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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1的本部分將為正確執行GB 311.1—2012《絕緣配合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提供指導,以便經濟合理地確定三相交流電力系統中輸變電設備或成套裝置的額定耐受電壓、選取相應于設備高電壓U<下標m>的標準絕緣水平。本部分與GB 311.1—2012相對應,適用于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并按設備高電壓分為兩個范圍,即范圍I和范圍II。與設備高電壓的關聯性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給出或推薦的數值一般也僅適用于這些系統。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則對兩相和單相電力系統也是適用的。在導則中強調結合具體工程研究絕緣配合,以合理確定絕緣水平的必要性,這對范圍II的設備更有意義。本部分不考慮例行試驗,有關例行試驗由相關設備委員會規定。本部分的內容嚴格遵循GB 311.1—2012給出的絕緣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圖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與GB 311.1—2012圖1中相應的框格對應,給出了如何掌握絕緣配合程序原則的詳細信息,求取要求耐受電壓。本部分強調,在絕緣配合程序的初階段,必須充分考慮到運行中作用電壓的所有起因、分類以及類型,與設備高電壓的范圍(范圍I、范圍II)無關。只有在程序的后階段,在選取標準(額定)耐受電壓時,采用了用標準耐受電壓涵蓋特殊運行作用電壓的原則,給出了GB 311.1—2012中標準絕緣水平與設備高電壓之間的對應關系。附錄中給出了支撐標準正文闡述的原則
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或感應炊具用射頻發生器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電網供電器具和電池供電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圍內。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在其他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裝有額定輸入電流每相大于25 A的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和帶有該種調節控制器的設備。——單獨使用的電源。覆蓋的頻率范圍為9 kHz~400 GHz。同時適用本部分不同條款和/或其他標準的多功能設備在使用相關功能時應滿足每一條款/標準的要求(詳見7.2.1)。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礎上確定的,它能使騷擾抑制保持在經濟合理的水平,同時仍能達到足夠的射頻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會有射頻的干擾發生。在此情況下可能需要附加規定。與器具安全性能有關的電磁現象的影響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GB/T 5226的本部分規定了半導體設備相關的制造、測量、組裝和測試的電氣、電子和可編程電子設備及系統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入處開始的(見5.1)。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標稱電壓不超過1 000 Va.c.或1 500 Vd.c.,額定頻率不超過200 Hz。對于更高的電壓或頻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本部分包括針對電氣安全隱患的防護措施和針對非電氣安全隱患的電氣聯鎖保護電路,但不涵蓋由其他標準或法規規定的對人身安全保護的所有要求(如化學品危險、機械危險、輻射危害)。每種類型的機械適應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夠的安全。下列半導體制造設備的電氣裝置應提供附加和特殊技術要求:——使用、加工或生產易爆材料;——在易燃易爆環境中使用;——當生產或使用某種材料時有特殊風險;——作為起重機械(包括在IEC 60204-32)。本部分不包括半導體設備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規范。本部分不涉及對人類健康可能造成影響的源于半導體設備的排放(如電磁場,噪聲)。本部分沒有規定電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GB/T 6113的本部分規定了9 kHz~1 GHz頻率范圍射頻騷擾電壓和騷擾電流測量用輔助設備的特性和性能。本部分包括以下測量輔助設備的規范:人工電源網絡(AMN)、電流探頭、電壓探頭以及電流注入耦合單元。本部分的所有要求需在測量設備的CISPR指示范圍內的所有測量頻率以及所有無線電騷擾電壓和騷擾電流電平上得到滿足。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在CISPR 16-2(所有部分)中給出,有關無線電騷擾的更詳盡的信息在CISPR/TR 16-3中給出,不確定度、統計學和限值建模在CISPR 16-4(所有部分)中給出。
GB/T 7165的本部分規定了這類監測設備的驗收形式;對可預計的這類監測設備,就其可能的測量范圍和能力,提供了通用指南;并指出在何時和何地適合使用這類監測設備。 本部分適用于在正常運行和預計運行事件情況下氣態排出流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本部分不適用于事故情況下的特定設備。用于事故情況下的特定設備可能需要滿足其他性能要求。 本部分限于氣態排出流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不適用于取樣和實驗室分析設備。 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應遵守的一般要求和給出氣態排出流放射性連續監測設備的驗收方法。 本部分規定了這類監測設備的一般特性、一般試驗方法、輻射特性、電氣特性、安全特性和環境特性以及設備的鑒定和檢驗合格證明。如果設備是核設施集中輻射連續監測系統的一部分,可能需要增加與其他系統有關的要求。
GB 7260的本部分適用于直流環節具有儲能裝置的電子式不間斷電源設備。本部分引用了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的相關內容。本部分包括的不間斷電源設備(UPS)的主要功能是保證交流電源輸出的連續性。UPS也可使電源保持規定的特性,從而提高電源質量。GB 4943-2001及IEC 60950-1-2001相關章節中關于地區差異的注釋同樣適用。本部分適用于預定安裝在操作人員觸及區內、用于低壓配電系統的移動式、駐立式、固定式或嵌裝式的UPS。本部分規定了保證操作人員和可能觸及設備的外行人員安全的要求。當特別說明時,也適用于維修人員。
本標準規定了廣播電視的主要術語和定義。本標準適用于廣播電視系統。
GB/T 9813的本部分規定了便攜式微型計算機(以下簡稱:產品)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部分適用于產品的設計和制造。本部分是制定產品標準的依據。
GB 12668 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傳動系統(PDS)的電磁兼容性(EMC)要求。PDS的定義如3.1中所述。這里的電氣傳動系統包括調速的交流電動機傳動和直流電動機傳動。這些EMC要求是針對變流器輸入和/或輸出電壓(線電壓)有效值在交流35 kV以下的PDS而規定的。本部分適用于對PDS的評價。同時也可用于對單獨銷售的CDM或 BDM(見3.1)的評價。本部分包含:對于要投放市場的產品的符合性評價要求;對于在設備投放市場之前不能測量出高頻發射的場合(這類PDS在3.2.6中被定義為C4類)推薦的工程設計實踐。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無線電通信設備(以下簡稱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隨行文件、包裝、運輸、貯存和備件及附件。本標準適用于在船舶上使用的無線電通信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針對金屬切削機床(以下簡稱機床)和機床附件存在的主要危險采取的基本安全防護技術要求和措施以及驗證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機床和機床附件。
本標準規定了通信用電源設備(以下簡稱受試設備)通用試驗項目試驗的一般規定:試驗用儀器儀表設備及要求、試驗部位、試驗條件和方法、計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通信用的整流器、高頻開關組合電源、直流-直流變換設備、逆變設備、配電設備、交流穩壓電源設備、通信用不間斷電源(UPS)及移動通信手機用充電器。
本標準規定了一磁統一的高等學樣本科、專科分類與代碼。本標準適用于按分類的各種統計調查、教育管理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GB/T 17799的本部分所規定的電磁兼容(EMC)抗擾度要求適用于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使用的電氣和電子設備,覆蓋0 Hz~400 GHz頻率范圍的抗擾度要求。本部分未規定要求的頻段無需測量。如果沒有相關專用的產品或產品類EMC抗擾度標準,本部分通用EMC抗擾度標準適用。本部分適用于直接連接到低壓公用電網或由低壓公用電網供電的專用直流電源上的設備。本部分也適用于將用于以下所述場所由電池供電的設備或非公用、且非工業用低壓配電系統供電的設備。本部分包括的環境是居住、商業和輕工業場所的室內和室外環境。下面列出了對一些場所環境的說明,它們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場所,如:住宅、公寓等;——零售網點,如:商店、超市等;——商用樓宇,如:辦公室、銀行等;——公共娛樂區,如:電影院、公共酒吧、舞廳等;——戶外場所,如:加油站、停車場、游樂場和運動中心等;——輕工業場所,如:車間、實驗室、維修中心等。凡是通過公用電網直接獲得低壓供電的場所均屬于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本部分的目的是為適用范圍內的設備規定其對包括靜電放電在內的連續和瞬態的傳導和輻射騷擾的抗擾度試驗要求。本部分對抗擾度要求作了規定,以保證在居住、商業和輕工業環境中工作的設備有足夠的抗擾度電平。但這些抗擾度電平不包括一些可能在任何場所發生的概率極低的極端情況。本部分建議的試驗并未包括所有的騷擾現象,而僅考慮與本部分所涉及設備相關的騷擾現象。這些試驗要求代表了基本的EMC抗擾度要求。本部分對所考慮的每一端口都規定了試驗要求。
本部分規定了室內使用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高空電磁脈沖(HEMP)抗擾度要求。室內高空電磁脈沖(HEMP)環境取決于設施的屏蔽質量和傳導環境的防護能力。本部分適用于所有設備類型,包括住宅、商業、輕工業、醫院、重工業、電站和發電設備。本部分適用于核低壓(1KV以下)供電網絡、通信網絡和/或外部天線相連的室內設備??箶_度測試電平基于IEC 61000-4-25標準中90%的嚴酷等級。假設所有的通信線在進入建筑物的入口處都有氣體放電管,并且假設低壓線上的絕緣閃絡電壓是雷擊電壓的3倍。對于連接到內部電纜的信號端口,嚴酷測試等級是基于電纜的總長有10m,并且規程規定了更長的電纜。本部分覆蓋了大型和小型的室內設備。在IEC61000-4-25中給出了小型設備的定義:物體的立體尺寸小于1m×1m×1m.小型設備的例子有機柜安裝的設備和臺式個人計算機。大型設備包括立體尺寸大于或等于1m×1m×1m的設備。目前IEC出版物中還沒有一個針對室內設備高空電磁脈沖(HEMP)抗擾度的產品或產品標準。當出現相關的產品或產品族標準時,優先采用產品或產品族標準。應該注意:高空電磁脈沖(HEMP)環境發生的概率很低,因此除非經過設施所有者和設備制造商同意,本通用標準不作強制性推薦。本部分沒有規定設備的安全要求,如點擊防護、絕緣配合和相關的抗電強度測試。然而,本標準中講述的抗擾度測試包含危險電壓,因此高壓預防措施是必須的,以保護測試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GB/T 19668的本部分規定了基礎設施工程新建、升級和改造中各階段的監理目標、監理內容和監理要點。本部分適用于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工作,以及部署實施部分各階段的監督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醫學實驗室中安全行為的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電力工程用直流電源設備、一體化電源設備的通用技術條件和安全要求,以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方面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力工程中的直流、一體化電源設備(以下簡稱產品),并作為產品設計、制造、檢驗和使用的依據。對于未涵蓋的其他電源設備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定義了基于GB/T 15629.3-1995、IEEE Std 802.11、IEEE Std 802.15-2002以及RFC 791、RFC 768和RFC 793等協議的EPA(Ethernet for Plant Automation)系統結構、數據鏈路層協議、應用層服務定義與協議規范以及基于XML的設備描述規范。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自動化控制領域。
GB/T 20299的本部分規定了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平臺、該平臺由通信系統、信息系統與監控系統以及支持這些系統工程的基礎設施包括信息網絡平臺、綜合布線系統、電源與接地、環境、機房系統、基礎系統集成等組成。 本部分適用于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系統平臺的設計和實施,也可作為建筑及居住區選擇數字化系統配置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