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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2,5-雙磺酸單鈉鹽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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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技術產品文件中表面結構的表示法,技術產品文件包括圖樣、說明書、合同、報告等。同時給出了表面結構標注用圖形符號和標注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對表面結構有要求時的表示法。表示法涉及到下面的參數: a)輪廓參數 , 與 GB/T 3505 標準相關的參數有: ——R 輪廓(粗糙度參數); ——W 輪廓(波紋度參數); ——P 輪廓(原始輪廓參數)。 b)圖形參數 , 與 GB/T 18618 標準相關的參數有: ——粗糙度圖形; ——波紋度圖形。 c) 與 GB/T 18778.2 和 GB/T 18778.3 相關的支承率曲線參數。 本標準不適用于對表面缺陷(如孔、劃痕等)的標注方法,如對表面缺陷有要求時,參見GB/T 15757。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硫酸亞鐵酸性水溶液劑量測量系統測量電離輻射水中吸收劑量的制備方法和測試程序。該系統又稱為Fricke劑量測量系統,由劑量計和相關的分析儀器組成。本標準規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測定Fricke劑量計的程序。本標準適用于γ射線、X射線(軔致輻射)和高能電子束吸收劑量的測量。本標準適用于在下述條件下測量吸收劑量的Fricke劑量計劑量測量系統:吸收劑量范圍:20Gy~400Gy。吸收劑量率:≤10<上標 6>Gy?s<上標 -1>。輻射能量:γ射線源的初始光子能量應大于0.6MeV;對于X射線(軔致輻射),用于產生光子的電子初始能量應等于或大于2.0MeV;對于電子束,電子的初始能量應不小于8.0MeV(見ICRU 34和35號報告)。劑量計的輻照溫度:10℃~60℃。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原木產品檢驗的尺寸檢量、材質評定、檢量工具、原木標志、原木材積計算。本標準適用于原木生產、流通、使用、監督檢驗等領域。
GB 150的本部分規定了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材允許使用的鋼號及其標準,鋼材的附加技術要求,鋼材的使用范圍(溫度和壓力)和許用應力。 本部分適用于設計溫度-253℃~800℃、設計壓力不大于35MPa的壓力容器。 本部分不適用的范圍為:GB 150.1規定的不適用范圍;制冷、造紙行業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簡單壓力容器;TSG R0004中1.4條所規定的范圍。
GB 150.3規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范性附錄E)。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缺陷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本標準適用于針葉樹和闊葉樹原木。原條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鋁酸鹽水泥的化學分析方法標準中只對鋁酸鹽水泥的燒失量的測定、不溶物的測定、全硫的測定、氧化鉀和氧化鈉的測定、氟離子的測定規定了基準法。而對二氧化硅的測定、三氧化二鐵的測定、二氧化鈦的測定、三氧化二鋁的測定、氧化鈣的測定、氧化鎂的測定規定了基準法和代用法。本標準適用于鋁酸鹽水泥和適合采用本方法的其他鋁酸鹽類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材料。
本標準規定了煤中硫酸鹽硫、硫化鐵硫測定用的試劑和材料、儀器設備、測定步驟、結果計算及精密度和有機硫的計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褐煤、煙煤和無煙煤。
本標準規定了用重鉻酸鉀滴定法測定鐵粉中鐵含量的方法。本方法適用于鐵粉中質量分數大于96%鐵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亞硝基R鹽分光光度法測定鈷量。本標準適用于生鐵、碳鋼、合金鋼和精密合金中鈷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10%~3.00%。
本標準規定了蒸餾分離-中和滴定法測定氮量。本標準適用于合金鋼及高溫合金中氮量的測定,不適用于不加鋁冶煉的硅鋼及其型材中氮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10%~0.50%。
本標準適用于鋼鐵、合金鋼、高溫合金及精密合金中鉭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10~0.50%。 本標準遵守GB1467-78《冶金產品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的總則及一般規定》。
警告:適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三氯化鈦-重鉻酸鉀滴定法測定鐵含量。本部分適用于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質量分數為0.50%~8.00%鐵含量的測定。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測定鋼鐵及合金中的總鋁和總硼含量 本方法適用于鋼鐵及合金中總鋁和總硼含量的測定,總鋁測定質量分數范圍:0.000 5%~0.10%;總硼測定質量分數范圍:0.000 2%~0.10%
GB/T 22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測定鋼鐵中鈦含量。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2%-0.80%鈦含量的測定。
GB/T 230的本部分規定了標尺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屬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固定式和便攜式洛氏硬度計。對于特定的材料或產品,適用其他特定標準,例如:GB/T 3849.1、GB/T 9097。
警告:本標準涉及某些有危險性的材料、操作和設備,但無意對此有關的所有安全問題都提出建議。因此,使用者在應用本標準之前應建立適當的安全和防護措施,并確定相關規章限制的適用性。本標準規定了石油產品和烴類溶劑苯胺點的測定方法,以及當樣品苯胺點低于苯胺-試樣混合物中苯胺結晶溫度時上述產品的混合苯胺點的測定方法。本標準方法一適用于測定初餾點高于室溫、且苯胺點低于苯胺-試樣混合物的泡點、而高于其凝點的透明樣品。本標準方法二適用于采用自動儀器測定方法一所適用的樣品以及方法一無法測定的顏色極深的樣品。本標準方法三適用于測定在苯胺點溫度時會明顯揮發的樣品,如航空汽油。
本標準規定了滾動軸承的分類。本標準適用于對滾動軸承產品的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