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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定了插腳式燈頭的型式和尺寸。本部分適用于那些使用本部分中規定型號的燈頭作為燈用附件的電光源產品的設計和生產,也適用于其他電光源產品的設計。
GB/T 2543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直接計數法測定紗線的捻向、捻度和退捻長度變化率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a)單紗(短纖維紗和有捻復絲);b)股線;c)纜線。每一類型的紗線有單獨的試驗程序,本方法主要用于卷裝紗。增加特殊步驟后,可用于從織物中拆下的紗線。本部分包括測定股線和纜線的下列捻度:a)股線:股線的終捻度和合股前單紗的原始捻度;b)纜線:--纜線的終并捻捻度;--合股后并捻前的股線的原始捻度;--合股前的單紗捻度。如需要,通過10.5.7的特殊步驟能測定單紗和股線在終結構中的捻度。除有協議外,本部分不適用于張力從0.5 cN/tex增加到1.0 cN/tex時其伸長超過0.5%的紗線。這類紗線可以在有關各方接受的張力條件下進行試驗。本部分不適用于自由端紡紗產品和交纏復絲捻度的測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太粗的紗線。這類紗線在試驗儀的夾鉗中會嚴重軋傷變形,影響試驗結果。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退捻加捻法測定紗線的捻向、捻度的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短纖維單紗捻度的測定。主要用于卷裝紗,也可用于從織物上拆下的紗線。
本部分規定了電焊機的專用名詞術語,包括一般術語、產品名稱、結構及附件等。 本部分適用于電焊機產品及其標準制訂、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等。 與電焊機有關的各類標準中使用的名詞術語必須符合有關的名詞術語標準。本部分中未做規定的名詞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的標準和技術文件中給予規定。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帶電作業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與帶電作業相關的技術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纖維和紗線在性能和指標測試方面的術語。
本標準確立了起重機總體、結構、機械、電氣與安全等部分設計應共同遵守的必要準則,規定了設計、計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為對設計進行分析和評價的技術依據。本標準適用于橋架型起重機、臂架型起重機和纜索型起重機,但不涉及上述起重機設計的特殊問題。本標準也可供其他起重機參照使用。
1.1本標準規定了取自卷裝的紡織紗線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方法,即提供四種方法:--A:手動,從調濕的卷裝上直接采取試樣;--B:自動,從調濕的卷裝上直接采取試樣;--C:手動,采用調濕的松弛試驗絞紗;--D:手動,采用浸濕的試樣。1.2在對紗線斷裂伸長率有爭議的情況下采用方法C。1.3本標準規定采用等速伸長型強力試驗儀(CRE)。鑒于目前仍有使用等速牽引(CRT)型和等加負荷(CRL)型強力試驗儀的情況,附錄A列出了使用CRT、CRL型強力試驗儀的參考資料,可以根據協議采用。1.4本標準適用于除了玻璃紗、高彈紗、高分子量聚乙烯紗(HMPE)、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紗(UHMPE)、陶瓷紗、碳纖維紗和聚烯烴扁絲紗以外的所有紗線。1.5本標準適用于取自卷裝的紗線,但經過有關方面的協議也能用于從織物中拆取的紗線。1.6本標準適用于單根紗(單根線)的試驗。
GB/T 3917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單縫隙褲形試樣法測定織物撕破強力的方法。在撕破強力的方向上測量織物從初始的單縫隙切口撕裂到規定長度所需要的力。本部分主要適用于機織物,也可適用于其他技術方法制造的織物,如非織造布等。本部分不適用于針織物、機織彈性織物以及有可能產生撕裂轉移的稀疏織物和具有較高各向異性的織物。本部分規定使用等速伸長(CRE)試驗儀。
GB/T 3917的本部分規定了用梯形試樣法測定織物撕破強力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機織物和非織造布。
GB/T 3917的本部分規定了用雙縫隙舌形試樣法測定織物撕破強力的方法。在撕破強力的方向上測量織物從初始的雙縫隙切口撕裂到規定長度所需要的力。本部分主要適用于機織物,也可適用于其他技術方法制造的織物,如非織造布等。本部分不適用于針織物、機織彈性織物。本部分規定使用等速伸長(CRE)試驗儀。
GB/T 3917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單縫隙翼形試樣法測定織物撕破強力的方法。將具有兩翼的試樣,按與紗線成規定的角度夾持,測量由初始切口擴展而產生的撕破強力。本部分主要適用于機織物,也可適用于一些其他技術生產的織物,試驗時由于夾持試樣的兩翼傾斜于被撕裂紗線的方向,所以試驗過程中多數織物不會產生力的轉移,而且與其他撕破方法相比,本方法更不容易發生紗線脫落。本部分不適用于針織物、機織彈性織物及非織類產品,這類織物一般用梯形法進行測試。本部分規定使用等速伸長(CRE)試驗儀。
GB/T 3923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條樣法測定織物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試驗方法。本部分主要適用于機織物,也適用于其他技術生產的織物,通常不用于彈性織物、土工布、玻璃纖維織物以及碳纖維和聚烯烴扁絲織物。本部分包括在試驗用標準大氣中平衡和濕潤兩種狀態的試驗。本部分規定使用等速伸長(CRE)試驗儀。
GB/T 3923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抓樣法測定織物斷裂強力的試驗方法。本部分主要適用于機織物,也適用于其他技術生產的織物,通常不用于彈性織物、土工布、玻璃纖維織物以及碳纖維和聚烯烴扁絲織物。本部分包括在試驗用標準大氣中平衡和濕潤兩種狀態的試驗。本部分規定使用等速伸長(CRE)試驗儀。
GB/T 4074的本部分規定了下列試驗方法:—試驗方法6:伸長率;—試驗方法7:回彈性;—試驗方法8:柔韌性和附著性;—試驗方法11:耐刮;—試驗方法18:熱粘合。定義、試驗方法總則和繞組線試驗方法一覽表見GB/T 4074.1。
GB/T 4146的本部分規定了紡織品化學纖維及其原材料檢驗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化學纖維的生產、使用、商業、科研、教學等領域的概念交流。
本標準規定了用弗拉斯法測定石油瀝青材料脆點的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弗拉斯法測定瀝青材料的脆點。
GB/T 4937的本部分規定了幾種不同的試驗方法,用來測定引線/封裝界面和引線的牢固性。當電路板裝配錯誤造成引線彎曲,為了重新裝配對引線再成型加工時,進行此項試驗。對于氣密封裝器件,建議在本試驗之后按IEC 60749-8進行密封試驗,以確定對引出端施加的應力是否對密封也造成了不良影響。本部分的每一個試驗條件,都是破壞性的,僅適用于鑒定試驗。本部分適用于所有需要用戶進行引線成型處理的通孔式安裝器件和表面安裝器件。
本標準敘述了檢查電沉積和化學沉積覆蓋層附著強度的幾種試驗方法。它們僅限于定性試驗。表2說明了每種試驗對常用的一些金屬覆蓋層的適應性。其中大多數試驗都會破壞覆蓋層和零件,而一些試驗則只破壞覆蓋層,即使試驗件在非破壞試驗中覆蓋層的附著強度是合格的,也不應認為該試件未受損傷。例如摩擦拋光試驗(見2.1)可能使試件不能再用,熱震試驗(見2.12)可能產生不允許的金相變化。 本標準未述及各時期制訂的金屬覆蓋層與基體金屬附著強度的一些定量試驗方法。因為,這樣的試驗在實踐中需要特殊的儀器和相當熟練的技術,這使之不適用于作產品零件的質量控制試驗。然而,某些定量試驗方法對研究開發工作可能有用。 把附著強度試驗的特殊方法規定于具體覆蓋層的標準中時,應優先采用本標準所述及的方法,并應征得供需雙方的事先同意。
苧麻纖維長度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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