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工業水及循環水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并適用于工業企業廠區內的發生爐、水煤氣爐、半水煤氣爐、高爐、焦爐、直立連續式炭化爐、轉爐等煤氣及壓力小于或等于12×10<上標5>Pa(1.22×10<上標5>mmH<下標2>O)的天然氣(不包括開采和廠外輸配)的生產、回收、輸配、貯存和使用設施的設計、制造、施工、運行、管理和維修等。 本標準不適用于城市煤氣市區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網及調壓設施、液化石油氣等。 因采用新技術、引進技術和引進工程而不能執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時,需提出相應的安全規定(附科學依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后,才能使用和運行。
本標準規定了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企業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企業特征生產工藝和裝置的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對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企業向環境水體的排放行為。 企業向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放廢水時,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業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根據其污水處理能力商定或執行相關標準,并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城鎮污水處理廠應保證排放污染物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 建設項目擬向設置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排放廢水時,由建設單位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按前款的規定執行。
本標準提出了可接受的井下安全閥(SSSV)的低要求,涉及井下安全閥的所有零部件,這些零部件的公差和間隙可影響井下安全閥的性能或互換性,也包括維修作業和與流量控制設備相關的接口,但不涉及與井下管柱的連接。
本標準規定了鋼渣處理一般要求、技術原理、工藝流程、技術要求操作、維護與安全等。本標準適用于轉爐和電弧爐鋼渣的處理。
本標準規定了焦化工序能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評估步驟、邊界及能耗統計范圍、基準能耗、實際能耗、能效指數、能效分析及能效優化措施。本標準適用于鋼鐵企業焦化工序的能效評估和節能潛力分析,獨立焦化企業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黃磷尾氣制甲酸生產裝置的總體要求、工藝設計、工藝設備與材料、主要輔助工程、驗收、運行與維護、產品包裝、貯存及運輸等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黃磷尾氣制甲酸生產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泥水平衡盾構機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參數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隨行文件、標志、包裝和運輸。本標準適用于圓形斷面的泥水平衡盾構機。
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原則、內容、工作程序和技術方法等,明確了建設項目的取用水和退水等環節的論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申請取水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編制。
為了使小型火力發電廠(以下簡稱發電廠)在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制定本規范。本規范適用于高溫高壓及以下參數、單機容量在125MW以下、采用直接燃燒方式、主要燃用固體化石燃料的新建、擴建和 改建火力發電廠的設計。小型火力發電廠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的無縫鋼管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各種類型鐵礦石燒結廠的新建和改造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型鋼軋鋼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和改建高爐煉鐵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炭化室高度4.3m及以上、生產冶金焦的頂裝焦爐和搗固焦爐的工藝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以轉爐、電爐為主要冶煉設備的煉鋼工程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腈綸和聚丙烯腈基碳纖維原絲制造工廠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設計。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擴建鐵礦氧化球團工程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鋼鐵企業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各個設計階段。
本規范適用于1000m3及以上高爐鼓風機站、100t-300t轉爐余熱鍋爐系統的新建、改建、擴建設計。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煉鐵爐頂煤氣壓力不小于0.08MPa煤氣余壓發電裝置的設計、制造、施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