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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式壓縮機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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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驗收試驗的術語和定義、符號、測量設備、方法和精度、試驗程序、測量的不確定度、試驗結果與規定值的比較及試驗報告等。本標準的附錄A規定了液環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規定了批量生產的裸裝壓縮機和集裝壓縮機的簡化驗收試驗方法。本標準附錄E規定了電動機驅動的集裝容積式變轉速壓縮機的驗收試驗。本標準的附錄F和附錄G分別給出了壓縮機參考工況及不確定度計算方法。本標準附錄H規定了一般用空氣壓縮機的性能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容積式壓縮機的驗收試驗。
本標準界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的術語、符號及其定義或說明。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容積式壓縮機。
本標準規定了各種型式壓縮機的分類及分類說明。本標準適用于輸送和壓縮各種壓力下氣體介質的壓縮機。本標準不適用于通風機和真空泵。
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噪聲的測定方法。本標準正文主要規定了噪聲聲功率級測定的工程法,附錄A給出了噪聲聲功率級測定的簡易法,附錄B給出了噪聲聲壓級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包括驅動機的容積式壓縮機組(以下簡稱壓縮機組)。
本文件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機械振動的測量、評價及測量記錄內容。本文件適用于電動機驅動的壓縮機。其他方式驅動的壓縮機機械振動測量與評價可參照使用。
GB/T 10893的本部分規定了不同類型壓縮空氣干燥器的各種需要說明的性能參數和相關的試驗方法、具體包括:--壓力露點;--流量;--壓降;--壓縮空氣損失;--能量消耗;--噪聲、本部分還給出了用于確定節能裝置性能的部分載荷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工作壓力大于0.05 MPa且小于或等于1.6 MPa的下列壓縮空氣干燥器:--吸附式干燥器;--滲膜式干燥器;--冷凍式干燥器(包括通過冷卻干燥);--組合式干燥器、
本標準規定了分離機械在一個反射平面上自由聲場條件下噪聲聲功率級的工程測定法,附錄C給出了分離機械噪聲聲壓級的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型離心機、分離機和過濾機噪聲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中低壓活塞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機驅動的額定排氣壓力為3.0MPa、1.0MPa和0.7MPa的船用中、低壓活塞式空氣壓縮機的設計、生產、試驗和驗收等。柴油機驅動的船用空壓機以及其他額定排氣壓力不大于4.0MPa的船用空壓機也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高壓活塞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機或柴油機驅動的額定排氣壓力范圍從15MPa~40MPa的船用高壓活塞式空氣壓縮機的產品設計、生產、試驗驗收。
GB/T 13277的本部分規定了壓縮空氣濕度的測量方法,包括方法的選用指南及適用范圍、取樣技術、測量方法、結果評定、不確定度分析和試驗報告等。本部分適用于壓縮空氣中以水蒸氣狀態存在的水分的測量。
GB/T 13277的本部分規定了壓縮空氣中不同尺寸顆粒濃度的測量方法,包括方法的選用指南、取樣技術、測量方法、結果評定、不確定度分析和試驗報告等。本部分適用于壓縮空氣中固體顆粒的計數測量。
GB/T 13277的本部分規定了檢測壓縮空氣中油蒸氣含量的氣相色譜法和化學指示管法,同時規定了油蒸氣的取樣、測量、評定、不確定度和試驗報告等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壓縮空氣中油蒸氣(6個或更多碳原子的碳氫化合物)含量的測量。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用固定的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型號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及貯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驅動電動機功率為18.5 kW~560 kW、額定排氣壓力為0.7 MPa~1.25 MPa的空壓機。額定排氣壓力小于0.7 MPa的空壓機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風冷、單作用、一般用途的有油潤滑微型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型號和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和貯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額定功率為0.18 kW~15 kW的電動機或相當功率的內燃機驅動的、額定排氣壓力不超過1.4 MPa的空壓機。本標準也適用于額定功率為18.5 kW、額定排氣壓力為0.5 MPa的空壓機。
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流量的測量裝置和測量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壓縮機流量的測量。輸氣管內流量的測量也可參照采用。本標準不適用于管道內流量不穩定、氣體有相變、氣體中有固體或液體等物質析出以及節流件上游氣體是音速或超音速流等情況下流量的測量。
本標準規定了運行中空氣壓縮機組及供氣系統的節能監測項目、監測要求和方法、測試項目計算方法和節能監測評價。本標準適用于壓縮空氣站內排氣壓力范圍0.3 MPa~1.6 MPa,驅動功率18.5 kW及以上的電動機驅動的空氣壓縮機組及供氣系統。本標準不適用于設在井下、涵洞和艦船等特殊場所的壓縮空氣站。
本標準界定了制冷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制冷的產品制造、工程設計、施工、維護管理以及科研、教育等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螺桿式冷壓縮機及螺桿式制冷壓縮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以R717、R22、R134a、R404A、R407C、R410A、R507A為制冷劑的螺桿式制冷壓縮機(以下簡稱壓縮機)及螺桿式制冷壓縮機組(以下簡稱“機組”)。采用其他制冷劑(如R290、R1270等)的壓縮機及壓縮機組可參照執行。本標準不適用于單機雙級的螺桿式制冷壓縮機及其螺桿式制冷壓縮機組。
本標準規定了容積式空氣壓縮機(以下簡稱“空壓機”)的安全要求以及安全性能的檢驗判定方法。本標準包含的安全要求是針對空壓機的所有主要危險(機器內部因材質問題造成的斷裂危險除外)。本標準適用于功率不小于0.25kW、排氣壓力為0.035MPa~45MPa的空壓機。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空壓機:a) 用于呼吸、潛水、外科手術等特殊供氣的空壓機;b) 用于空氣制動系統的空壓機;c) 用于氣體輸送系統的空壓機;d) 工藝流程及空分設備用空壓機。
GB/T 24649的本部分規定了拖拉機掛車氣制動系統空氣壓縮機系列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部分適用于拖拉機掛車氣制動系統空氣壓縮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