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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定了旋轉電機的專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供從事電工和相關工作的生產、科研、應用和教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本部分規定的術語與GB/T 2900.1《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的有關部分內容相協調;本部分中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予規定。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控制電機的專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本部分規定的術語應與GB/T 2900.1和GB/T 2900.25一起使用;本部分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予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旋轉電機產品型號的編制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旋轉電機(控制電機除外)產品型號的編制。
本標準規定了隱極同步發電機(或調相機)的總要求、空冷、氫冷或液冷發電機(或調相機)的一般要求、燃氣輪發電機和核電用隱極同步發電機的特殊要求,及氫氣作為冷卻介質的同步發電機(或調相機)注意的事項:包括發電機(或調相機)運行所需的輔助設備、廠房內氫氣可能積聚的區域。本標準適用于容量大于10 MVA三相2極或4極隱極同步發電機以及三相隱極同步調相機。
本標準規定了船舶電力推進系統(以下簡稱推進系統)的分類、技術和試驗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推進系統主要機械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試驗。本標準不適用于側推進裝置以及所有由輔助電站和蓄電池供電的推進機械和設備。
本標準規定了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三相同步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以及標志、包裝和質量保證期。本標準適用于往復式內燃機驅動的三相同步發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小型水電站機電設備運行條件、技術要求以及檢查、交貨、安裝、運行和維護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裝機容量50 MW及以下水電站的機電設備。本標準僅涉及供需雙方之間關于機電設備的技術關系,不涉及土建工程、行政事務或商務。
本標準規定了試驗確定效率的方法,并指定了獲得各項損耗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IEC 60034-1規定范圍內的所有直流電機、交流同步電機和感應電機。
GB/T 35700的本部分規定了船舶機械和電力混合推進系統中發電系統的技術要求和試驗要求。本部分適用于船舶機械和電力混合推進系統中發電系統(以下簡稱發電系統)的設計、制造。
本標準規定了額定功率為30 kVA~1 750 kVA船舶軸帶無刷雙饋交流發電機(以下簡稱發電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設計與結構、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額定功率為30 kVA~1 750 kVA,額定頻率為50 Hz的船舶軸帶無刷雙饋交流發電機的設計、制造和檢驗。60Hz的船舶軸帶無刷雙饋交流發電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適用于750kV及以下交流電壓等級新安裝的、按照相關出廠試驗標準試驗合格的電氣設備交接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旋轉電機中的電動機和容量6000kW及以上汽輪發電機、調相機的施工及驗收。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煉鐵爐頂煤氣壓力不小于0.08MPa煤氣余壓發電裝置的設計、制造、施工、維護。
本標準規定了高爐煤氣余壓發電(干式)技術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工藝技術要求、設備選型要求、操作與維護、試車與驗收。本標準適用于采用干式除塵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高爐爐頂煤氣壓力不小于0. 08MPa的煤氣余壓發電裝置的設計、制造、施工、維護。
本標準規定了飛機用旋轉整流器式無刷交流發電機的參數和性能的試驗方法。本標準也規定了無刷交流發電機與其他裝置(如恒速傳動裝置、調壓器、控制保護器及線路斷路器等)配套的系統或分系統參數和性能的試驗方法,但這種試驗只考核發電機的配套性能,因此參加試驗的其他裝置必須是合格產品。 本標準適用于飛機無刷交流發電機的檢查與驗收試驗和型式試驗(鑒定和定期試驗)。飛機無刷交流發電機的具體試驗項目應由技術合同或產品專用技術條件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飛機輸配電網路設計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飛機輸配電網路設計。飛機輸配電網路改裝設計時亦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飛機供電系統研制的要求和驗證。 本標準適用于對飛機供電系統提出研制的要求和驗證,所需的補充資料在本標準內用空格標出。如果沒有填寫關于飛機供電系統性能要求的資料,則本標準不能用于簽訂技術協議與合同。
本規程規定了石油化工及以煤為原料的煤化工裝置的建設工程中22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電氣安裝工程在安裝及試驗過程中的主要技術要求。本規程適用于石油化工及以煤為原料的煤化工裝置的新建、擴建及改造工程項目的電氣安裝工程施工。
本標準適用于裝機容量0.5~50MW、庫容1000萬m<上標 3>以下的4級、5級水工建筑物的新建、擴建、續建、除險加固、技術改造等。裝機容量小于0.5MW及4級、5級臨時水工建筑物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壓水堆核電廠安全級柴油發電機組中發電機的鑒定過程、方法和驗收準則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內燃機拖動,額定電壓為(6~10.5) kV的無刷式自勵三相同步發電機,不適用于對發電機勵磁調節控制部分、拖動發電機的內燃機部分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