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40-9567|
操作用鋼絲繩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標準規定了型鋼(鋼坯、鋼棒、鋼筋和盤條等產品)的術語和定義、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貯存、運輸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熱軋、冷拉(軋)、鍛制及熱處理型鋼。
本標準確立了起重機總體、結構、機械、電氣與安全等部分設計應共同遵守的必要準則,規定了設計、計算要求和方法,并可作為對設計進行分析和評價的技術依據。本標準適用于橋架型起重機、臂架型起重機和纜索型起重機,但不涉及上述起重機設計的特殊問題。本標準也可供其他起重機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焦炭落下強度測定的原理、儀器、設備、試驗步驟、結果計算和精密度。 本標準適用于鑄造焦炭和冶金焦炭落下強度的測定。
本標準規定了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修、檢驗等方面應遵守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建筑用塔機。其他用途的塔機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汽車式、輪胎式及履帶式的塔機。
本標準規定了應用無損檢測(NDT)時應遵循的基本規則。本標準目的在于指導正確使用無損檢測。
GB 6067的本部分規定了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報廢、檢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橋式和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臂架起重機、纜索起重機及輕小型起重設備的通用要求。對特定型式起重機械的特殊要求在GB 6067的其他部分中給出。本部分不適用于浮式起重機、甲板起重機及載人等起重設備。如不涉及基本安全的特殊問題,本部分也可供其他起重機械參考。
GB/T 6247的本部分界定了各種類型的固定式和便攜式液壓工具及其所屬附件的術語。術語分通用、去除和成型材料工具以及裝配工具等類目給出。本部分適用于各種類型的固定式和便攜式液壓工具及其所屬附件。
本標準規定了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本標準適用于制定標準、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及書刊。
GB/T 7679的本部分規定了礦山機械裝載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礦山機械裝載設備的科研、設計、制造、使用、教學、管理和出版等領域。
GB/T 7679的本部分規定了礦用提升設備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未規定礦用提升設備用鋼絲繩的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礦用提升設備的設計、科研、制造、使用、教學、管理、出版、學術交流和貿易等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金屬冷沖壓車間安全生產的一般方法、要求和準則。在人身保護方面,本標準兼有工業衛生的內容,規定了提供符合勞動衛生,保障勞動者人體健康的生產環境和條件。本標準適用于所有企業的新建冷沖壓車間的設計、原有冷沖壓車間的改造、施工安裝、驗收及在實施生產時的安全技術及其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大型游樂設施(以下簡稱游樂設施)的總則、材料和緊固件、設計、制造與安裝、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大型游樂設施。本標準不適用于競技體育設施和健身設施。
GB/T 8423的本部分界定了石油天然氣工業工程技術服務專用的術語及定義。本部分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工程技術服務領域,石油天然氣工業其他領域可參照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港口裝卸用術語及其定義和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港口裝卸作業和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高空作業車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大作業高度不大于100 m的高空作業車(以下簡稱作業車)。
GB 10054的本部分規定了運載裝置不可進入的傾斜式貨用升降機(以下簡稱“升降機”)制造、安裝、使用、維護的安全和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動力驅動的、臨時安裝的、由建設施工工地人員使用的、服務于一個上部層站或工作區域延伸到導軌終端(例如在屋頂)的、帶有運載裝置的施工升降機。其具有下列特征:--只用于運送貨物;--運載裝置任何時候都禁止人員踏入;--運載裝置有導向;--運載裝置至少可在與垂直面成30°的方向上運行,且可在垂直方向和制造商規定的大傾角之間的任意角度下使用;--運載裝置由鋼絲繩和強制式傳動系統支撐;--運載裝置由操作者通過止-動式控制裝置控制;--運載裝置不使用任何對重;--運載裝置大額定載荷為300 kg;--運載裝置大速度為1.00 m/s;--導向裝置需要獨立結構物的支撐。本部分第4章列出了本部分識別的該機器在使用壽命期的各階段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并指示了按制造商的規定來使用時消除或減小這些危險的方法。本部分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涉及了升降機的底架、導軌、運載裝置、傳動裝置、電氣和/或液壓裝置和控制系統的設計。包括任何導軌支撐的設計,但不包括支撐結構物(例如建筑物或腳手架)和任何附墻架的設計。其他方面如任何混凝土、碎石、木材或其他基礎配置的設計、底部圍欄、升降通道的防護和上部層站,在本部分的使用說明書部分中論述。本部分未包括對下列情況的補充要求:--惡劣工作環境(例如極端氣候、強磁性場所);--防雷擊;--特殊情況(如潛在的爆炸環境)下應遵守的特殊規則;--電磁兼容性(發射、抗擾度);--
本標準規定了施工升降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齒輪齒條式、鋼絲繩式和混合式施工升降機。本標準不適用于電梯、礦井提升機、無導軌架的升降平臺。
本標準規定了施工升降機在設計、制造、安裝與使用等方面應遵守的安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GB/T l0054-2005所定義的施工升降機(包括齒輪齒條式和鋼絲繩式)。
GB 10827的本部分規定了下列類型的步行式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的安全要求及其驗證方法,此類車輛在正常工業用途時配備有載荷搬運裝置,如貨叉和平臺,或在特殊應用時的整體式屬具:--插腿式叉車;--托盤堆垛車;--起重量不大于1 000 kg的手動或電動(蓄電池為動力)起升的其他工業車輛;--起升高度不大于300 mm且額定載重量不大于2 300 kg的低起升托盤搬運車;--起升高度不大于1 000 mm或額定起重量不大于1 000 kg的手動或電動(蓄電池為動力)剪叉式起升托盤搬運車。本部分亦適用于手動或電動起升的,可在堅實、平整、水平和鋪好的路面上操作的其他車輛。本部分涉及有關機械在預期用途下使用和在制造商可預見的條件下誤用的所有重大危險、危險狀態和危險事件(見第4章)。本部分不包括下列情況可能發生危險的附加要求:a)氣候條件;b)在惡劣條件下操作(如冰凍、高溫、腐蝕、強磁場等極端環境條件);c)電磁兼容性(發射/抗擾性);d)搬運可能會導致危險狀態的貨物(如熔融金屬、酸/堿、輻射性物質、特別是易碎物品);e)搬運能自由擺動的懸吊載荷;f)在公共道路上使用;g)直接與食物接觸;h)在斜坡或不平坦的堅硬路面上操作;i)使用皮帶的起升裝置;j)人員起升;k) 車輛的傾覆力矩大于40 000 N · m;l)以外接動力(電動、氣動)驅動起升的剪叉式起升車輛;m)罐車(通用容器);n)使用機動車牽引的車輛;o)用于特殊用途的車輛(如醫院或餐館用小車);p)帶卷揚裝置的車輛;q)移動式升降臺。噪聲、振動和視野不屬
本標準規定了海上船舶通話聯絡所使用的通話程序、船舶對外和對內用語。 本標準適用于海上航行、停泊和作業的一切船舶、設施以及有關的港口和搜救部門等。
前沿科學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視頻
中析研究所
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