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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及其相關產品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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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低壓電器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和代號、特性、正常的使用、安裝和運輸條件、結構和性能要求、試驗、分類、標志、安裝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1 000 V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船用低壓電器(以下簡稱電器),包括船舶和移動式、固定式近海裝置用控制電器和配電電器。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各種類型卷裝紗線線密度的方法。本標準根據不同的調濕或準備方法分為7種程序。由于不同程序可能給出不同的結果,有必要根據產品標準規定和有關各方商定來選用。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紗線,包括單紗、并繞紗、股線和纜線。本標準不適用于張力自0.5cN/tex增加到1.0cN/tex時伸長率大于0.5%的紗線,協議認可者除外,這類紗線可以在有關各方都接受的張力條件下進行試驗。本標準不適用于線密度大于2000tex的紗線。對這類紗線,可以根據有關各方的協議,規定其絞紗長度和卷紗條件。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內、外墻涂料涂層耐沾污性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內、外墻表面及屋頂表面等裝飾和防護涂層耐沾污性的測定。
GB/T的本部分規定了各種結構構件在標準受火條件下確定其耐火性能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覆蓋奧氏體不銹鋼用絕熱材料(以下簡稱絕熱材料)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要求、試驗方法、 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纖維狀絕熱材料,包括硅酸鋁棉、巖棉、礦渣棉、玻璃棉等及其制品,也適用于其他絕熱材料,如硅酸鈣、復合硅酸鹽、泡沫石棉、泡沫塑料、泡沫橡塑等。本標準不擬提出與使用本標準相關的所有安全問題。標準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之前建立合適的安全和健康規則并且決定可否采用有關的規章限制。
GB/T 18204的本部分規定了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化學污染物和池水尿素的測定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公共場所室內空氣中化學污染物和池水尿素的測定。其他場所、居室等室內環境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廢電器電子產品在收集、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過程的資源有效利用和污染控制的技術要求和相關規定。本標準適用于下列廢電器電子產品:辦公設備及計算機產品、通信設備、視聽產品及廣播電視設備、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產品、儀器儀表及測量監控產品、電動工具及電線電纜共七大類,并包括構成這些產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見附錄A)。其他產品可參照執行。本標準不適用于電池、照明器具及醫療電子電器設備等產品。
GB/T 27748的本部分是產品的安全標準,適用于固定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該系統可以是組裝的,自成體系的或由工廠提供完整集成系統的形式,均通過電化學反應來發電。本部分適用于:——直接或通過轉換開關與主網連接,或與獨立配電系統連接的系統;——提供交流電或直流電的系統;——具有或不具有回收可用熱量能力的系統;——使用以下各種燃料工作的系統:a) 天然氣或其他來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質)或化石燃料的富含甲烷的氣體,比如垃圾填埋氣、沼氣和煤層氣等;b) 來源于石油精制的燃料,例如柴油、汽油、煤油以及液化石油氣,如丙烷和丁烷;c) 來源于可再生燃料(生物質)或化石燃料的醇類、酯類、醚類、醛類、酮類、費托法合成液體和其他富氫的有機化合物,例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生物柴油等;d) 氫、含氫氣的氣體混合物,例如合成氣、民用燃氣等。本部分不適用于于:——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驅動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本部分適用于應用在商業、工業和家庭等領域,安裝在室內和室外等無危害(未劃分等級)區域的固定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本標準考慮了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在可預期的情況下和在制造商可預設條件下使用時,所有涉及燃料電池系統的重大危險、危險場景和事件,但不包括與環境兼容性(安裝條件)有關的各種危險。本標準規定的危險情況僅限于可能對人身造成的傷害,或僅對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之外造成的破壞。本標準不涉及對燃料電池內部損壞的保護,只要這種內部損壞不會對燃料電池外部產生危害。本標準中的各項要求并非旨在限制創新,當考察本標準未曾涉及的燃料、材料、設計或構造時,這些替代方案需要被評估是否具備與本標準相當的安全、性能水平。
本標準規定了制藥機械(設備)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通用要求。也是對制藥機械(設備)產品質量進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制藥機械(設備)的產品設計、制造、檢驗、安裝、運行、維護及驗證。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電氣產品制造商與回收處理企業間關于回收處理信息的交換格式。本標準適用于所有電子電氣產品。其他相關產品也可參考使用。本標準主要內容包括:——生命末期處理過程的原則;——由制造商提供的有關材料分離前需要進行拆卸的零/部件的準則等信息(位置和材料組成);——由回收處理企業提供的有關生命末期過程和生命末期處理效果的信息。
本標準規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過程中原料采購、加工、包裝、貯存和運輸等環節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本標準適用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包括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生產企業。
本標準規定了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的構造、標志和試驗要求。此類燃料電池系統是可移動、不固定的。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的作用是產生電能。本標準適用于在室內或戶外使用、額定輸出電壓不超過600 V(交流)或850 V(直流)的交流型和直流型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此類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不應使用于IEV 426-03-01規定的危險位置,除非根據IEC 60079-0:2007對系統加裝了額外的保護措施。本標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的便攜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a) 固定連接(硬接線)于配電系統;b) 固定連接于公共燃料分配系統;c) 對電網供電;d) 為道路車輛提供動力;e) 在民航客機上使用。為混合動力車輛(由蓄電池提供車輛動力和能量)的蓄電池充電的燃料電池不屬于本標準范圍。以下燃料和燃料原料屬于本標準的范圍:--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例如丙烷和丁烷;--液態醇,例如甲醇和乙醇;--汽油;--柴油;--煤油;--氫氣;--在空氣或氧氣環境中,浸漬在電解液(例如鹽的水溶液或堿的水溶液)中的金屬(例如Mg、Al或Zn)或者合金;--氫化物。本標準不排除類似燃料或非空氣來源氧化劑的使用,前提是通過附加要求列明其特定的危險。
本標準規定了原油油船貨油艙漆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原油油船貨油艙用涂料。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中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以下簡稱中壓開關設備)的額定值、工作條件、設計和結構、性能要求和試驗等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交流1 kV以上至15 kV、直流1.5 kV以上至6 kV的船用電力系統中運行的中壓開關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在線分析儀器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系統組成、要求與試驗方法、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本標準適用于氣體和液體在線分析儀器系統。
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廠房;倉庫;民用建筑;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可燃材料堆場;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筑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標準時,宜從其規定。本規范不適用于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筑防火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于42MPa,設計溫度不超過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的工業金屬管道工程的施工。本規范不適用于下列工業金屬管道的施工:1 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和采掘裝置的管道;2 長輸管道;3 核能裝置的專用管道;4 海上設施和礦井的管道;5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的管道及非圓形截面的管道。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潔凈廠房的施工及質量驗收。本規范中的施工質量驗收應與現行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配套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石棉作業工作場所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存在有石棉作業工作場所(包括開采、處理、生產加工、使用、拆除、維修、儲存、運輸和處理含石棉的礦物、材料、制品或廢物等)的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