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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起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防爆礦用變壓器;--深水(浸水)用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干式變壓器(GB 1094.11);--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充氣式電力變壓器(IEC 60076-15);--風力發電用變壓器(GB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本部分中有幾處規定或建議涉及的是某些替換方案、附加技術方案或程序需要達成的協議。這類協議需要由制造方與用戶達成。問題應在早期提出,協議應包含在技術規范中。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GB 1094.11規定范圍內的干式變壓器。本部分提供了干式變壓器絕緣老化率和壽命損失的估算方法,該方法把變壓器絕緣的老化率和壽命損失表示為變壓器的運行溫度、時間和負載的函數。
本文件規定了采用高溫絕緣材料的液浸式電力變壓器的術語和定義、絕緣系統、溫升限值、部件和材料、設計時的特殊考慮、需要的信息、銘牌及補充信息、試驗、監視、診斷和維護。本文件適用于下列工作溫度高于常規限值且采用高溫絕緣材料或高溫絕緣材料與常規絕緣材料相組合的液浸式變壓器類產品:——符合GB/T 1094.1的電力變壓器;——符合GB/T 18494系列標準的變流變壓器;——符合GB/T 1094.16的風力發電用變壓器;——電弧爐變壓器;——符合GB/T 1094.6的電抗器。采用高溫絕緣材料的其他類型變壓器和電抗器可參考本文件。
GB/T 1094的本部分規定了充氣式電力變壓器的術語和定義,使用條件,額定值和一般要求,有一個帶分接繞組的變壓器的要求,聯結和聯結組標號,銘牌,安全、環境和其他要求,偏差,試驗,電磁兼容(EMC),高頻操作暫態,接地端,以及詢價和訂貨時需要的信息。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充氣式電力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啟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風力發電用變壓器(GB/T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額定容量從100 kVA~10 000 kVA的風力發電用的干式和液浸式變壓器,其設備高電壓不大于40.5 kV,且至少一個繞組的工作電壓大于1.1 kV。適用于本部分的變壓器應符合GB 1094系列標準的相關要求。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變壓器、調壓器和電抗器的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制修訂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等。
GBT 3859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電子閥器件的所有半導體電力變流器和半導體電力開關的性能。電子閥器件主要有半導體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極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種晶閘管和功率晶體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斷或反向導通,可借助電流、電壓或光控制。假設非雙穩器件在開關狀態下工作。本部分主要從總體上規定對變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適用于把交流電變換為直流電或把直流電變換為交流電的電網換相變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類型的電力電子變流器尚無產品標準,本部分的內容也適用。這些特定的要求適用于進行功率變換、換相(例如:半導體自換相變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電動機傳動用半導體變流器 )的半導體電力變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組合(例如:電傳動機車車輛用直接直流變流器)。本部分適用于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或特殊性能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的所有電力變流器。電力變流器的專用產品標準應參考本部分。
本部分給出GB/T 3859.1涵蓋的基本要求規范在不同情況下的應用導則,以使GB/T 3859.1中的規定以可控的形態適應于特殊應用。為便于使用GB/T 3859.1,在技術關鍵點處給出了背景信息。本部分主要涵蓋電網換相變流器。就現行標準不可能提供必要的資料而言,本部分本身不是規范(除非涉及某些輔助部件)。
GB/T 3859的本部分規定了變流變壓器不同于通用電力變壓器的特性。應注意到,整流變壓器運行時,通常流通著非正弦波電流。在單拍聯結中,每個閥側繞組的電流均含有直流分量,在設計和試驗時應特別注意。在某些情況下,外部短路和元件故障會產生異常的應力,因而有必要進行特殊設計。一些類型的變壓器正常運行時的電壓波形是非正弦波。其鐵芯損耗以具有與運行時的電壓半周期算術平均值和基波頻率相等的正弦波電壓確定。本部分適用于與GB/T 3859.1中規定的電力變流設備配套使用的變流變壓器和電抗器。在其他各方面,如果標準《電力變壓器》與本部分不矛盾,其規定的規則也適用于變流變壓器。
本部分適用于電力變流器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自換相型的所有類型半導體自換相變流器。例如:交流變流器,間接直流變流器,直接直流變流器。 GB/T 3859.1中的要求,只要不與本部分相矛盾,也同樣適用于自換相變流器。對于某些特殊應用,如不間斷電源設備(UPS),交、直流調速傳動和電氣牽引設備,可使用另外的標準。 注:試驗限制可適用于特殊應用,如大功率無功變流器。
本部分規定了確定不問斷電源設備(UPS)性能的方法和試驗要求。適用于直流環節有電儲能裝置的電子間接交流變流系統。本部分涉及的不間斷電源設備(UPS)的基本功能是確保交流電源的連續供電。不間斷電源設備也可用于改善電源的質量,使其保持在預定的特性范圍之內。本部分適用于功率從不足100 W到數兆瓦,能滿足用戶對不同負載類型、供電連續性和供電質量要求之各種型式UPS。本部分適用于下列電子式不間斷電源設備(UPS): a)輸出單相或三相固定頻率交流電壓; b) 直流環節有儲能裝置,另有規定者例外; c)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 000 V; d)可為移動式、靜止放置和/或固定安裝的設備。本部分還包括規定了所有電力轉換開關的形式,這些開關總是與UPS的輸出相關,且是UPS不可缺少的構成部分。 這些開關包括斷路器、旁路開關、隔離開關、負載轉換開關和互連開關。它們與UPS的其他功能單元相互配合,用以保持負載電力的連續性。本部分不涉及常規的主配電板、整流器輸入開關或直流開關(例如用于蓄電池,整流器輸出或逆變器輸入等的開關),也不適用于基于旋轉電機的UPS。 注1:本部分考慮到市場上UPS額定值在本部分范圍之內的大多數用途,都與信息技術設備相關。 按現行技術,UPS大部分的負載設備是屬非線性負載,并在限定的時間內可容忍非正弦電壓,UPS輸出額定值都規定 與線性和非線性負載兼容,如有出入,制造商應予聲明。 在本部分范圍內,基于試驗方法的原因而保留了線性負載,或由制造廠的補充說明確認。 注2:對于非正弦輸出電壓的UPS,在超出本部分推薦的儲能時間之外,應得到負載設備制造廠商的認可。 注3:對于輸出頻率不是50 Hz和60 Hz的UPS,其運行性能標準應由制造廠商和購買者協商確定。本部分的意向是按照其運行性能來定義完整的不間斷電源設備,而不是各UPS功能單元。單獨的UPS功能單元按 附錄l給出的IEC標準書目的規定,就其應用而言,都不能與本部分相矛盾。
1.1 本部分規定了同步發電機及調相機勵磁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項目、標志與包裝等,本標準適用于與電力系統連接的1O MW及以上的水輪發電機、50MW及以上透平型同步發電機和調相機的勵磁系統。發電電動機勵磁系統可參照使用。 1.2 本部分僅適用于下列幾種型式的勵磁系統。 1.2.1 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 a) 交流勵磁機帶靜止整流器; b) 交流勵磁機帶旋轉整流器(無刷勵磁系統)。 1.2.2 靜止勵磁系統 a) 電勢源靜止勵磁系統; b) 復合源靜止勵磁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半導體變流器與供電系統的兼容問題,并提供相互干擾的處理原則和方法。本標準是GB/T 3859在半導體變流器與供電系統的兼容方面的補充。本標準適用于電網換相半導體變流器,其他類型的半導體變流器可以參照使用。本標準不涉及音頻和射頻方面兼容性問題。
本標準規定了同步電動機半導體勵磁裝置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戶內安裝的輕載或重載起動、降電壓或全電壓起動的同步電動機半導體勵磁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本部分適用于包括電力變流設備、控制設備和電動機的交流調速電氣傳動系統。但不包括鐵路牽引傳動和電動車輛傳動。 本部分適用于變流器電壓(線電壓)范圍為交流1kV~35kV、輸入側頻率為50Hz或60Hz、負載側頻率至600Hz的電氣傳動系統。對電壓15kV以上的系統的要求未包括在內、由制造商和系統供應商商定。 對于電壓1kV以上、采用與低壓變流器(低于1kV)連接的降壓輸入變壓器和/或升壓輸出變壓器的電氣傳動系統,GB/T 12668.2-2002適用。 GB 12668.3-2003給出了電磁兼容性(EMC)方面的要求。 IEC 61800-5給出了對電壓1kV以上的電氣傳動系統的特定安全要求。 本部分給出了變流器的特型、變流器的拓撲結構及其與整個交流電氣傳動系統的關系。同時還說明了關于額定值、正常使用條件、過載情況、浪涌承受能力、穩定性、保護、交流電源接地、拓撲結構和試驗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部分還給出了諸如控制方案、扭振分析的應用指南,并給出有關接地和電氣傳動系統部件集成的推薦方法。
本部分為規定調速電氣傳動系統(PDS)特別是其基本傳動模塊(BDM)的額定值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方法。本部分不涵蓋牽引用調速傳動。關于規定低壓直流調速電氣傳動系統額定值的常規準則和規定低壓交流變頻電氣傳動系統額定值的常規準則,已分別在IEC 61800-1 和 IEC 61800-2 中給出。
本標準規定了半導體變流串級調速裝置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利用半導體電力變流器調節交流繞線轉子感應電動機、內饋混極式無刷交流電機和混極式無刷雙饋交流電機速度的串級調速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半導體變流器的一般電氣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普通變流器,包括整流器、逆變器、兼有整流和逆變兩種運行方式的變流器以及各種電力電子開關。專用變流器也可參照使用。本標準不適用于機動車用變流器和航空電器用機載變流器。
本標準適用于符合GB l094系列標準和GB 6450等標準的電力變壓器。 本標準的目的是為用戶提供如下信息: ——不同的變壓器聯結和磁路設計的基本運行特性,特別是關于零序現象; ——具有Ynynd和類似聯結的變壓器內的系統故障電流; ——變壓器的并聯運行,負載條件下電壓降或電壓升的計算方法,以及三繞組負載組合下的負載損耗計算方法; ——定貨時,如何根據預期的負載條件選擇額定參數和分接參數;.——按常規設計的變壓器,如何適用于變流負載; ——有關損耗測量的測量技術和準確度。 本標準中有一部分內容具有通用性的性質并適用于各種容量的電力變壓器。然而,有幾章僅涉及大型高壓變壓器的規范和應用問題。 本標準所述的一些建議不具有強制性,因而,它不是規范要求。 關于電力變壓器負載能力的信息,對于油浸式變壓器,見GB/T l5164;對于干式變壓器,見GB/T l7211。 有關電力變壓器沖擊試驗的導則,見GB/T 7449。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半導體變流器(以下簡稱變流器)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半導體整流二極管、各種類型的晶閘管以及其他電力電子器件所構件的船用靜止變流器。 變流器可以是交流變直流、直流變交流、直流變直流及交流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