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中科光析科學技術研究所官網!

免費咨詢熱線
400-625-0567|
電纜管理用剛性導管系統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點 擊 解 答??![]() |
本部分規定了電工術語中的電器附件術語和定義。 本部分適用于電工技術中涉及電器附件的所有科學技術領域。
本標準規定了糧食加工、儲運系統粉塵防爆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在糧食裝卸、運輸、儲藏和加工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糧食粉塵爆炸性危險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施工、生產和管理全過程。本標準不適用于油脂浸出車間和糧食干燥裝備。
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1200V以下、直流額定電壓1500V以下的各類電氣設備。本標準不適用于:本規范規定的電氣設備的材料和輔助材料除外;不能獨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級產品;用于醫療目的的電氣設備;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電梯;電柵欄激發器;船舶、飛行器和鐵路等特殊電氣設備。
GB/T 20041的本部分規定了電纜管理用導管系統(包括導管和導管配件)的分類、標志和文件、尺寸、結構、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熱性能等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金屬、非金屬和復合導管系統,包括端接這些系統的螺紋的和非螺紋的導管入口。這些導管系統是用以保護和管理交流1 000 V和/或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電氣裝置或通訊系統里的絕緣導線和/或電纜的。本部分不適用于GB 17466適用范圍內的外殼和連接盒。
GB/T 20041.1-2015的本章替換為:GB/T 20041的本部分規定了剛性導管系統的標志和文件、尺寸、結構、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熱性能等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剛性導管系統。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適用。GB 20041的本部分規定了可彎曲導管系統(包括自恢復導管系統)的要求。
GB/T 20041.1-2005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適用。GB 20041的本部分規定了柔性導管系統的要求。
GB/T 20041. 1-2005的本章由下述內容替代: 本部分規定了對埋入地下的導管系統(包括導管和導管配件)的要求和試驗,這些導管系統包括了用以保護和管理電氣裝置或通信系統里的絕緣導線和/或電纜的導管和導管配件。本標準適用于金屬、非金屬和復合材料導管系統,包括端接這些導管系統的螺紋的和非螺紋的導管接口。
GB/T 20041的本部分規定了導管固定裝置的要求和試驗。本部分適用于電纜管理用導管系統中的導管固定裝置。這些導管固定裝置是用于支撐和/或保持電纜管理用導管的。
GB/T 20936的本部分規定了符合GB/T 20936.1—2017要求、用于工業應用和商業安全應用的Ⅱ類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選型、安裝、安全使用及維護的指南和操作規程建議。本部分適用于通過惰化排除氧氣而不是排除可燃性氣體或蒸氣實現防爆要求的氧氣探測器。本部分是實踐知識的匯總,適用于利用氣體傳感器的電子信號形成儀表讀數,同時啟動預設聲光報警,或啟動其他裝置,或上述動作的組合,顯示出現可燃性或潛在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空氣混合物的設備、儀器和系統。由于可燃性氣體/空氣混合物的集聚可能對生命和財產造成危害,可用這樣的設備發出警告,作為降低危險的方式。也可用于啟動特定的安全措施(例如,設備停機、疏散、啟動滅火程序)。本部分適用于所有新安裝的永久裝置,如果可行,也適用于在用的永久裝置。本部分也適用于新的或在用的臨時裝置。本部分也適用于便攜式或移動式探測器(無論其年代或復雜性)的安全使用。由于大部分這種類型的現代設備還包括貧氧探測和/或特定有毒氣體傳感器,對于這些設備,也給出了附加指南。本部分中可燃性氣體應包括可燃性蒸氣,有特殊說明的除外。本部分僅適用于Ⅱ類設備(用于工業和商業安全應用,在按照GB 3836.14劃分區域的場所使用的設備)。本部分的設備包括:a) 固定式探測器;b) 移動式探測器;c) 便攜式探測器。本部分不包括下列設備,但可以提供有用信息:a) 僅探測不燃性有毒氣體的探測器;b) 僅用于分析或測量的實驗或科研設備;c) 煤礦瓦斯氣體環境用探測器(Ⅰ類設備);d) 僅用于過程控制的探測器;e) 用于炸藥制造和加工的探測器;f) 用于探測由粉塵或薄霧在空氣中形成潛在可燃環境的探測器;g) 不用于點位測量的開放路徑探測器。
本標準規定了按照ISO/IEC 11801和ISO/IEC 15018設計的,規定了用于建筑物內或建筑物之間的信息交換的電信布纜的路徑和空間的結構和要求。本標準也影響建筑物內部的空間部署。本標準考慮了住宅及商用的單住戶和多住戶建筑物。本標準不涉及建筑物設計的安全方面、消防措施或要求特殊安全措施的電信系統。
本規范適用于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下建筑電氣安裝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市軌道交通綜合監控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城鎮綜合管廊監控與報警系統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維護。
本規范為企業的設備檢修提供指導意見,可作為企業制定設備檢修細則、檢修操作規程和設備完好標準的依據。本規范執行《煤炭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煤炭法律、法規、規程和管理標準,執行和有關煤炭行業的所有技術標準。本規范通用部分的技術要求和計量單位等執行或有關行業的技術標準。
本規程適用于標稱交流電壓為1000V及以下或直流電壓為1500V及以下一般性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室內干燥場所,集中電源型應急電源系統的施工及驗收。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飛機電氣線路互聯系統(EWIS)和光纖互聯系統(OFIS)的選擇、標識、保護、連接和安裝的通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民用飛機電氣、電子設備之間的EWIS或OFIS。
本標準規定了飛機燃氣渦輪輔助動力裝置(簡稱APU)的安裝布局及設計要求。n 本標準適用于飛機燃氣渦輪輔助動力裝置的安裝設計。
本部分規定了進出口電器附件的抽樣、檢驗及結果判定。本部分適用于以下六大類電器附件產品的檢驗:—電纜管理系統類;—插頭和插座類;—開關類;—連接器件類;—藕合器類;—安裝盒類。本部分不適用于已發布SN檢驗規程的電器附件的檢驗。
前沿科學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抖音
中析研究所
微信公眾號
中析研究所
快手
中析研究所
微視頻
中析研究所
小紅書