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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測量儀及振動傳感器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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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8的本部分規定了完整水表和作為獨立單元的水表測量傳感器(包括流量或體積檢測元件)以及計算器(包括指示裝置)的試驗要求。本部分適用于GB/T 778.1定義的飲用冷水水表和熱水水表的型式評價試驗和首次檢定試驗。本部分給出了水表型式評價試驗和首次檢定試驗的詳細試驗程序、試驗原則、試驗設備和試驗方法。如果法規有要求,本部分也適用于輔助裝置。
GB/T 778的本部分規定了試驗報告格式,可配合GB/T 778.1-2018與GB/T 778.2-2018使用。
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液浸式變壓器。本部分規定了變壓器冷卻方式的標志、變壓器溫升限值及溫升試驗方法。
本部分提供的是樣方法適用于需要經受模擬復雜以及混合激勵振動試驗的樣品。本部分的目的是要驗證在經受規定的混合模式激勵后,樣品在功能和/或結構上不會產生不可接受的降低。當實際環境的振動測量數值具有混合模式時,用本方法剪裁震動環境特別合適。本部分也適用于揭示隨機與正弦和/或隨機混合振動應力累積效應,以及由此導致的樣品機械缺陷和規定性能的降低,這些信息結合有關規定可評定樣品的可接受性。在某些情況下,本實驗方法也適用于驗證樣品的機械強度。本部分也適用于在運輸或實際使用環境中可能經受隨機和/或隨機與確定特性組合的振動的樣品,如在航空器,航天器以及運輸中將被裝在運輸容器內,并將運輸容器作為樣品本身的一部分。本部分適用于電工電子產品,也適用于其他需要的領域。
GB/T 2423的本部分規定了多輸入多輸出振動(以下簡稱:MIMO)試驗方法的術語和定義、試驗設備、試驗方法與條件、信息要求、試驗實施及結果分析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確定或驗證在經受多激振器激勵后樣品的機械薄弱環節和/或特性降低情況。本試驗方法也可用于驗證樣品的機械結構和功能完好性以及研究它們的動態特性。
GB/T 2424的本部分給出了如何估算溫濕度試驗箱穩態溫度與濕度時的不確定度示例。由于測量方法與不確定度密切相關,所以也有描述。本部分也同樣適用于所有環境條件情況,包括房間或試驗室。本方法適用于溫度試驗箱和溫濕度試驗箱兩種情況。本部分對使用氣候試驗箱的人們有很大的幫助。那些已經很熟悉測量不確定度人會發現它對典型的測量不確定度來源以及把其量化合成很有指導性作用。它也能為第一次或者偶爾使用溫濕度試驗箱或沒有這門學科的知識的人提供幫助。討論不確定度時,首先知道要測量和描述的是什么十分重要。一個試驗箱的校準和性能描述涉及到給定設定點條件下,箱內氣體及被測試驗樣品的溫度和濕度。這些不能與箱內傳感器的校準和性能描述混淆,因為兩者概念是不同的。
GB/T 2820的本部分規定了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發電機組用控制裝置和開關裝置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陸用和船用交流(a.c.)發電機組,不適用于航空或驅動陸上車輛和機車的發電機組。
GB/T 2820的本部分規定了整臺發電機組特性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由往復式內燃(RIC)機驅動的陸用和船用交流(a.c.)發電機組,不適用于航空或驅動陸上車輛和機車的發電機組。
GB/T 2900的本部分規定了控制電機的專用術語。本部分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本部分規定的術語應與GB/T 2900.1和GB/T 2900.25一起使用;本部分未作規定的術語,需要時可在有關標準中給予規定。
本部分規定了核儀器技術領域用術語和定義。本部分適用于涉及核儀器:物理現象、基本概念、儀器、系統、設備和探測器技術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水泵流量的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回轉動力泵流量的測定。其他泵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回轉動力泵(離心泵、混流泵和軸流泵,以下簡稱“泵”)的水力性能驗收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在泵試驗基地進行的泵驗收試驗,例如實驗室或泵制造廠家試驗臺。本標準適用于輸送符合清潔冷水性質液體的任何尺寸的泵。本標準中規定了三種驗收等級:——1B級、1E級和1U級,具有較嚴格的容差;——2B級和2U級,具有較寬泛的容差;——3B級,具有更寬泛的容差。本標準既適用于不帶任何管路附件的泵本身,也適用于連接全部或部分上游和/或下游管路附件的泵組合體。
本標準規定了鐵路車輛或其他各種軌道車輛內部噪聲級和頻譜的測量條件,以便獲得可再現和可比較的測量結果。但不包括運行中的軌道維護車輛。本標準適用于:—型式試驗;—周期性監督檢驗;—常規噪聲測試。結果可用于:—表征這些車輛的內部噪聲;—比較特定軌道路段不同車輛的內部噪聲。本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一般為工程級(2級,準確度為±2dB),其中加速或減速測試規定的方法為簡易級。按GB/T 19052的規定,工程級是作為噪聲公示優先采用的等級。本標準描述了諸如啟動、加速、減速和定置等不同運行條件下的測試。所選運行條件有相關授權機構或列車所屬單位或運行單位決定,不要求在所有條件下進行測試。本標準不涉及次聲和語言信息可懂度。
本標準規定了海洋船舶系泊與航行試驗的項目及其試驗條件、試驗內容及程序、試驗記錄與報告的一般規定。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海洋船舶常規項目的試驗。本標準規定以外的特殊裝置與設備及海上移動平臺的試驗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GB/T 15706-2012中3.1定義的機械上的液壓系統及其元件的通用規則和安全要求。本標準涉及與液壓系統相關的所有重大危險,并規定了當系統安置在其預定使用的場合時避免這些危險的原則。本標準中未完全涉及重大噪聲危害。本標準適用于液壓系統及其元件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維護,并涉及以下方面:a) 裝配;b)安裝;c) 調整;d)運行;e)維護和凈化;f) 可靠性;g)能量效率;h)環境。
本標準規定了繪制頻率特性圖和極坐標圖的標度的標準比例。本標準不適用于聽力圖。
本標準規定了擺錘式沖擊試驗機的構成部件的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配有2 mm或8 mm沖擊刃并按諸如GB/T 229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擺錘沖擊試驗用的擺錘式沖擊試驗機(以下簡稱試驗機)。本標準可適用于類似的其他能量和不同結構的試驗機。工業上從事金屬材料檢測的普通試驗室或研究實驗室所使用的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機稱為工作試驗機。特制的一些要求比較嚴格的試驗機稱為標準沖擊試驗機。GB/T 18658中規定了有關標準沖擊試驗機檢驗的技術要求。本標準描述了兩種檢驗方法:a) 直接檢驗法:該方法的性質屬于靜態檢驗方法,即通過對試驗機關鍵部件的測量,以確保其滿足本標準的要求。所用檢驗和校準儀器應證明可溯源到基準。當試驗機安裝、維修或間接檢驗方法給出不合格的結果時應使用直接檢驗法對其進行檢驗;b) 間接檢驗法:該方法的性質屬于動態檢驗方法,即使用標準試樣檢驗指示裝置標尺上的各點示值。對于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機應同時使用直接檢驗法和間接檢驗法兩種方法進行檢驗,使其滿足第6章和第7章的要求。GB/T 18658規定了標準試樣的技術要求。本標準規定的間接檢驗法考慮了試樣在斷裂過程中所吸收的總能量。該總吸收能量包括:——沖斷試樣自身所需的能量;——擺錘從初始位置開始擺動到完成第一個半周期時試驗機內部的能量損失。
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驗收試驗的術語和定義、符號、測量設備、方法和精度、試驗程序、測量的不確定度、試驗結果與規定值的比較及試驗報告等。本標準的附錄A規定了液環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規定了批量生產的裸裝壓縮機和集裝壓縮機的簡化驗收試驗方法。本標準附錄E規定了電動機驅動的集裝容積式變轉速壓縮機的驗收試驗。本標準的附錄F和附錄G分別給出了壓縮機參考工況及不確定度計算方法。本標準附錄H規定了一般用空氣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容積式壓縮機的驗收試驗。
GBT 3859的本部分規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電子閥器件的所有半導體電力變流器和半導體電力開關的性能。電子閥器件主要有半導體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極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種晶閘管和功率晶體管)。可控器件可反向阻斷或反向導通,可借助電流、電壓或光控制。假設非雙穩器件在開關狀態下工作。本部分主要從總體上規定對變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適用于把交流電變換為直流電或把直流電變換為交流電的電網換相變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類型的電力電子變流器尚無產品標準,本部分的內容也適用。這些特定的要求適用于進行功率變換、換相(例如:半導體自換相變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電動機傳動用半導體變流器 )的半導體電力變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組合(例如:電傳動機車車輛用直接直流變流器)。本部分適用于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或特殊性能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的所有電力變流器。電力變流器的專用產品標準應參考本部分。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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