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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7的本部分規定了滾動軸承的通用技術規則。本部分適用于一般用途的滾動軸承。對于特殊用途的軸承,可另行制定補充技術條件。
《絕緣配合》的本部分給出了無標準絕緣水平規定的高壓直流(HVDC)換流站的絕緣配合程序的導則。本部分僅適用于高壓交流電力系統中的高壓直流部分,而不適用于工業用的換流設備。所給定的原理及規則僅適用絕緣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對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壓直流換流站換流器采用晶閘管閥串聯或并聯組成,并且換流過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護方式,因而與交流變電站相比,對設備的過電壓保護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給出了承受工頻電壓、直流電壓、諧波電壓和沖擊電壓的換流站設備過電壓和絕緣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聯或并聯避雷器的保護水平,優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給出了常規和背靠背直流換流站絕緣配合示例(見附錄B、附錄C)。本部分描述了換流站與常規變電站在絕緣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設計目標上的差異。本部分僅涉及當前用于高壓直流換流站過電壓保護的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給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運行中大過電壓的計算過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應力以及確定該應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換流站交流場(不包括交流線路)和直流場設備的絕緣配合。由于線路和電纜對換流站設備絕緣配合有影響,所以也包括在內。盡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壓直流系統(換流電壓來自交流濾波器母線),但是絕緣配合主要原則也適用于附錄D中電容換流(CCC)換流器和可控串補換流器(CSCC)及附錄E中一些特殊的換流器結構。本部分討論了有關電網換相換流器(LCC)的絕緣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電壓源換流器(VSC)。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拉伸性能的試驗方法。 方法A(IS0 1421),是適用于所有材料的方法,對于方法A不適用的材料,如材料沒有斷裂,方法 B(GB/T 528)可用來測定拉伸性能。
本標準規定了充氣輪胎(外胎、內胎和墊帶)物理性能試驗方法用術語和定義、試樣制備、外胎物理性能試驗、輪胎內襯層滲透分析測定方法、內胎物理性能試驗、墊帶物理性能試驗。本標準適用于轎車輪胎、載重汽車輪胎、農業輪胎、工程機械輪胎和工業車輛充氣輪胎。本標準不適用于航空輪胎、摩托車輪胎和力車輪胎。
本標準規定了以纖維織物及織物粘合材料(如橡膠、塑料)制成的平型傳動帶(簡稱 “平帶”)的材料、結構、規格、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具有織物結構,用于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傳遞動力的平帶。
警告: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標準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規定條件。本標準規定了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拉伸應力應變性能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的性能,如拉伸強度、拉斷伸長率、定伸應力、定應力伸長率、屈服點拉伸應力和屈服點伸長率。其中屈服點拉伸應力和應變的測量只適用于某些熱塑性橡膠和某些其他膠料。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撕裂強度的三種試驗方法,即:方法A:使用褲形試樣;方法B:使用直角形試樣,割口或不割口;方法C:使用有割口的新月形試樣。撕裂強度值與試樣形狀、拉伸速度、試驗溫度和硫化橡膠的壓延效應有關。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本標準規定了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使用下列標尺的壓入硬度(邵爾硬度)試驗方法:——A標尺,適用于普通硬度范圍,采用A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型硬度計;——D標尺,適用于高硬度范圍,采用D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D型硬度計;——AO標尺,適用于低硬度橡膠和海綿,采用AO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O型硬度計;——AM標尺,適用于普通硬度范圍的薄樣品,采用AM標尺的硬度計稱邵氏AM型硬度計。
警告:使用GB/T 531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規定條件。GB/T 531的本部分規定了利用便攜式橡膠硬度計測量硫化或熱塑性橡膠壓入硬度的方法。此類硬度計的使用主要是為了控制產品質量,把便攜式硬度計固定于支架可提高其測量精度。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本標準規定了用剝離法測定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與織物層間或織物與織物層間粘合界面分離所需力的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粘合層近似平面的樣品或內徑為50mm以上的圓筒狀樣品。本標準不適用于層間表面含有急劇彎曲角度或其他在切取試樣時有嚴重不規則處的式樣。本標準不適用于涂層織物,對于涂層織物可按照HG/T 3052的規定進行試驗;也不適用于織物傳送帶,對于織物傳送帶可按照GB/T 6759的規定進行試驗。
警告——使用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為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注意——在執行本標準程序時可能使用或產生一些物質,包括產生一些廢棄物。在操作中應執行適當的安全作業文件或使用后物質的銷毀文件,并保證滿足地方環保要求。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體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密度的兩種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控制混煉膠的質量和對生產已知體積橡膠制品所需膠料量的估算。本標準不適用于橡膠相對密度的測量,橡膠的相對密度是指在一定溫度下一定體積橡膠的質量與等體積純水的質量之比。
1.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平板或曲面形狀的固體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當試樣進入水中或在一定濕度的條件下,測量規定塑料試驗樣尺寸的吸水量。對單相材料假設通過試樣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費克擴散行為,那么可以測定通過厚度方向的水分擴散系數。該模型對均質材料和增強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溫度以下的試驗是有效的。然而一些兩相基料,如固化的環氧樹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標準范圍內。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擴散系數適于比較塑料暴露于相同條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濕度平衡條件下比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單相費克擴散行為。1.3 另一種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將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浸泡于水中或規定的濕度下,該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較,或給定材料質量控制。所有試樣盡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即表面光潔度。內應力等。然而在這些條件下試樣達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該試驗不能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水性。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建議試驗同時進行。1.4 本標準得到的結果適用于大多數塑料,但不適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細管效應的泡沫塑料、顆粒或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濕條件一定時間,可用于塑料間的相互比較。測定擴散系數的試驗不適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適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狀的塑料(見6.4)。
GB/T 1040的本部分規定了在規定條件下測定塑料和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一般原則,并規定了幾種不同形狀的試樣以用于不同類型的材料,這些材料在本標準的其他部分予以詳述。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規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硬質和半硬質(見3.12和3.13)熱塑性模塑、擠塑和澆鑄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熱致液晶聚合物。鑒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本文件在GB/T 1040.1的基礎上規定了用于測定模塑和擠塑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本文件適用于下述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塑性模塑、擠塑和鑄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增強填充材料如短纖維、細棒、小薄片和細粒料,不包括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材料(見GB/T 1040.4和GB/T 1040.5)。“硬質塑料”和“半硬質塑料”的定義見GB/T 1040.1—2018中第3章;——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和鑄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但紡織纖維增強材料(見GB/T 1040.4和GB/T 1040.5)除外;——熱致液晶聚合物。本文件不適用于硬質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夾層結構的材料,見GB/T 9641。本文件不適用于厚度小于1 mm的柔性薄膜和片材,見GB/T 1040.3。本文件所用的試樣既可模塑成規定尺寸,也可由注塑和壓塑的板材經機加工、切割或沖壓而成。優選多用途試樣(見GB/T 37426)。
1.1 GB/T 1040 的本部分在第 1 部分基礎上規定了測定厚度小于 1mm 的塑料薄膜或薄片拉伸性能 的試驗條件。 1.2 見 GB/T 1040.1-2006 中的 1.2 。 1.3 本部分通常不適用于測定以下材料的拉伸性能: a)泡沫塑料; b)紡織纖維增強塑料。 1.4 見 GB/T1040.1-2006 中的 1.5 。
1.1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定了測定各向同性和正交各向異性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 對單向增強復合材料的規定見GB/T 1040的第5部分。 1.2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2 1.3 本部分適用于下列材料: ——混入非單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所用的非單向增強材料如氈片、機織物、無捻粗紗織物、短切原絲及上述增強材料的組合物、混雜纖維、無捻粗紗、短切或磨碎纖維或預浸漬材料(預浸料)等(對于直接注塑試樣,見GB/T 1040.2-2006 中的1A 型試樣); ——帶有單向增強材料的上述材料復合制品和用單向層壓片材構成的多向增強材料,所提供的層壓片材應是勻稱的; ——由這些材料制作的成品。 涉及到的增強纖維包括玻璃纖維、碳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 1.4 本部分應使用按ISO 1368 或其他等效方法制作的試板或從帶有合適平面的成品或半成品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 1.5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5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定了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見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適用于用單向纖維增強的,并滿足GB/T 1040本部分測試要求(包括破壞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復合材料。本部分適用于用熱塑性材料或熱固性材料制成的復合材料,包括預浸漬材料(預浸料)。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包括碳纖維、玻璃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幾何形狀,包括單向(即完全成一條直線的)纖維、無捻粗紗以及單向織物和窄帶織物等。本部分不適用于由幾種單向層壓板在不同角度下復合成的多向復合材料(見GB/T l040.4-2006)。本部分應使用兩種不同類型試樣中的一種,試樣類型取決于與纖維方向有關的施加應力的方向(見第6章)。見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標準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熱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本標準規定了優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調節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T 1043的本部分規定了塑料在規定條件下測定簡支梁沖擊強度的方法。規定了幾種不同類型的試樣與試驗。根據材料類型、試樣類型和缺口類型規定了不同的試驗參數。本部分用于研究規定類型的試樣在規定沖擊條件下的行為和評估試樣在試驗條件下的脆性和韌性,也可用于同類材料可比數據的測定。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范圍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板材; —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材料;—纖維單向或多向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如氈、織物、紡織粗紗、短切原絲、復合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磨碎纖維、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熱致液晶聚合物。本部分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本部分適用于規定尺寸的模塑試樣和自標準多用途試樣(見GB/T 11997)的中部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或由成品、半成品,如模塑制品、層壓板、擠出或澆鑄板材經機加工的試樣。本部分規定了試樣的優選尺寸。用不同尺寸和缺口的試樣以及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進行試驗時,其結果是不可比的。本部分不應作為設計的依據。但在不同溫度下的試驗、改變缺口半徑和/或厚度以及在不同條件下制備試樣,可以獲得材料的典型性能資料。
GB/T 1147的本部分規定了中小功率內燃機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部分適用于道路車輛、船舶、農用拖拉機和林業機械、工程機械、發電機組、排灌機械用中小功率內燃機(以下簡稱內燃機),其他目前尚無合適標準可用的中小功率內燃機也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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