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25-0567|
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系統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常規檢驗、電氣安全、驅動能力、電能消耗、動力蓄電池系統和車內電磁環境的檢驗項目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M類、N類在用電動汽車,不適用于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全時四驅電動汽車。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一般詞匯。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公共設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總體要求,充電站、電池更換站、分散式充電設施和管理與維護等相關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公共設施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視頻安防監控、入侵報警、出入口控制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電池管理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和鎳氫動力蓄電池的管理系統,其他類型動力蓄電池的管理系統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電池管理系統”)的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電動乘用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其他類型動力蓄電池的管理系統及其他類型車輛的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可參照執行。
1 范圍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便攜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包括直流型和交流型)的安全防護和結構的基本要求、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標志、包裝、儲運以及給用戶提供的說明文件的有關要求。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交流型和直流型便攜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可用于商業、工業及住宅等無危險的室內或戶外場所,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不適用于道路車輛用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范圍內產品可用的燃料包括:氫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如丙烷、丁烷等)、液態醇類(甲醇、乙醇)、汽油、煤油、柴油、化學氫化物和金屬(如鋅和鋁)。 類似燃料和除空氣以外的氧化劑,如果與之相關的特殊危險通過附加措施得到控制,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也不排除使用。1.1 系統邊界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的便攜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以下簡稱“便攜式燃料電池系統”)總體設計應部分或全部地將下列子系統集成為一個整體,用以實現規定的功能。具體包括: ——燃料處理系統; ——氧化劑處理系統; ——熱管理系統; ——功率調節系統; ——自動控制系統; ——燃料電池模塊; ——燃料供應系統; ——輔助電源; ——通風系統; ——水處理系統。 便攜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的框圖見圖1。1.2等效安全要求 這些要求不排除本部分中沒有明確規定的設計和結構,只要這些設計和結構經過了試驗驗證,并列入了便攜式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以下簡稱“便攜式系統”)的文件之內。在選擇設計和結構時,應當評估所采用的材料和工藝方法,使所選設計和結構能夠符合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的要求。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不包括便攜式系統本身以外的氣態或液態燃料容器及其連接構件。1.3說明 除另有說明外,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中所有的壓力均指表壓。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故障電腦診斷儀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和儲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針對檢測汽油、柴油為主要燃料汽車的汽車故障電腦診斷儀。檢測其他動力汽車的汽車故障電腦診斷儀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公共汽車的分類、整車要求,以及供電設備、驅動單元與輔助設備、車輛管理系統、車載儲能裝置、車載服務設施、即時充電配套設施與設備和標識等方面的配置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動公共汽車及其配套設施與設備的配置。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系統的通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動汽車用的動力蓄電池系統。
本標準規定了上海市加油(加氣)站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應遵循的主要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交流標稱電壓不超過690 V,直流標稱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電動車輛傳導式充電設備。本標準適用于上海市加油(加氣)站內配套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建設與改造,換電站也可參照實施。
本部分規定了上海市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充電站的供電系統、充電位、監控系統、電能計量、通信系統、防護要求、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地面設施和車載設備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試驗方法、標志、包裝和貯運等要求。本部分適用于上海市采用無線充電方式的地面設施和車載設備的配置、訂貨和檢驗,亦適用于上海市電動汽車無線充電設施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以及電動汽車的生產和改裝,也適用于上海市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充電站和充電位設計和建設工作。
前沿科學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視頻
中析研究所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