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40-9567|
噴水浴缸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基本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相關標準的制修訂以及其他相關技術文件的編制和技術交流活動。
本部分規定了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家用和類似場合使用的多功能淋浴房的安全。不打算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以構成危險源的器具,例如:在酒店、健身中心和類似場所由非人員使用的器具,屬于本部分的范圍。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的人可能會遇到的。然而,一般來說本部分并未涉及: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GB6675的本部分適用于所有玩具,即設計用于或預定用于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任何產品或材料。本部分適用于消費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適用于通過合理的、可預見的正常使用和濫用測試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聲明。本部分規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結構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狀、尺寸、輪廓、間隙(如搖鈴玩具、小零件、銳利尖端、銳利邊緣、鉸鏈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參數要求(非彈性頭彈射物的大動能、某些乘騎玩具的小傾倒角等)。本部分規定了從新生嬰兒至14歲兒童使用的不同年齡組玩具的要求及測試方法。這些要求隨玩具所對應不同年齡組而不同。特定年齡組兒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據危險的特性及兒童應對的智力和體力而制定的。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所有產品和材料。除非特別申明,本標準不僅適用于任何在市場上銷售的玩具(含試用和免費贈送的玩具)及生產并供境內銷售的玩具,而且適用于正常使用及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后的玩具。 本標準不適用于不以兒童為使用對象的和使用中要求監管或符合特殊條件的玩具。
本標準規定了建筑給水排水設備和器材,包括衛生器具,水嘴,加壓、調節和貯存設備,加熱貯熱設備,地漏,檢查井,建筑水處理設備,游泳池、游樂池設備,冷卻設備,水景設備,雨水利用設備,管材,管件,閥門,計量、檢測儀表等方面的專用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建筑給水排水設備和器材的專用術語。
GB/T 30523的本部分界定了安全信息識別系統及其要素的構成,規定了在安全信息識別系統中用于表示事故預防、消防設施、風險警示以及應急疏散等信息的安全標志。本部分適用于存在潛在人身安全風險的公共場所或工作區域。本部分不適用于鐵路、公路、內河航運、海運以及空運中使用的交通信號。
本標準規定了廚房和衛生間及類似場合使用的五金產品的術語、定義及分類。本標準適用于廚衛五金產品的設計、生產、貿易、質量檢驗、科學研究、教學等領域。
本規范適用于住宅建筑內部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綜合醫院的建筑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建筑與工業的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本規范不適用于軍工等特殊行業建筑與工業的給水排水系統安全評價。
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營業性公共浴場和社團性公共浴場的給水排水工程設計、施工、質量驗收、運行維護及管理。不適用于住宅浴池、海濱浴場、醫療機構的醫學治療浴池。
本標準規定了噴水按摩浴缸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缸體、水泵、氣泵、噴嘴、排水器等配件組裝的不超過三人使用的按摩浴缸。
本標準規定了桑那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桑那加熱器、干蒸房體、蒸汽發生器、淋浴房體、噴淋器等配件組成,并帶有電器控制裝置的干濕蒸桑那房。本標準也適用于由桑那加熱器、干蒸房體、淋浴房體、噴淋器等組成的干蒸淋浴房。本標準一般沒考慮:無人照看的幼兒和體弱者使用;幼兒拿器具玩耍的情況。本標準不適用于:準備用在特殊場所的器具,如存在腐蝕性和爆炸性氣體(灰塵、蒸汽或煤氣)的地方;打算僅引起人體的一部分出汗的器具;使用者的頭部保持在加熱區外的發汗浴器;帳篷及其他可折疊式桑那浴器。
本標準規定了無障礙開門噴水按摩浴缸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由浴缸、水泵和/或氣泵、噴嘴、排水配件組裝的無障礙開門噴水按摩浴缸(以下簡稱“開門缸”),也適用于無按摩功能的開門缸。
本規范適用于住宅的室內裝飾裝修設計,不適用屬于歷史文物保護的住宅的室內裝飾裝修設計。
The following changes in requirements are being proposed: 1. Revised Label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Storage Tank Water Heater when Connected to a Supplemental Heat Source.
1.1 These requirements cover vane type waterflow indicators intended for use in fire protective signaling systems to be employed in ordinary indoor loc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ational Fire Alarm Code, NFPA 72. 1.2 Waterflow indicators covered by these requirements include sizes 3/4 inch and larger. The indicator sizes refer to the nominal inside diameter of the main sprinkler pipe or tubing on which they are installed. 1.3 A vane type waterflow indicator is an assembly of a mechanism having electrical contacts arranged to transmit a coded or noncoded signal when the vane, located in the supply pipe (riser) of a sprinkler system, is moved by the flow of water in the pipe. This flow is normally caused by the opening of one or more sprinkler heads resulting from a fire condition. The signaling contacts are intended to be connected to circuits of private fire protective signaling systems. 1.4 These requirements do not cover pressure-operated waterflow indicators.
前沿科學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視頻
中析研究所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