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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本部分的應用可能會涉及到一些危險的材料、操作或設備。本部分沒有針對可能存在的有關應用的全部安全問題做出說明。本部分的使用者有責任在使用前建立適用于本部分的安全健康條款并確定本部分的使用規范。GB/T 1033的本部分規定了用密度梯度柱測定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模塑或擠出的無孔非泡沫塑料固體顆粒。
本標準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測定塑料壓縮性能的方法。規定了標準試樣 , 但其長度可以調整 , 以防止其壓縮翹曲而影響試驗結果 , 以及試驗速度的范圍。本標準用于研究試樣的壓縮行為并用來測定在標準條件下壓縮應力 -應變與壓縮強度、壓縮模量及其他特性的關系。本標準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 , 包括用短纖維、小條、小片或顆粒填充的增強復合材料以及未填充的復合材料或半硬質的熱塑性片材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材料 , 包括填充或增強的復合材料 , 硬質或半硬質的熱固性片材 ;——熱致液晶聚合物。按照 IS0 10350-1:1998 與 GB/T19467.2-2004, 本標準適用于加工前纖維長度≤7.5mm 的纖維增強復合材料。本標準一般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塑料和層壓材料、硬質泡沫材料和含有泡沫材料或泡沫橡膠的夾層結構的材料.本標準采用的試樣可以是選定尺寸的模塑試樣 , 也可以是用標準多用途試樣中部機加工而成的試樣 (GB/T11997-2008) 或由如模塑、擠塑或鑄塑成板材的成品或半成品上機加工而成。本標準規定了優選的試樣尺寸。用不同的試樣或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所進行的試驗 , 其結果是不可比較的。其他因素 , 如試驗速度和狀態調節情況 , 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對試驗數據進行比較時 , 應嚴格地控制這些因素并把它們記錄下來。
GB/T 1404的本部分規定了粉狀酚醛模塑料(PF-PMCs)試樣制備方法和性能測定的試驗方法。并給出了試驗材料的處理要求及試驗材料在模塑前和試樣在測試前的狀態調節要求。本部分給出了試樣制備以及使用這些試樣進行性能測試的步驟和條件。并列出了表征PMCs所適用的和必須的性能和試驗方法。這些性能選自GB/T 19467.1-2004中的通用試驗方法。其他廣泛使用或對PMCs特別重要的試驗方法包含在本部分中,特征性能符合GB/T 1404.1-2008中4.4.3和4.4.4的規定。為了獲得可重現的和可比的試驗結果,必須采用標準規定的試樣制備和狀態調節方法,試樣尺寸及試驗步驟。采用不同的試樣尺寸或不同的制備步驟所獲得的數據未必一致。
本標準定義了用于塑料工業中的術語。當術語有一個或多個同義詞時,同義術語跟隨在優選的術語之后。進而以正確的字母排序詳細地列出同義詞。不贊成的術語用“不贊成”指明。可能找不出定義或沒有指明定義時,在其術語后面利用一個符號→。縮略符號“cf.”(參見)指明使用者可以參見其他術語(不是同義詞)、定義或以下述的符號對該術語所含信息進行注解。
GB/T 2951規定了配電及通信用電纜和光纜,包括船舶及近海用電纜和光纜的聚合物絕緣和護套材料的試驗方法。GB/T 2951的本部分規定了密度測定方法、吸水試驗和收縮試驗方法。這些方法適用于普通的絕緣和護套材料(彈性體、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等)。
GB/T 3403的本部分規定了粉狀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塑料(UF-和UF/MF-PMCs)試樣制備方法和測定性能的試驗方法,并規定了試驗材料的處理要求及試驗材料在模塑前和試樣在測試前的狀態調節要求。本部分適用于粉狀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塑料(UF-和UF/MF-PMCs)試樣制備步驟、條件以及用這些試樣測量材料性能的方法。同時也適用于表征PMCs所需的性能及其試驗方法。這些性能項目選自GB/T 19467.1-2004中的通用試驗方法。其他廣泛使用或對PMCs有特別重要的試驗方法包含在本部分中,特征性能按GB/T 3403.1-2008中4.4.3和4.4.4的規定。為了得到有重現性和可比性的試驗結果,應采用本部分規定的試樣制備方法、試樣狀態調節方法,試樣尺寸及試驗步驟。采用不同的試樣尺寸或不同方法制備的試樣而得到的測定值不一定是相同的。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本部分涉及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不作為一般家用,但對公眾仍可能引起危險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中由非的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屬于本部分的范圍。 就實際情況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種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險,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圍環境中所有人可能會遇到的。 然而,一般說來本部分并未涉及: --無人照看的幼兒和殘疾人使用器具時的危險; --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本標準規定了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的一般要求、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安裝的使用散射光、透射光工作原理的點型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器。其他環境中安裝的或使用其他工作原理的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除特殊技術要求應由有關標準另行規定外,亦應執行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消聲器測量方法和要求。包括實驗室測量和現場測量方法。 測量的量主要為消聲器的插入損失,也可測定下列量: --氣流噪聲聲功率級; --消聲器壓力損失和阻力系數。 本標準適用于以阻性為主的管道消聲器。
本標準規定了連續相為液相的過濾與分離過程基礎及相關設備的構造、性能通用術語。本標準適用于液固分離原理與過程,物料性質,預處理技術(包括增濃、澄清、沉降、氣浮、凝聚與絮凝、助濾技術等),過濾介質,后處理技術(包括洗滌,脫液等),膜過程;以及離心機,分離機,離心萃取設備,過濾機,壓榨過濾設備,過濾器,膜過濾,氣浮設備,旋流器等機械、設備與零部件及有關操作過程控制、機械結構等的設計、生產;也適用于過濾與分離過程與設備的科研、教學等領域。本標準不包括實驗室用離心機及氣體過濾器。
GB/T 4802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圓軌跡法對織物表面起毛起球性能及表面變化進行測定的方法。
GB/T 4937的本部分適用于采用再流焊工藝和暴露于大氣環境中的所有非氣密封裝表面安裝器件(SMD)。本部分的目的是為SMD承制方和用戶提供按照IEC 60749-20中規定進行等級分類的潮濕、再流焊敏感的SMDs的操作、包裝、運輸和使用的標準方法。提供的這些方法是為了避免因吸收濕氣和暴露于再流焊的高溫下造成的損傷,這些損傷會造成成品率和可靠性的降低。通過這些程序的應用,實現安全無損的再流焊,元器件通過干燥包裝,提供從密封之日起保存于密封干燥袋內的包裝內壽命。IEC 60749-20耐焊接熱試驗中規定了兩種水汽浸漬試驗方法,方法A和方法B。方法A,是在假設防潮袋內相對濕度小于30%的前提下規定的。方法B,是在假設承制方暴露時間(MET)不超過24 h,且防潮袋內相對濕度小于10%的前提下規定的。在實際操作環境中,使用方法A的SMDs允許吸收濕氣達到30%RH,使用方法B的SMDs允許吸收濕氣達到10%RH。本部分規定了在上述試驗條件下SMDs的操作條件。
GB/T 5019的本部分規定了粘合云母材料、以粘合云母材料為基的產品和云母紙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有關電氣設備用、由粘合云母或云母紙、帶或不帶補強材料粘合而成的絕緣材料,并適用于云母紙。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本部分規定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用塑料管道及管件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運輸、貯存等。本部分適用于GB 50084-2001(2005年版)規定的火災危險等級為輕危險級、中危險級Ⅰ級場所設置的濕式系統中,作為配水支管使用的氯化聚氯化乙烯(PVC-C)塑料管道及管件。其他塑料管道及管件也可參照使用。
GB/T 5169的本部分規定了用于比較電工電子產品用不同材料的燃燒性能的小規模實驗室試驗程序,試驗中條形試樣呈水平或垂直放置,并暴露于引燃源為標稱功率50 W的小火焰中。本試驗方法用于確定材料的線性燃燒速率或者自熄性。本部分的試驗方法適用于固體材料和按ISO 845的方法測定時表觀密度不小于250 kg/m<上標3>的泡沫塑料。本部分給出了兩種試驗方法。方法A為水平燃燒試驗,旨在測量規定試驗條件下材料的線性燃燒速率。方法B為垂直燃燒試驗,旨在測量規定試驗條件下材料的自熄能力。本部分描述的試驗方法規定的分級方法(見8.4和9.4)可用于質量保證、產品組成材料的預選,或驗證成品所用材料要求的低燃燒等級。本部分旨在供產品標委會根據IEC指南104和ISO/IEC指南51中規定的原則編寫標準。產品標委會的任務之一就是在編寫自己的標準時,凡適用之處都要使用本系列標準。除非有關標準特別提及或列出,否則本部分的要求、試驗方法或試驗條件將不適用。
GB/T 5237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泳涂漆型材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貯存、質量證明書及訂貨單(或合同)內容。本部分適用于表面經陽極氧化、著色和電泳涂漆(水溶性清漆或色漆)復合處理的建筑用鋁合金熱擠壓型材(以下簡稱型材)。用途和表面處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鋁合金加工材也可參照執行本部分。
GB/T 5237的本部分規定了隔熱型材(亦稱斷熱型材)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質量證明書以及訂貨單(或合同)內容。本部分適用于穿條式隔熱鋁合金建筑型材(以下簡稱穿條型材)或澆注式隔熱鋁合金建筑型材(以下簡稱澆注型材)。其他行業用的隔熱鋁合金型材也可參照執行本部分。
本標準規定了鋁及鋁合金制液氮生物容器(以下就容器)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儲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常壓貯存液氮,有效容積為1L~175L,口徑為30mm~216mm的采用高真空多層絕熱的容器。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范圍的容器:——帶壓貯存液氮;——貯存液氧及其他低溫液體。
本標準建立了熱壓模塑制備熱固性材料試樣的通則和壓制程序。 本標準規定了在性能試驗報告應包含的有關試樣制備的詳細內容。 本標準給出設計制備試樣用模具的一般原理。為了以再現的方法制備試樣 , 本標準討論了試驗結果具有可比的試樣制備所涉及的基本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以酚醛樹脂、氨基樹脂、三聚氨膠 / 酚醛、環氧及不飽和聚酯樹脂為基料的熱固性粉狀模塑料 (PMCs) 。由于某些模塑料的成分、流動性或其他可變因素 , 可能需要按照規定的方法制備試樣。在此情況下需要各方協商一致 , 并在模塑報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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