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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技術產品文件中表面結構的表示法,技術產品文件包括圖樣、說明書、合同、報告等。同時給出了表面結構標注用圖形符號和標注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對表面結構有要求時的表示法。表示法涉及到下面的參數: a)輪廓參數 , 與 GB/T 3505 標準相關的參數有: ——R 輪廓(粗糙度參數); ——W 輪廓(波紋度參數); ——P 輪廓(原始輪廓參數)。 b)圖形參數 , 與 GB/T 18618 標準相關的參數有: ——粗糙度圖形; ——波紋度圖形。 c) 與 GB/T 18778.2 和 GB/T 18778.3 相關的支承率曲線參數。 本標準不適用于對表面缺陷(如孔、劃痕等)的標注方法,如對表面缺陷有要求時,參見GB/T 15757。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硫酸亞鐵酸性水溶液劑量測量系統測量電離輻射水中吸收劑量的制備方法和測試程序。該系統又稱為Fricke劑量測量系統,由劑量計和相關的分析儀器組成。本標準規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測定Fricke劑量計的程序。本標準適用于γ射線、X射線(軔致輻射)和高能電子束吸收劑量的測量。本標準適用于在下述條件下測量吸收劑量的Fricke劑量計劑量測量系統:吸收劑量范圍:20Gy~400Gy。吸收劑量率:≤10<上標 6>Gy?s<上標 -1>。輻射能量:γ射線源的初始光子能量應大于0.6MeV;對于X射線(軔致輻射),用于產生光子的電子初始能量應等于或大于2.0MeV;對于電子束,電子的初始能量應不小于8.0MeV(見ICRU 34和35號報告)。劑量計的輻照溫度:10℃~60℃。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X射線熒光分析方法和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對燒失量(LOI)、SO<下標3>、不溶物(IR)、SiO<下標2>、Fe<下標2>O<下標3>、Al<下標2>O<下標3>、CaO、MgO、TiO<下標2>、Cl<上標->、K<下標2>O、Na<下標2>O、S<上標2->、MnO、P<下標2>O<下標5>、CO<下標2>、ZnO、F<上標->、游離氧化鈣(fCaO)、SrO的測定。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又分為基準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種測定方法,當有爭議時以基準法為準。本標準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和制備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標準規定了中熱硅酸鹽水泥(以下簡稱中熱水泥)和低熱硅酸鹽水泥(以下簡稱低熱水泥)的術語和定義、組成與材料、代號和強度等級、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出廠、交貨與驗收、包裝、標志、運輸與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中熱水泥和低熱水泥的生產和應用。
本標準規定了鋁酸鹽水泥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材料、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標志、運輸、貯存與使用等。本標準適用于鋁酸鹽水泥。
本標準規定了鋁酸鹽水泥的化學分析方法標準中只對鋁酸鹽水泥的燒失量的測定、不溶物的測定、全硫的測定、氧化鉀和氧化鈉的測定、氟離子的測定規定了基準法。而對二氧化硅的測定、三氧化二鐵的測定、二氧化鈦的測定、三氧化二鋁的測定、氧化鈣的測定、氧化鎂的測定規定了基準法和代用法。本標準適用于鋁酸鹽水泥和適合采用本方法的其他鋁酸鹽類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材料。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密度測定的方法原理、儀器及材料、測定步驟和結果計算等。本標準適用于測定水泥的密度,也適用于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粉體物料密度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用氫氧化鈉的要求、采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工業用氫氧化鈉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煤中全水分的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樣品、測定步驟、結果計算、方法精密度和試驗報告。本標準規定的氮氣干燥法(方法A1和方法B1)適用于所有煤種;空氣干燥法(方法A2和方法B2)適用于煙煤(易氧化的煤除外)和無煙煤。本標準以方法A1作為仲裁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煤和水煤漿的水分、灰分和揮發分的測定方法和固定碳的計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水煤漿。
本標準規定了用氧彈量熱法測定煤的高位發熱量的原理、試驗條件、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測定步驟、測定結果的計算、熱容量、儀器常數標定和方法精密度等,以及低位發熱量的計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泥炭、褐煤、煙煤、無煙煤、焦炭、碳質頁巖等固體礦物燃料及水煤漿。
標準規定了測定煤中全硫的艾士卡法、庫侖法、高溫燃燒中和法的方法原理、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試驗步驟、結果計算及精密度等,在仲裁分析時,應采用艾土卡法。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焦炭,也適用于水煤漿干燥煤樣。
本標準規定了煤中硫酸鹽硫、硫化鐵硫測定用的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測定步驟、結果計算及精密度和有機硫的計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和無煙煤。
本標準規定了煤中磷測定的方法提要、試劑、儀器設備、測定步驟、結果表達及精密度。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焦炭。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煤中碳酸鹽二氧化碳含量的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試驗步驟、結果表述、精密度及試驗報告等。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煤對二氧化碳化學反應性的方法提要、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樣品、測定準備、測定步驟、結果表述、方法精密度和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無煙煤和焦炭。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本部分規定了用電位滴定法或可視滴定法測定錳含量。本部分適用于合金鋼中質量分數為2%~25%錳含量的測定。釩、鈰干擾測定結果。如果樣品中鈰含量小于0.01%或釩含量小于0.005%,干擾可以忽略。如果樣品中鈰含量大于0.01%或釩含量大于0.005%,可進行理論值校正。
警告:使用GB/T 223的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還原性硅鉬酸鹽分光光度法測定鋼鐵中酸溶硅和全硅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鋼鐵中質量分數為0.010%~1.00%的硅含量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