本部分的噪聲測試方法允許是試驗室法(等級1)、工程法(等級2)和簡易法(等級3),一般推薦工程級(等級2)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任意長、寬或高的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重型軌道車的使用條件、型號與功率系列、一般要求、整機牽引運行性能要求、主要部件要求、安全設備與事故預防裝置、檢查與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1435mm標準軌距,以柴油機為動力的重型軌道車的設計、制造和檢驗。重型軌道車柴油機單機大裝車功率一般為1000kW以下。非標準軌距的重型軌道車,除在設計任務書中說明特殊要求外,其余也可參照使用。
GB/T 10107的本部分規定了擺線齒輪、針齒輪及其行星傳動的基本術語和標準定義。GB/T 10107的本部分適用于擺線針輪行星傳動。
本標準適用于電子設備用的具有對稱電壓-電流特性的壓敏電阻器。 本標準規定了適用于電子元器件鑒定批準和質量評定體系的分規范和詳細規范中使用的標準術語、檢驗規程和試驗方法。
本規范適用于直流電源或頻率不大于400Hz的交流電源中保護電子設備或其他對浪涌敏感的設備免受損壞的浪涌抑制型壓敏電阻器。 屬于本分規范規定范圍的壓敏電阻器不作為防護雷電浪涌的主保護元件。
空白詳細規范是分規范的一種補充性文件,它包括詳細規范的格式、編排和少內容方面的要求。不遵守這些要求的詳細規范不認為是符合IEC要求的規范。
空白詳細規范是分規范的一種補充性文件,它包括詳細規范的格式、編排和少內容方面的要求。不遵守這些要求的詳細規范不認為是符合IEC要求的詳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