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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液浸式變壓器。本部分規定了變壓器冷卻方式的標志、變壓器溫升限值及溫升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GB 755規定范圍內的一般用途直流電機。對特殊用途或有特殊試驗要求的電機,凡本標準未規定的試驗方法,應在該類型電機的標準中作為補充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或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 Hz、電壓為3 000 V及以上的系統中的交流斷路器。本標準僅適用于三相系統中的三極斷路器和單相系統中的單極斷路器。用于單相系統中的兩極斷路器及用于頻率低于50 Hz時應遵從制造廠和用戶之間的協議。本標準也適用于斷路器的操動機構和其輔助設備。然而,本標準不涉及僅依靠人力操動合閘機構的斷路器,因為它不能規定額定短路關合電流,而且從安全的角度考慮,這種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應該提倡的。具有預定的極間不同期性的斷路器見GB/T 30846 — 2014;具有單極自動重合閘功能的斷路器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本標準不涉及用于電力牽引設備的移動電站中的斷路器,它們包含在IEC 60077[1]<上標1)>中。安裝在發電機和升壓變壓器之間的發電機斷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感性負載開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涉及具有機械脫扣裝置或不能失效的裝置的自脫扣斷路器可參照本標準。與線路串聯電容器及其保護設備并聯作為旁路開關的斷路器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它們包含在 GB/T 28565—2012 和 IEC 60143-2[3]中。
本標準規定了印制電路技術的常用術語及其定義。 本標準適用于印制電路用基材、印制電路設計與制造、檢測與印制板裝聯及有關領域。
本部分描述了在規定測量點對發電機組的外部機械振動特性進行測量和評價的程序。 本部分適用于由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固定式和移動式、剛性和(或)彈性安裝的交流發電機組。本部分適用于陸用和船用發電機組,不適用于航空或驅動陸用車輛和機車的發電機組。 對于某些特殊用途的發電機組(如醫院、高層建筑的供電等),有必要提出一些補充要求。本部分的有關規定可作為基礎。 對于由其他往復式發動機(如沼氣發動機、蒸汽機等)驅動的發電機組,本部分的規定也可作為基礎。
本部分規定了電觸頭、熱雙金屬、電熱合金、導電合金、電阻合金、熱電偶合金及磁性材料的專用電工術語。本部分適用于電觸頭、熱雙金屬、電熱合金、導電合金、電阻合金、熱電偶合金及磁性材料等產品標準制定、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專著等書刊,以及對外貿易、技術交流等。
本部分規定了工業電熱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工業電熱技術領域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或書刊,供從事電工工作的生產、科研、使用和教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
本部分規定了旋轉電機的專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供從事電工和相關工作的生產、科研、應用和教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本部分規定的術語與GB/T 2900.1《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的有關部分內容相協調;本部分中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予規定。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控制電機的專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本部分規定的術語應與GB/T 2900.1和GB/T 2900.25一起使用;本部分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予規定。
本部分規定了水電站水力機械設備的基本術語,并對其部件加以定義。 本部分的目的為: ·規范各部件的名稱。當有兩個以上名稱存在時,給出優先選擇的一個,其他名稱列入括號內; ·為便于辨認,用圖示方式定義了部件名稱。
本標準主要供制訂標準、編訂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汽輪機及其附屬裝置的專用名詞術語,與汽輪機及其附屬裝置有關的各類標準中使用的名詞術語,必須符合GB2900.1-82《電工名詞術語基本名詞術語》、本標準和有關電工各名詞術語標準。凡上述標準中未作規定的名詞術語,可在各類標準和技術文件中給予規定。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鍋爐的專用名詞術語。本部分適用于有關鍋爐的技術文件及科技出版物。
本標準提供了表面處理的一般類型及與此有關的術語和定義。本標準注重金屬加工領域巾表面處理技術的實際應用。本標準不包括搪瓷和釉瓷、熱噴涂、熱浸鍍鋅的術語和定義,這些術語和定義已收錄于詞匯表或正在制定的相關詞匯表中。大多數情況下,本標準不包括在表面處理和其他技術領域有相同含義的基本術語,也不包括化學、物理手冊和詞典中定義的基礎術語。
本標準規定了焊接(包括軟、硬釬焊及熱切割)的常用標準術語名稱、定義及對應英文名稱。 本標準適用于編寫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以及技術書籍、教材、論文報告。
本部分是關于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上兩個傳真終端之間文件傳送所必須的過程。 這些過程基本上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呼叫建立和呼叫釋放; ——兼容性校驗,狀態和控制命令; ——線路狀態的校驗和監測; ——控制功能和再次呼叫操作員。1.1.2本部分僅規定具有這些相關信號的過程。1)
本標準規定了數據終端設備(DTE)和數據電路終接設備(DCE)之間的接口電路的定義。本標準適用于DTE和DCE之間接口處并稱之為接口電路的互連電路。這些電路用于傳送二進制數據、控制信號和定時信號以及合適的模擬信號。本標準也適用于獨立的中間設備的兩邊,而獨立的中間設備可以插在這兩類設備之間(見圖1).圖1略。本標準中規定的接口電路的范圍可用于,例如:a) 同步和異步的數據通信;b) 租用線路業務上的二線和四線、點對點或多點操作的數據通信;c) 交換網路業務上二線或四線的數據通信;d) DTE和DCE之間,使用短互連電纜的地方,有關短電纜的說明見第4章。符合本標準規定的DTE/DCE接口,也可與公用數據網絡互連。此時的接口電路在實現和操作要求上的補充資料在GB/T 11600/ITU-T X.20 bis 和 GB/T 11599/ITU-T X.21 bis中。任何實際設備,都應從本標準規定的接口電路范圍中恰當地加以選擇。特定DCE中的實際接口電路是相應的標準中所指定的那些電路。本標準所參考的DCE標準中所指明需要的互換電路只適用于對DCE側的接口。這些電路需要保證正常運行,并受DTE的控制或監控(見4.5)。在第4章中規定了接口電路的用途和操作要求以及接口電路之間的相互作用。互換電路中的電氣特性參見ITU-T V.10、ITU-T V.11、ITU-T V.12、GB/T 3455/ITU-T V.28、ITU-T V.31和ITU-T V.31 bis。接口的機械特性參見GB/T 15125/ISO 2110(25-pole)、GB/T 17559/ISO/IEC 11569(26-pole)、GB/T 17959/ISO/IEC 13575(50-pole)或GB/T 9950/ISO 4902(37-pole)。DCE可以包括信號變換器、定時發生器、脈沖再生中繼器和控制電路,以及提供諸如差錯控制、自動呼叫和自動應答等其他功能的設備。其中有些設備是獨立的中間設備,或者是安裝在DTE中的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在一個或多個反射平面附近的近似自由聲場環境下,用包圍聲源(機器或者設備)的測量面上測得的聲壓級來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或聲能量級的方法。利用這些測量來計算噪聲源產生的頻帶或A計權聲功率級(或者在脈沖噪聲或瞬態噪聲情況下的聲能量級)。本標準規定的方法適用于GB/T 19052定義的各種類型的噪聲(穩態、非穩態、起伏、猝發聲等)。在滿足測量條件的情況下,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和尺寸的聲源(例如固定設備或緩慢移動設備、裝置、機器、部件、組件等)。適于按本標準進行測量的測試環境可以位于室內或室外,被測噪聲源安裝在一個或多個聲反射平面上或其附近。理想的環境是一個完全開放的空間,沒有邊界或除了安裝噪聲源的反射平面外無其他反射表面(例如,一個合格的半消聲室),但在不太理想的環境下,規定了修正(在指定范圍內)的方法。給出了按本標準測定的規定頻帶和A計權頻率聲功率級和聲能量級的不確定度信息。不確定度符合GB/T 19052的2級準確度(工程級)。
本標準規定了發射管電性能的測試方法、對測試設備的要求和測試規則。本標準適用于陽極耗散功率25 W及以上的發射管測試。
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驗收試驗的術語和定義、符號、測量設備、方法和精度、試驗程序、測量的不確定度、試驗結果與規定值的比較及試驗報告等。本標準的附錄A規定了液環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規定了批量生產的裸裝壓縮機和集裝壓縮機的簡化驗收試驗方法。本標準附錄E規定了電動機驅動的集裝容積式變轉速壓縮機的驗收試驗。本標準的附錄F和附錄G分別給出了壓縮機參考工況及不確定度計算方法。本標準附錄H規定了一般用空氣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容積式壓縮機的驗收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