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35-0567
旋轉電機的聲功率級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回轉動力泵(離心泵、混流泵和軸流泵,以下簡稱“泵”)的水力性能驗收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在泵試驗基地進行的泵驗收試驗,例如實驗室或泵制造廠家試驗臺。本標準適用于輸送符合清潔冷水性質液體的任何尺寸的泵。本標準中規定了三種驗收等級:——1B級、1E級和1U級,具有較嚴格的容差;——2B級和2U級,具有較寬泛的容差;——3B級,具有更寬泛的容差。本標準既適用于不帶任何管路附件的泵本身,也適用于連接全部或部分上游和/或下游管路附件的泵組合體。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電動機或電磁鐵驅動的:--手持式電動工具(第2部分);--可移式電動工具(第3部分);--園林工具(第4部分)。以下簡稱“工具”。交流單相或直流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額定電壓不大于440 V。大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3 700 W。本部分涉及人們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工具時遇到的由工具引發的危險。帶電加熱元件的工具屬本部分范圍。這些加熱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關部分中規定。對于不與電網隔離、且基本絕緣由不按工具額定電壓設計的電動機,其要求在附錄B中規定。對于由可充電電池供電的電動機驅動或電磁鐵驅動的工具以及用于這些工具的電池包,其要求在附錄K中規定。對于能直接接在市電或非隔離電源上操作和/或充電的這類工具,其要求在附錄L中規定。不用對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夠安裝到一個支架或工作臺當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屬于本部分范圍,由第3部分來規定。本部分不適用于:--在爆炸性環境(塵埃、蒸汽或氣體)中使用的工具;--制備和加工食品用工具;--醫療用工具;--與化妝品和藥品一起使用的工具;--加熱工具;--電動機驅動的家用或類似用途電器;--工業機床用電氣設備;--用來制作模型的由低壓變壓器驅動的小型臺式工具,如制作遙控飛機模型或汽車模型等。
本標準規定了電風扇用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的型號、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風扇用的電容運轉異步電動機、罩極異步電動機和永磁無刷直流電動機。
GB/T 5171的本部分規定了小功率電動機的通用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折算至1 500 r/min時大連續額定功率不超過1.1 kW的電動機。本部分也適用于上述功率以外的其他單相異步電動機。各類型電動機的特殊要求及本部分未規定的其他要求應在各類型電動機的產品標準中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鐵氧體永磁直流電動機的分類、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儲存及運輸等。本標準適用于采用鐵氧體永久磁鐵勵磁的有槽、有刷一般用途的機殼外徑不大于16Omm的鐵氧體永磁直流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機殼外徑大于160mm或本系列電動機所派生的各種電動機也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交流伺服電動機的分類、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交付準備。本標準適用于兩相交流伺服電動機(以下簡稱電機)。
本標準適用于在一般環境件下,對混凝土、巖石、磚墻等類似材料鉆孔、開槽、鑿毛等作業的單相串勵旋轉電錘(以下簡稱電錘)。 本標準不適用于由GB 3883.7-2005定義的電鎬和錘鉆。
本部分規定了在標準條件下涉及測定、標示和檢驗旋轉電機噪聲發射特性所需的所有內容。同時還規定了適用的噪聲測試方法和試驗時的運行狀態及安裝方式。 噪聲發射特性包括聲功率級和發射聲壓級,這些量的測定用于: ——電機發射噪聲的比較; ——使制造廠能確定噪聲發射標示值;以及 ——噪聲控制。 應用本部分可以保證與使用基礎噪聲測試方法測定噪聲發射特性有相同的精度等級。本部分的噪聲測試方法允許是試驗室法(等級1)、工程法(等級2)和簡易法(等級3),一般推薦工程級(等級2)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任意長、寬或高的電機。
本標準規定了機座外徑不大于90 mm的電子類家用電器用電動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交付準備等。 本標準適用于DVD錄放機、錄音機、攝像機、照相機、微波爐、取暖器、電子玩具、剃須刀、程控器、CPU風扇、手機等電子類家用電器電動機如交流感應電動機、串激電動機、永磁直流電動機、無刷直流電動機、同步電動機、超聲波電動機、步進電動機等。本標準也適用于不用機座外徑表示機座號的其他結構型式電子類家用電器用電動機。 機座外徑大于90 mm的電子類家用電器用電動機亦可參照采用本標準。 本標準應與電子類家用電器用電動機(以下簡稱電機)產品專用技術條件一起使用。各類電機的具體技術指標及附加或特殊要求在產品專用技術條件中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有關機器和設備的下列內容: ——噪聲發射值的標示; ——技術文件中應提供產品的噪聲發射值和與產品有關的聲學信息; ——說明了噪聲發射值的驗證方法。 本標準使用的噪聲發射標示值可分為單值噪聲發射標示值Ld或雙值噪聲發射標示值L和KoL是直接測量的噪聲發射值,K是與測量有關的不確定度,Ld為L與K之和,由重復測量得到的置信度范圍內不可能超過的上限值,Ld對應于GB/T 14573.1中定義的Lc標牌值。 噪聲發射值有單值或雙值表示形式,可以是單一的A計權聲功率級值LWA或指定位置處的A計權發射聲壓級LpA或C計權峰值發射聲壓級LpC,peak三者之一表示。也可以使用上述三種量同時表示。一經選定,相關測試規程中K值也就確定。 附錄A給出了確定噪聲發射標示值的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交流伺服系統的定義和術語、運行條件、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交付準備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輸入供電電源交流額定電壓不超過1 000 V、頻率不超過1 000 Hz,直流額定電壓不超過1 500 V的交流伺服系統。 本標準適用于交流伺服系統(以下簡稱“伺服系統’)及構成伺服系統的交流伺服驅動器(以下簡稱\"驅動器\"),交流伺服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本標準的內容不涉及傳感部分,但該部分內容應在產品專用技術條件中進行規定。 本標準未列入而又與伺服系統有關的技術要求,應按照有關的電動機標準和工業機械電氣控制設備標準的規定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用測量表面振動來確定機器表面振動所輻射的空氣聲功率的測量方法。此方法特別適用于那些由于背景噪聲很高或其他環境影響較大而不可能按GB 3767,GB 3768,GB 6881,GB 6882,GB 10069等用聲壓法測定機器噪聲的基礎標準或標準規定直接正確測定空氣噪聲的場合。 本標準僅適用于由封閉固體結構表面振動輻射噪聲的情況,而不適用于由空氣動力產生噪聲的情況。本標準所規定的方法主要適用于穩態聲源。 計算輻射系數的導則由附錄D給出。推薦頻段的選擇由附錄E給出。 本標準所規定的程序,可以通過測量表面各部分的振動來確定整個機器結構振動輻射的聲功率。 本標準測定A計權聲功率級結果的準確度為2級,其測量方法的不確定度不大于2dB。對于聲輻射指數未知而采用理論值進行測量時,其測定結果的準確度至少應達到3級,否則不宜采用本標準的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齒輪減速、電子調速用微型異步電動機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交付準備及用戶服務等。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系統中作驅動用齒輪減速、電子調速異步電動機。
GB/T 20651的本部分規定了壓燃式發動機及其基本附屬設備的安全要求和防護措施。本部分不包括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下所需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適用于陸上、地下和水上用壓燃式發動機(以下簡稱“發動機”)。本部分不適用于航空用發動機。本部分所述的發動機是指到動力輸出端為止的原動機。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安全各相關標準的提綱性內容。本標準可為機械及相關設備的設計者和制造商提供幫助,特別是在缺少特定C類標準的情況下,能幫助設計者和制造商正確理解相關的機械安全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永磁無刷電動機系統及構成系統的永磁無刷電動機、永磁無刷電動機驅動器的術語和定義,運行條件,基本要求,試驗方法和驗收標準等。本標準適用于永磁無刷電動機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及構成系統的永磁無刷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永磁無刷電動機驅動器(以下簡稱驅動器)。
本標準規定了YZRW系列起重及冶金用渦流制動繞線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與試驗方法以及標志、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各種起重機械及冶金輔助設備電力傳動用渦流制動繞線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渦流制動電動機)及其渦流制動器,凡屬本系列渦流制動電動機所派生的各種電動機亦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