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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功率電力生產設施 (西班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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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標準電壓的值,作為:——供電系統標稱電壓的優選值;——設備和系統設計的參考值。本標準適用于:——標稱電壓高于220 V、標準頻率為50 Hz的交流輸電、配電、用電系統及其設備。——交流和直流牽引系統。——額定電壓低于120 V、標準頻率為50 Hz(但不絕對限制)的設備,以及直流電壓低于1 500 V的設備。包括電池(由原電池或蓄電池單元組成的)、其他電源裝置(交流或直流)、電氣設備(包括工業和通信)和電器。——高壓直流輸電系統。本標準不適用于表征或傳輸信號和測量值的電壓。本標準不適用于電氣設備內部元件、部件或零件的電壓。
本限界標準適用于762毫米軌距的鐵路。 本限界標準僅適用于蒸汽及內燃機車牽引的地方鐵路和工礦企業地面運輸的專用鐵路;不適用于地下運輸的鐵路和電力牽引的鐵路。在列車編組作業時,不考慮采用設有車輛緩行器的機械化駝峰設備。
本部分規定了三相交流系統中的高壓輸變電設備和設施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的額定耐受電壓的選擇原則,規定了這些設備的標準額定耐受電壓、并給出了標準額定耐受電壓的系列,額定耐受電壓原則上宜從該系列中選取。 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在1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選取的額定耐受電壓應與設備的高電壓相關聯。該關聯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中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的原則也適用于輸電線路的絕緣配合,但其耐受電壓值可以與本部分規定的標準定額耐受電壓不同。在制定各設備標準時,應根據本部分的要求,規定適合于該類設備的額定耐受電壓和試驗程序。
GB/T 311的本部分將為正確執行GB 311.1—2012《絕緣配合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提供指導,以便經濟合理地確定三相交流電力系統中輸變電設備或成套裝置的額定耐受電壓、選取相應于設備高電壓U<下標m>的標準絕緣水平。本部分與GB 311.1—2012相對應,適用于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并按設備高電壓分為兩個范圍,即范圍I和范圍II。與設備高電壓的關聯性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給出或推薦的數值一般也僅適用于這些系統。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則對兩相和單相電力系統也是適用的。在導則中強調結合具體工程研究絕緣配合,以合理確定絕緣水平的必要性,這對范圍II的設備更有意義。本部分不考慮例行試驗,有關例行試驗由相關設備委員會規定。本部分的內容嚴格遵循GB 311.1—2012給出的絕緣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圖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與GB 311.1—2012圖1中相應的框格對應,給出了如何掌握絕緣配合程序原則的詳細信息,求取要求耐受電壓。本部分強調,在絕緣配合程序的初階段,必須充分考慮到運行中作用電壓的所有起因、分類以及類型,與設備高電壓的范圍(范圍I、范圍II)無關。只有在程序的后階段,在選取標準(額定)耐受電壓時,采用了用標準耐受電壓涵蓋特殊運行作用電壓的原則,給出了GB 311.1—2012中標準絕緣水平與設備高電壓之間的對應關系。附錄中給出了支撐標準正文闡述的原則
《絕緣配合》的本部分給出了無標準絕緣水平規定的高壓直流(HVDC)換流站的絕緣配合程序的導則。本部分僅適用于高壓交流電力系統中的高壓直流部分,而不適用于工業用的換流設備。所給定的原理及規則僅適用絕緣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對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壓直流換流站換流器采用晶閘管閥串聯或并聯組成,并且換流過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護方式,因而與交流變電站相比,對設備的過電壓保護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給出了承受工頻電壓、直流電壓、諧波電壓和沖擊電壓的換流站設備過電壓和絕緣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聯或并聯避雷器的保護水平,優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給出了常規和背靠背直流換流站絕緣配合示例(見附錄B、附錄C)。本部分描述了換流站與常規變電站在絕緣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設計目標上的差異。本部分僅涉及當前用于高壓直流換流站過電壓保護的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給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運行中大過電壓的計算過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應力以及確定該應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換流站交流場(不包括交流線路)和直流場設備的絕緣配合。由于線路和電纜對換流站設備絕緣配合有影響,所以也包括在內。盡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壓直流系統(換流電壓來自交流濾波器母線),但是絕緣配合主要原則也適用于附錄D中電容換流(CCC)換流器和可控串補換流器(CSCC)及附錄E中一些特殊的換流器結構。本部分討論了有關電網換相換流器(LCC)的絕緣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電壓源換流器(VSC)。
GB/T 311的本部分規定了進行絕緣配合數字化計算的導則,并提出了普遍認可的建議:-電力系統的數字模型;-實施適用于數值計算的確定性法和統計法。本部分適用于給出進行絕緣配合的計算方法、建模和示例方面的資料,以便采用GB/T 311.2-2002中提出的方法,并按照GB/T 311.1-1997選取設備或裝置的絕緣水平。
本標準規定測量電壓用標準空氣間隙的制造與使用,并適用于下列電壓峰值的測量: a) 工頻交流電壓; b) 標準雷電沖擊全波電壓; c) 操作沖擊電壓; d) 直流電壓。 按照本標準制作和使用的空氣間隙,主要用作高壓測量系統的性能檢驗。
本標準規定了焊縫符號的表示規則。本標準適用于焊接接頭的符號標注。
本文件規定了全精煉石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取樣和組批,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及交貨驗收。本文件適用于以石油餾分為原料,經物理分離和深度精制等方法所得到的,用于工藝蠟燭、電子行業、航空航天、建筑建材、電力行業、精密鑄造、涂料等領域的石蠟。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絕緣子瓷件的技術要求、試驗、包裝和標志的一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標準電壓高于1 000 V,頻率不超過100 Hz的交流系統的架空電力線路、電氣裝置和設備上使用的絕緣子瓷件。 本標準不適用于在有破壞瓷及釉的介質(氣體或液體)中工作的瓷件。
本文件規定了直流電力牽引系統所使用的基本電壓和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正常運行條件下直流電力牽引系統的供電線路電壓。本文件主要應用于下列電氣化運輸:a) 工礦企業電氣化運輸(包括井下巷道運輸);b) 城市軌道交通,如地鐵電動車輛、輕軌列車、有軌電車、低速磁懸浮列車等;c) 城市無軌電車、雙能源電車;d) 市郊(包括衛星城鎮)及地方鐵路的電氣化鐵道。本文件不適用于:a) 表示或傳輸信號(測量值)的額定電壓;b) 電氣設備中部件或設備單元的額定電壓;c) 起重機、移動平臺、索道纜車的額定電壓。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線路針式瓷絕緣子的結構型式、尺寸、機械特性和電氣特性。本標準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0 kV及以下、頻率不高于100 Hz的交流架空電力線路用的針式瓷絕緣子(以下簡稱絕緣子)。絕緣子安裝地點為環境溫度為-40 ℃~+40 ℃,海拔不超過1 000 m的地區。本標準不適用于對絕緣子瓷件、金屬附件有嚴重腐蝕或使絕緣子性能降低的環境中使用的絕緣子。
本文件界定了架空線路用瓷或玻璃絕緣子元件(以下簡稱絕緣子)的術語和特性,規定了檢驗特性規定值的條件、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本文件適用于標稱電壓高于1 000 V、頻率不超過100 Hz交流架空電力和牽引線路用瓷和玻璃絕緣子,以及直流架空電力牽引線路用絕緣子的定義、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本文件也適用于絕緣子串元件、架空線路剛性絕緣子和變電所用的類似結構的絕緣子的定義、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本文件不適用于構成電氣部件的絕緣子,或電氣結構中的部件,以及GB/T 8287(所有部分)中所包括的支柱絕緣子的定義、試驗方法和判定準則。絕緣子串和絕緣子組的試驗方法(如,濕操作沖擊電壓)和接收準則在GB/T 1001.2—2010中論述。本文件不包括有關按特定運行條件選擇絕緣子的要求。絕緣子的特性值在相應的產品標準中規定。
GB/T 1001的本部分規定了標準電氣試驗程序及接收規則,以檢驗本部分范圍內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的規定特性。本部分適用于標準電壓高于1000V、頻率不大于100Hz的架空電力線路用瓷或玻璃絕緣子串元件組成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也適用于直流架空牽引線路用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還適用于變電所用的類似結構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本部分還可作為直流架空電力線路用的絕緣子串和絕緣子串組及復合絕緣子的暫用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加工工藝裝備的基本術語和定義。包括:一般術語、金屬切削刀具術語、模具術語、金屬切削機床夾具術語、輔具術語、鉗工工具術語、計量器具術語、工位器具術語及工藝裝備管理術語。標準適用于機械裝備制造業的生產、科研、教學等。
本標準界定了工業余能相關術語,規定了工業余能的分類和評價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工業余能資源的評價。
本標準給出了管道系統元件公稱尺寸的定義,并規定了管道元件使用的公稱尺寸系列。本標準適用于公稱尺寸用DN標識的管道元件。
本標準給出了管道系統元件公稱壓力的定義,并規定了管道元件使用的公稱壓力系列。本標準適用于公稱壓力用PN或Class標識的管道元件。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起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防爆礦用變壓器;--深水(浸水)用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干式變壓器(GB 1094.11);--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充氣式電力變壓器(IEC 60076-15);--風力發電用變壓器(GB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本部分中有幾處規定或建議涉及的是某些替換方案、附加技術方案或程序需要達成的協議。這類協議需要由制造方與用戶達成。問題應在早期提出,協議應包含在技術規范中。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液浸式變壓器。本部分規定了變壓器冷卻方式的標志、變壓器溫升限值及溫升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