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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X射線熒光分析方法和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對燒失量(LOI)、SO<下標3>、不溶物(IR)、SiO<下標2>、Fe<下標2>O<下標3>、Al<下標2>O<下標3>、CaO、MgO、TiO<下標2>、Cl<上標->、K<下標2>O、Na<下標2>O、S<上標2->、MnO、P<下標2>O<下標5>、CO<下標2>、ZnO、F<上標->、游離氧化鈣(fCaO)、SrO的測定。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又分為基準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種測定方法,當有爭議時以基準法為準。本標準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和制備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暴露在低溫下彎折性能的測定方法。
GB/T 328的本部分規定了高分子屋面防水卷材試件不受浸入化學液體(包括水)影響的試驗方法,及測定如此處理后性能變化的方法。 試驗僅考慮整個表面浸入液體的情況。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以下規定的性能變化: a)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質量變化; b)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尺寸變化; c)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外觀變化; d)浸入取出后立即或浸入取出干燥后物理性能變化。 當需要時浸入取出后立即試驗,以確定材料保持液體狀態時的影響。 當需要時浸入取出干燥后試驗,以確定材料液體揮發去除后的影響。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材料電阻率測量的術語和定義、試驗設備、試樣、試驗、試驗結果及計算、試驗記錄和報告。本標準適用于測量金屬材料的體積電阻率、質量電阻率、電導率及直流電阻比率等電性能的測量。本標準所提供的方法為測定標準條件下電阻率在0.01 ? ? mm<上標2>/m~2.0 ? ? mm<上標2>/m范圍內的仲裁測量方法和常規測量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抗硫酸鹽侵蝕試驗方法的方法原理、儀器設備、試驗材料、膠砂組成、試體成型、試體養護和測量、計算與結果處理。本標準包括潛在膨脹性能試驗方法和浸泡抗蝕性能試驗方法兩種試驗方法。其中潛在膨脹性能試驗方法(P法)適用于硅酸鹽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種水泥。浸泡抗蝕性能試驗方法(K)法適用于指定采用本方法的水泥。
GB/T 778的本部分規定了完整水表和作為獨立單元的水表測量傳感器(包括流量或體積檢測元件)以及計算器(包括指示裝置)的試驗要求。本部分適用于GB/T 778.1定義的飲用冷水水表和熱水水表的型式評價試驗和首次檢定試驗。本部分給出了水表型式評價試驗和首次檢定試驗的詳細試驗程序、試驗原則、試驗設備和試驗方法。如果法規有要求,本部分也適用于輔助裝置。
GB/T 778的本部分規定了單個水表、復式水表、同軸水表和連接管件的選擇、安裝、水表的特殊要求以及新水表或修理后水表首次使用的準則,以保證水表準確穩定測量和可靠讀數。本部分適用于封閉滿管道中測量飲用冷水和熱水體積并配有累積流量指示裝置的水表。本部分既適用于基于機械原理的水表,也適用于基于電或電子原理以及基于機械原理帶電子裝置、用于計量飲用冷水和熱水體積的水表。本部分還適用于電子輔助裝置。通常電子輔助裝置為選裝件,但或法規可能會根據水表的使用情況確定某些輔助裝置為必備件。本部分的建議適用于被定義為積算計量儀表、采用任何技術連續測定流過的水體積的水表。
GB/T 1033本部分規定了非泡沫塑料密度的三種測定方法:方法A:浸漬法,適用于除粉料外無氣孔的固體塑料。方法B:液體比重瓶法,適用于粉料,片料,粒料或制品部件的小切片。方法C:滴定法,適用于無孔的塑料。本部分適用于塑料的或擠出的非泡沫塑料,以及粉料、片料和顆粒狀非泡沫塑料。
警告:本部分的應用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危險的材料、操作或設備。本部分沒有針對可能存在的有關應用的全部安全問題做出說明。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用于本部分的安全健康條款并確定本部分的使用規范。GB/T 103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密度梯度柱測定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模塑或擠出的無孔非泡沫塑料固體顆粒。
1.1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平板或曲面形狀的固體塑料在厚度方向吸水性的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當試樣進入水中或在一定濕度的條件下,測量規定塑料試驗樣尺寸的吸水量。對單相材料假設通過試樣厚度方向上具有恒定吸水性的費克擴散行為,那么可以測定通過厚度方向的水分擴散系數。該模型對均質材料和增強聚合物基料在玻璃化溫度以下的試驗是有效的。然而一些兩相基料,如固化的環氧樹脂可能要求多相吸收模型,不包含在本標準范圍內。1.2 材料的吸水性和(或)擴散系數適于比較塑料暴露于相同條件下的平衡吸水量。若在非濕度平衡條件下比較材料的性能,就不局限于單相費克擴散行為。1.3 另一種情況是在一定時間內將規定尺寸的塑料試樣浸泡于水中或規定的濕度下,該方法可用于相材料不同批次的比較,或給定材料質量控制。所有試樣盡可能相同,有相同的物理性質即表面光潔度。內應力等。然而在這些條件下試樣達不到平衡吸水性,所以該試驗不能用于比較不同種類塑料的吸水性。為了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建議試驗同時進行。1.4 本標準得到的結果適用于大多數塑料,但不適用于具有吸水性和毛細管效應的泡沫塑料、顆粒或粉末。塑料暴露于潮濕條件一定時間,可用于塑料間的相互比較。測定擴散系數的試驗不適用于所有塑料。方法2不適用于浸入沸水中后不能保持形狀的塑料(見6.4)。
本標準規定了用石英膨脹計測定塑料在-30℃~30℃線膨脹系數的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使用石英膨脹計對線膨脹系數大于1×10<上標-6>℃<上標-1>的塑料材料的線膨脹系數進行測定。本標準不適用于線膨脹系數很低(小于1×10<上標-6>℃<上標-1>)的材料。對于低膨脹系數的材料,建議使用干涉計或電容技術。
1.1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定了測定各向同性和正交各向異性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 對單向增強復合材料的規定見GB/T 1040的第5部分。 1.2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2 1.3 本部分適用于下列材料: ——混入非單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所用的非單向增強材料如氈片、機織物、無捻粗紗織物、短切原絲及上述增強材料的組合物、混雜纖維、無捻粗紗、短切或磨碎纖維或預浸漬材料(預浸料)等(對于直接注塑試樣,見GB/T 1040.2-2006 中的1A 型試樣); ——帶有單向增強材料的上述材料復合制品和用單向層壓片材構成的多向增強材料,所提供的層壓片材應是勻稱的; ——由這些材料制作的成品。 涉及到的增強纖維包括玻璃纖維、碳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 1.4 本部分應使用按ISO 1368 或其他等效方法制作的試板或從帶有合適平面的成品或半成品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 1.5 見GB/T 1040.1-2006 中的1.5
GB/T 1040的本部分在第1部分基礎上規定了單向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拉伸性能的試驗條件。見GB/T 1040.1--2006中的1.2。本部分適用于用單向纖維增強的,并滿足GB/T 1040本部分測試要求(包括破壞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復合材料。本部分適用于用熱塑性材料或熱固性材料制成的復合材料,包括預浸漬材料(預浸料)。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包括碳纖維、玻璃纖維、聚芳酰胺纖維或其他類似纖維。涉及到的增強材料幾何形狀,包括單向(即完全成一條直線的)纖維、無捻粗紗以及單向織物和窄帶織物等。本部分不適用于由幾種單向層壓板在不同角度下復合成的多向復合材料(見GB/T l040.4-2006)。本部分應使用兩種不同類型試樣中的一種,試樣類型取決于與纖維方向有關的施加應力的方向(見第6章)。見GB/T 1040.1---2006中的1.5。
本標準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熱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本標準規定了優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調節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T 1043的本部分規定了塑料在規定條件下測定簡支梁沖擊強度的方法。規定了幾種不同類型的試樣與試驗。根據材料類型、試樣類型和缺口類型規定了不同的試驗參數。本部分用于研究規定類型的試樣在規定沖擊條件下的行為和評估試樣在試驗條件下的脆性和韌性,也可用于同類材料可比數據的測定。本部分適用于下列范圍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塑性板材; —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材料;—纖維單向或多向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如氈、織物、紡織粗紗、短切原絲、復合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磨碎纖維、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材料;—熱致液晶聚合物。本部分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本部分適用于規定尺寸的模塑試樣和自標準多用途試樣(見GB/T 11997)的中部經機加工制成的試樣,或由成品、半成品,如模塑制品、層壓板、擠出或澆鑄板材經機加工的試樣。本部分規定了試樣的優選尺寸。用不同尺寸和缺口的試樣以及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進行試驗時,其結果是不可比的。本部分不應作為設計的依據。但在不同溫度下的試驗、改變缺口半徑和/或厚度以及在不同條件下制備試樣,可以獲得材料的典型性能資料。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起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防爆礦用變壓器;--深水(浸水)用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干式變壓器(GB 1094.11);--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充氣式電力變壓器(IEC 60076-15);--風力發電用變壓器(GB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本部分中有幾處規定或建議涉及的是某些替換方案、附加技術方案或程序需要達成的協議。這類協議需要由制造方與用戶達成。問題應在早期提出,協議應包含在技術規范中。
本標準規定了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大六角螺母、墊圈及連接副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及包裝。 本標準適用于鐵路和公路橋梁、鍋爐鋼結構、工業廠房、高層民用建筑、塔桅結構、起重機械及其他鋼結構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連接。
本標準所列名詞術語適用于電信各的生產、設計、施工、維護、管理、科研、教學、出版及援外等方面。
本標準規定了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的實驗室環境條件、試樣、試驗設備、試驗結果以及試驗報告等。 本標準適用于纖維增強塑料的力學和物理性能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拉伸性能的試樣、試驗設備、試驗條件、試驗步驟及結果計算等。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纖維增強塑料的拉伸應力、拉伸彈性模量、泊松比、斷裂伸長率和繪制應力-應變曲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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