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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正極材料(磷酸鐵鋰、鎳鈷錳酸鋰)和石墨材料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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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炭素材料的取樣工具、取樣位置、取樣數量及試樣尺寸和精度。本標準適用于石墨電極、石墨陽極、石墨塊、陰極炭塊、炭電極、電爐炭塊、炭糊、高純石墨制品、中間相炭微球等炭素材料試樣的采取和制備。
本標準規定了電炭材料及產品專用名詞術語,包括一般術語、原材料、產品名稱、電刷的外形結構、技術性能、試驗方法、產品缺陷以及工藝和設備等方面的術語。 本標準適用于電炭材料、產品及其標準的制定、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或書刊,供從事電工工作的生產、科研、使用和教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 本標準所規定的術語中與GB/T2900.1-92《電工術語基本術語》的有關部分內容相協調;本標準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以規定。
本部分規定了工業電熱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工業電熱技術領域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或書刊,供從事電工工作的生產、科研、使用和教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
本部分規定了用于原電池和蓄電池領域的一般術語。
本標準規定了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的安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本標準規定了我國職業的分類結構、類別、代碼及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按職業分類的各種普查、調查統計及行政管理和國內外信息交流等。
1.1 GB 6675的本部分規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遷移元素--銻、砷、鋇、鎘、鉻、鉛、汞和硒的大限量要求、取樣方法,以及測試試樣的制備和提取程序。1.2 本部分規定的可遷移元素的大限量要求適用于以下玩具材料:--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層和類似的涂層(見8.1);--聚合物和類似材料,包括無論是否有紡織物增強的層壓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紡織物和無紡布(見 8.2);--單位面積大質量不超過400 g/m<上標2>的紙和紙板(見8.3);--天然、人造或合成紡織物(見8.4);--玻璃/陶瓷/金屬材料,但用于電氣連接的鉛焊劑除外(見8.5);--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纖維板、硬紙板、骨頭和皮革)(見8.6);--會留下痕跡的材料(如鉛筆中的石墨材料和鋼筆中的液體墨水)(見8.7);--軟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膠(見8.8);--用在玩具中的顏料,包括指畫顏料、清漆、生漆、釉質粉及其他類似的固態或液態材料(見8.9)。1.3 本部分的要求適用于以下玩具、玩具部件及玩具材料(見C.2.1):--所有預定用于與食物或嘴接觸的玩具、化妝品玩具和屬于玩具類的書寫用具,無論任何年齡段或推薦適用的年齡標識。--預定用于或適用于72個月及以下兒童使用的所有玩具。--可觸及的涂層,無論任何年齡段或推薦適用的年齡標識。--可觸及的液體、膏狀物和凝膠(例如液態油漆、造型化合物),無論任何年齡段或推薦適用的年齡標識。1.4 包裝材料不包括在本部分的適用范圍內,除非它們是預定需保留的,例如盒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所有產品和材料。除非特別申明,本標準不僅適用于任何在市場上銷售的玩具(含試用和免費贈送的玩具)及生產并供境內銷售的玩具,而且適用于正常使用及可預見的合理濫用后的玩具。 本標準不適用于不以兒童為使用對象的和使用中要求監管或符合特殊條件的玩具。
本標準規定了危險貨物分類、危險貨物危險性的先后順序和危險貨物編號。本標準適用于危險貨物運輸、儲存、經銷及相關活動。
本標準規定了膜式燃氣表(以下簡稱燃氣表)的術語、定義、符號、工作條件、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與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大工作壓力不超過50 kPa、大流量不超過160 m<上標3>/h、準確度等級為1.5級的燃氣表。
本標準規定了含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的型號命名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含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型號命名。
本標準規定了炭素材料術語的分類規則,炭素材料的原料術語、產品術語、表觀質量術語、化學分析和物理檢測術語。本標準適用于編制各種標準、技術性文件、資料、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等。
本標準規定了真空器件用鋯鋁合金粉、吸氣用鋯鋁合金環件和片件、吸氣用鋯鋁合金復合帶材、釋汞吸氣用鈦汞-鋯鋁合金復合帶材、室溫吸氣用鋯石墨材料和制品等非蒸散型吸氣材料及制品的吸氣速率和吸氣量的檢測方法、檢測結果的處理及試驗報告。本標準適用于真空器件用鋯鋁合金粉、吸氣用鋯鋁合金環件和片件、吸氣用鋯鋁合金復合帶材、釋汞吸氣用鈦汞-鋯鋁合金復合帶材、室溫吸氣用鋯石墨材料和制品等非蒸散型吸氣材料及制品的吸氣速率和吸氣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鋰原電池的檢驗項目和要求,以保證鋰原電池在預期的使用以及可合理預見的誤使用情況下安全工作。
本部分規定了水溶液電解質原電池的安全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以保證電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預見到的誤用情況下安全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鋰-氟化碳電池、鋰-二氧化錳電池、鋰-亞硫酰氯電池、鋰-二硫化鐵電池和鋰-二氧化硫電池的分類、命名及基本特征。本標準適用于上述鋰電池的生產、檢測和驗收。
本標準規定了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一般要求、結構和危險貨物品名表。本標準適用于危險貨物運輸、儲存、經銷及相關活動。
GB/T 13465的本部分規定了不透性石墨材料力學性能試驗的取樣、試樣加工方法,以及對儀器設備、數據處理、試驗報告等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適用于不透性石墨材料(塊材、管材、澆鑄件)的抗拉強度、抗壓強度、抗彎強度、抗沖擊強度、水壓爆破強度等力學性能的測定,也適用于石墨粘接劑材料的抗拉強度、抗壓強度、抗彎強度、抗剪切強度等力學性能的測定。
GB/T 13465的本部分規定了測定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彎強度時所用的試驗裝置、試樣、試驗程序和結果計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彎強度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