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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0.3規定了壓力容器基本受壓元件的設計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內壓圓筒和內壓球殼、外壓圓筒和外壓球殼、封頭、開孔和開孔補強以及法蘭的設計計算。 本部分給出了非圓形截面容器(規范性附錄A)、鋼帶錯繞筒體(規范性附錄B)、常用密封結構(資料性附錄C)和焊接接頭結構(資料性附錄D)的基本設計要求。 本部分還給出了關于低溫壓力容器的基本設計要求(規范性附錄E)。
本部分規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商規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定。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中另有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化學分析方法、X射線熒光分析方法和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對燒失量(LOI)、SO<下標3>、不溶物(IR)、SiO<下標2>、Fe<下標2>O<下標3>、Al<下標2>O<下標3>、CaO、MgO、TiO<下標2>、Cl<上標->、K<下標2>O、Na<下標2>O、S<上標2->、MnO、P<下標2>O<下標5>、CO<下標2>、ZnO、F<上標->、游離氧化鈣(fCaO)、SrO的測定。水泥化學分析方法又分為基準法和代用法。如果同一成分列了多種測定方法,當有爭議時以基準法為準。本標準適用于通用硅酸鹽水泥和制備上述水泥的熟料、生料及指定采用本標準的其他水泥和材料。
本標準規定了用氟化鈉分離一EDTA滴定法測定鋁含量。本標準適用于鋼、合金中0.50%(m/m)~10.00%(m/m)鋁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高氯酸脫水重量法測定鐵、鋼、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硅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鐵、鋼、高溫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10%(m/m)~6.00%(m/m)硅含量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用管式爐內燃燒后重量法或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非化合碳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鐵和碳鋼中0.030%(m/m)~5.00%(m/m)非化合碳含量的測定。
警告:本標準涉及某些有危險性的材料、操作和設備,但無意對此有關的所有安全問題都提出建議。因此,使用者在應用本標準之前應建立適當的安全和防護措施,并確定相關規章限制的適用性。本標準規定了石油產品和烴類溶劑苯胺點的測定方法,以及當樣品苯胺點低于苯胺-試樣混合物中苯胺結晶溫度時上述產品的混合苯胺點的測定方法。本標準方法一適用于測定初餾點高于室溫、且苯胺點低于苯胺-試樣混合物的泡點、而高于其凝點的透明樣品。本標準方法二適用于采用自動儀器測定方法一所適用的樣品以及方法一無法測定的顏色極深的樣品。本標準方法三適用于測定在苯胺點溫度時會明顯揮發的樣品,如航空汽油。
本標準規定了滾動軸承的分類。本標準適用于對滾動軸承產品的分類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滾動軸承(以下簡稱軸承)及其分部件代號的編制方法。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用途的軸承。
本標準規定了一般工作條件下的滾動軸承(以下簡稱“軸承”)與軸和軸承座孔配合選擇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本標準規定的配合適用于下列情況:a)軸承外形尺寸符合GB/T 273.1—2011、GB/T 273.2—2006、GB/T 273.3—2015,且公稱內徑d≤500 mm;b)軸承公差符合GB/T 307.1—2005中的0、6(6X)級;c)軸承游隙符合GB/T 4604.1—2012中的N組;d)軸為實心或厚壁鋼制軸;e)軸承座為鋼或鑄鐵件。本標準不適用于無內(外)圈軸承和特殊用途軸承(如飛機機架軸承、儀器軸承、機床主軸軸承等)。
GB/T 307的本部分規定了向心軸承的尺寸和幾何特性、與公稱尺寸的極限偏差以及公差值,以限定向心軸承的界面(倒角除外)。公稱外形尺寸在ISO 15、ISO 355和ISO 8443中給出。本部分不適用于某些特殊類型的向心軸承(如沖壓外圈滾針軸承)或特殊場合使用的向心軸承(如飛機機架軸承和儀器精密軸承)。這些軸承的公差在相應的標準中給出。倒角尺寸極限在ISO 582中給出。
GB/T 307的本部分確立了滾動軸承尺寸和旋轉精度的測量準則,旨在概述所使用的各種測量和檢驗原則的基本原理,以闡明符合于GB/T 4199—2003和GB/T 6930—2002中的定義。 本部分所規定的測量和檢驗方法之間互不相同,所提供的也不是唯一的解釋。鑒于還有其他適用的測量和檢驗方法,且隨著技術進步,會有更方便的方法出現。因此,本部分不限定必須使用某一特殊方法。但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應按本部分規定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生產廠及訂戶對軸承的測量、檢驗和驗收。
GB/T 311的本部分將為正確執行GB 311.1—2012《絕緣配合第1部分:定義、原則和規則》提供指導,以便經濟合理地確定三相交流電力系統中輸變電設備或成套裝置的額定耐受電壓、選取相應于設備高電壓U<下標m>的標準絕緣水平。本部分與GB 311.1—2012相對應,適用于高壓交流輸變電設備的相對地絕緣、相間絕緣和縱絕緣,并按設備高電壓分為兩個范圍,即范圍I和范圍II。與設備高電壓的關聯性僅是為了絕緣配合的目的,本部分不包括對人員安全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標稱電壓為1 kV以上的三相交流系統,給出或推薦的數值一般也僅適用于這些系統。但是,提供的基本原則對兩相和單相電力系統也是適用的。在導則中強調結合具體工程研究絕緣配合,以合理確定絕緣水平的必要性,這對范圍II的設備更有意義。本部分不考慮例行試驗,有關例行試驗由相關設備委員會規定。本部分的內容嚴格遵循GB 311.1—2012給出的絕緣配合的程序(GB 311.1—2012中圖1)。本部分第2章至第5章與GB 311.1—2012圖1中相應的框格對應,給出了如何掌握絕緣配合程序原則的詳細信息,求取要求耐受電壓。本部分強調,在絕緣配合程序的初階段,必須充分考慮到運行中作用電壓的所有起因、分類以及類型,與設備高電壓的范圍(范圍I、范圍II)無關。只有在程序的后階段,在選取標準(額定)耐受電壓時,采用了用標準耐受電壓涵蓋特殊運行作用電壓的原則,給出了GB 311.1—2012中標準絕緣水平與設備高電壓之間的對應關系。附錄中給出了支撐標準正文闡述的原則
《絕緣配合》的本部分給出了無標準絕緣水平規定的高壓直流(HVDC)換流站的絕緣配合程序的導則。本部分僅適用于高壓交流電力系統中的高壓直流部分,而不適用于工業用的換流設備。所給定的原理及規則僅適用絕緣配合目的。本部分不涉及對人身安全的要求。高壓直流換流站換流器采用晶閘管閥串聯或并聯組成,并且換流過程采用特有的控制和保護方式,因而與交流變電站相比,對設備的過電壓保護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本部分給出了承受工頻電壓、直流電壓、諧波電壓和沖擊電壓的換流站設備過電壓和絕緣配合的程序。提出了串聯或并聯避雷器的保護水平,優化避雷器配置的方案。給出了常規和背靠背直流換流站絕緣配合示例(見附錄B、附錄C)。本部分描述了換流站與常規變電站在絕緣配合的基本原理和設計目標上的差異。本部分僅涉及當前用于高壓直流換流站過電壓保護的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給出了避雷器基本特性、要求及運行中大過電壓的計算過程;提出了典型的避雷器配置方案、避雷器應力以及確定該應力的方法。本部分包括了換流站交流場(不包括交流線路)和直流場設備的絕緣配合。由于線路和電纜對換流站設備絕緣配合有影響,所以也包括在內。盡管本部分用于普通高壓直流系統(換流電壓來自交流濾波器母線),但是絕緣配合主要原則也適用于附錄D中電容換流(CCC)換流器和可控串補換流器(CSCC)及附錄E中一些特殊的換流器結構。本部分討論了有關電網換相換流器(LCC)的絕緣配合。本部分不包括柔性直流電壓源換流器(VSC)。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用合成鹽酸的要求、采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安全。 本標準適用于由氯氣和氫氣合成的氯化氫氣體,用水吸收制得的工業用合成鹽酸。
本文件規定了可套疊貯運的錐形開口鋼桶的材料、規格尺寸和結構。本文件適用于錐形開口鋼桶的制造。
本標準規定了敵百蟲原藥的要求、試驗方法及標志、標簽、包裝、貯運。 本標準適用于由敵百蟲及生產中產生的雜質組成的敵百蟲原藥。
GB/T 337的本部分規定了工業用濃硝酸的分型、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本部分適用于工業用濃硝酸。該產品主要用于火藥、炸藥、染料、油漆等行業。
GB/T 337的本部分規定了工業用稀硝酸的分型、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本部分適用于工業用稀硝酸。該產品主要用于制取濃硝酸、硝酸鹽、硝態氮肥等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